邻居……她偏着头想,她怎么老觉得他很面熟啊?到底在哪里见过呢……
“哇!我知道了,他除了长得比较高之外,他还长得好像我的偶像耶!”藉着刚刚在走道上那不甚明亮的灯光瞧了几眼的印象,龙珑已经这么认定,再也不管是不是错觉了。
她记得自己永远都存不够钱去买一张自十岁起就暗恋的偶像的CD,更别说去听一场演唱会,她唯一与偶像接触的机会就是参加他的歌友会,在每个学期拿一张漂亮的成绩单,从偶像手中接过奖学金。
她真的很崇拜她的偶像,他样样都好,爱心更是永远不落人后。她高职三年的学杂费全靠那一笔笔的奖学金支付耶!就算从小缺少人关心注意也没关系啊!反正只要能默默寄情于那个遥远的巨星,拥有他的关怀便已足够!
可是,她作梦也没想到,现在居然有这么一号人物和她比邻而居………“哇!我卯死了!”她高兴得跳了起来,一向少根筋的脑子早将方才的惊心动魄全往脑后抛了。
她露出两颗小虎牙,梨窝漾了开,清纯甜美的微笑直漫到眉梢眼角。
“不能怪人家生气骂人呀!我可能真的吵到人家了。”龙珑偏着头,好奇的想,“不知道他不吼入,微笑起来时,会不会也像我的偶像一样帅气有型啊?对了,我还要记得好好的谢谢淑美,找我来帮他们家看房子!”
龙珑开心的哼着偶像的新歌,在她乐天开朗的个性里,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向来无法在她的脑中摆很久,像第一天在便利商店上班就扯了个大乌龙,让警车白跑了一趟,被店长骂到臭头的事──她忘了忘了;结帐的时候莫名其妙多出一百块钱进帐,店长又怪她粗心让顾客荷包失血的情形──她不想了不想了。
原本以为今天楣星高照,所以,她下班后就一边听音乐,一边做运动,又吃掉淑美贴心地留在冰箱里给她的六颗草莓,没想到幸运之神并未将她忘了呀!
“偶像……偶像……”想到这里,龙珑高兴得又想跳舞了!
★※★※★※
第二天中午,龙珑被店长找去代四个小时的班,店长一边看着昨夜监视录影带里的画面,一边对着她开骂,“那位是隔壁大楼二十六楼的传先生,他是我们的熟客,几乎每晚都会来的。”
咦?隔壁二十六楼?不就是她现在住的楼层吗?难怪她觉得他眼熟,这个人就是昨夜的偶像啊!
事情全都串联起来了,他好心的帮她垫了一百块钱,让她免于损失四百块钱。
四百块钱,足以抵五个小时的工资呢!这么多钱可以买多少个面包?可以买多少盒鸡蛋?可以吃多少碗鲁肉饭啊?他居然一声不响的就送给她了!
“唉!”龙珑真的很感动,鼻头都要发酸了。萍水相逢素不相识,冰冷的寒夜,她的偶像温暖了她的心窝,对他的尊敬崇拜更加发酵了。
梦幻里的偶像有了真实的肉体生命,双重影像似乎也重叠了。
“你居然把人家当成劫匪,还多收人家一百块钱!你这个猪脑袋!过完年,我们会找新的人手,你不用来了!”
“哇!店长,我会努力改进的,别炒我鱿鱼可不可以啊?”龙珑一听到又要失业,忍不住难过起来。
“我不炒你鱿鱼,难道等你再给我捅个楼子,让管理部门那边来炒我鱿鱼啊?”店长一点也不讲情面。
唉!这份工作又要没了。龙珑轻摇着头,将眼光调转向摆放三明治的架子上,“店长,过年了,大家不都是要回家围炉吃团圆饭,怎么傅先生还吃三明治和微波食物啊?”
店长敲了龙珑头顶一记,“这个世界上还有我这个苦命人得值班,你自己不也是上班赚钱胜于一切?或许傅先生正好也是孤家寡人没人理啊!”
好可怜喔!偶像和她一样都是天涯沦落人啊!
龙珑的心里有了一个向偶像赔罪的主意,希望他这次会和颜悦色,柔声相对,别吼得她三魂七魄全跑了才好。
★※★※★※
以慢火熬炖了四个小时,龙珑相信她烫了一锅好汤。
瞧了瞧腕表,不过才八点多,如果他没有出去,家中又真的没有人煮团圆饭给他吃,等他来开门时,龙珑准备这么说:“嗨!我来敦亲睦邻的!”
她按了门铃,嘴角努力往上扬,试图挤出一朵甜甜的微笑……
“我管你是什么鬼,你死定了!”
