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邵虹扬从书中抬起头来。“为什么不想结婚了?”
“因为好累!什么东西都要准备,弄得这么累就只为了那一天,为什么不干脆去公证就好了?又快又方便,还不用穿会绊倒人的礼服,一举两得。”
“就算是公证,也需要宴请宾客,让人家知道你结婚了啊!”他知道她肯定又是因为没耐性才说这种泄气话,连忙摸摸她的头,像安抚一只小猫似的抚摸她。
“那我们不要结婚了嘛!”侯清歌好可怜、好无辜的甩著双手,“你看,我写到手腕好痛!我们不要结婚,一辈子同居就好了好不好?”
“怎么可以这样讲,该结婚就要结。”他揉揉她发疼的小手,“呼呼,老公疼你哟,你可以休息一下再写嘛!”
“我们一起写好不好?人家想睡了耶!”侯清歌趴在他身上,小脸对著他的胸膛蹭啊蹭的,还讨好的在他脸上印下好多吻。
“但是……”
“我真的很想睡嘛!一人写一半,这样才不会觉得寂寞。”她又印了好多吻在他唇上,“拜托嘛,老公──”
只要她一撒娇,铁打的心也会软化。
“好吧,但你不能写一写就全都丢给我,要不然以后我都不帮你。”他警告她,因为这种事她常做。
“当然、当然!”侯清歌好感动的坐起身,快速的将椅子拉开,恭迎邵虹扬坐下。
邵虹扬看她那样,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笑?!”
“笑你可爱啊!”他亲亲她的脸,“真好,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娶你回家当老婆。”
“等这么多年?你从几岁开始等我啊?”她好奇!的偏头看他。
“嗯哼。”他没说。认真专注的写字。
“快说嘛!你到底从几岁就开始喜欢我?”她只.知道好像是从很小的时候,不过究竟是几岁,他从没说过。
“嗯……”他的注意力根本就放在喜帖上,没仔细想她问的问题。
“你快说啦!我很想知道耶!”侯清歌两手把他要写的地方占得满满的,摆明就不让他继续。
“这有什么好知道的?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结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看著她,实在搞不懂女人为什么对这种事特别有求知欲,不只过程,连还没开头的开头都想知道。
何谓还没开头的开头?就是他还暗恋她的时候嘛!
“反正我就是想知道嘛!你快说!”
“好咩!你先把手拿开,我边写边说比较快。”
侯清歌乖乖的把手移开,像只可爱小猫似的眨巴著眼睛瞅著他。
“我想想……大概……大概是我十岁那时候吧!”
“喔喔!”她双眼瞪得又圆又亮,像是听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兴奋。“那我八岁!那时候我在干嘛?才八岁就被人家暗恋了,好高兴!”
瞧她得意的样子,老实说,他有点后悔告诉她。邵虹扬扯扯嘴角,又埋头继续写喜帖信封。
“那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
那时候还小,又住在南部,每天像个小男生似的到处跑来跑去的玩,什么美白、保养的概念都没有,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咧?虽然现在也没有多会保养,不过跟小时候比起来,算是比较爱漂亮。
“清歌……”他抹抹脸,“你不是说要一起写吗?快动笔啊!”
“可是……可是我好想知道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嘛!”哪个女人会对这种问题没兴趣?他不能怪她啊!
“清歌……”老天,他头好痛。
“是不是因为我小时候仗义相助,把欺负你的男生都打跑了?”她记得小说里的男主角,好像都是因此爱上女主角的。
“不是。”哪有什么欺负他的男生啊,她是不是小说看太多了?
“还是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跟我爸妈吵著要嫁给你,于是双方父母都同意,在你心里也留下了这样的情愫?”
“也不是。”邵虹扬紧锁眉头,右手握笔握到几乎关节泛白。
“不然是为什么喜欢上我?不能说吗?”她亲亲他的头发,“告诉我嘛……告诉人家嘛!我真的好想知道。”
他左右为难的看著她,这……这实在很难以启齿。
“告诉我嘛──”她又亲亲他,反正她只要一直撒娇,他就会告诉她的。
可是……他俊脸赧红,“我……这很难讲耶!”
“难讲就慢慢讲啊!老婆不逼你,你慢慢讲。”她嘴里说不逼,却满脸期待和催促的表情。
“也没什么,就因为你很真心的说我很好看……”
他俊逸的脸庞顿时红了起来,第一次对她有不同于其他女孩的好感,的的确确是因为她挂著两条鼻涕的小脸写满真挚,晶灿的双眼直勾勾的望著他,对他说出赞美的话。
小时候的男性自觉还不那么强烈,总希望别人也认同自己,但也许真的是他太漂亮了,不像同年纪的男孩,因此反而招致男生和女生都不喜欢和他讲到容貌的事。
男生认为他不够“男子气概”,女生则是怨护他的“美貌”。
会真心说他好看的人就只有她。
“你本来就很好看啊!”她绽唇而笑。
温柔如水的褐眸,又浓又密的剑眉,高高挺挺的鼻子,柔软厚实的嘴唇……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她都觉得他好看。
“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唇……”她每说一处,冰凉的手指就滑过一处,“每个地方都这么