男人的咆哮怒吼从门后先传来,下一秒,她的偶像出现了,依旧气得像一头狂狮,仿佛她是一袋春节应景糖果般一把将她给拾进门,丢向地板。
“噢!好痛!”龙珑顾不得摔得发疼的心屁股,两只手死命的护着那个宝贵汤壶。
龙珑傻愣愣的腿着眼,直盯着她心仪的偶像。哇!偶像还是酷毙了,虽然说他的衬衫有点皱,头发也很凌乱,但是一点也无损于他的英挺帅气。
傅允风下午吞下一颗治头疼的阿斯匹灵,傍晚时终于有了睡意也躺在床上,没想到这个天杀的小女生居然还来按他的门铃!
他只要一进卧房,绝对关掉手机,关掉对讲机,拔掉电话线,因为杀风景的声音总会不适时的响起;现在还得再多一道手续──那就是拆掉门铃!
“你这个冒失鬼,我饶不了你!”傅允风怒已至极,脸颊抽搐,脖子上的动脉剧烈跳动,朝罪魁祸首逼近……
惨了!她又惹他生气了。“别啊!人家给你送香菇鸡汤来的。”说是收买、赔罪、讨好、贿赂、求情都可以啦!龙珑只祈求这壶鸡汤可以当成救命符。
傅允风猛然收回握紧的拳头,之所以打住,并不是因为她的求饶声音,而是那个触动他记忆深处的熟悉香气,从打开的壶口蓦地窜了出来……
龙珑拍拍屁股,赶紧站起来,将香菇鸡汤塞进他手里,“给你!”说完,她转身就想往外逃,不料还是从后被揪紧衣领给逮住了。
傅允风一手拿着香菇鸡汤,另一只手将这个轻盈身子给提到眼前。他蹙着眉仔细瞧,接着灵光一闪,“你是楼下便利商店的那个女孩,也是住在我对面的那一个?”
“对啦!我叫龙珑。”
“我管你叫什么鬼,你们全家不是都出国了?”这是他的地产经纪人回给他的答案。
“淑美他们全家都不在,我是来帮他们看家的。”龙珑老实的回答。
“看家?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女孩,破坏我两天的睡眠?”他定是什么霉运?
原来他在睡觉啊!人家哪知道又闯祸了。龙珑吐吐舌头。可是,现在才八点多,他睡的是哪门子的觉啊?她暗自在心中嘀咕着。
想起来此的目的,龙珑随即低声下气的说:“我是来赔罪的,昨晚吵到你……呃!现在也吵到你。另外,我也要谢谢你,好心的帮我省了四百块钱。”
傅允风牢牢地捧着那个汤壶,还是怒气难消,态度恶劣的吼着,“我全部都不需要!你滚蛋,从此当作不认识我。”他其实更想将她大卸八块,从窗口丢下去。
既然不讨人喜欢就要做到不讨人厌,这种经验龙珑太多了。
“呃!那你喝完汤之后,可不可以把保温瓶放在门口?那是淑美家的东西,很贵的。你只吃三明治、喝柳橙汁,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今天是除夕夜,没有人煮团圆饭给你吃,你很可怜耶!就跟我一样……”龙珑大力的吸了一口气,鼻头竟然感到酸酸的。
傅允风的心脏微微抽动一下,仍然打鼻孔中嗤哼着,“多嘴多话,谁要你管?”
龙珑偷瞄了偶像一眼,灯光明亮的客厅里,他的面貌无所遁行,的确和她那帅气的偶像有那么五、六分神似,可他老是罩着塭怒的眉宇,就只能让她叹息了,“唉!对不起呀!”
她又眨着如小鹿班比的眼瞳,迷离不胜哀怜,很难让人抗拒的眼神。一句温馨的话语,加上记忆中的食物香气,这个小女孩还真不是普通的鸡婆难缠。
一定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吗?即使有些心软,傅允风仍清了清喉咙,高傲的说:“喝就喝,难道我会怕了这几口汤水不成。”
他用力的喝进一口,那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口感,简直难喝得像毒药!他习惯性的拢紧了眉头。
“不好喝啊?”龙珑一脸歉意,甩了甩马尾,“既然你不喜欢喝,保温瓶我就直接带走了,我也该回去准备上夜班了。”
“我说过你可以走了吗?你吵得我头痛欲裂,还得提起劲对你吼叫,你以为我这么简单就会放过你?”将龙珑逼到墙角,他再度闻到她身上的浓浓奶香味。
这个小奶娃子全身罩着又松又垮的长袖运动衫,再配上一条破旧的牛仔裤,十足的丑八怪一个。
近距离与她面对面,傅允风突然发觉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你的眼镜呢?你不是近视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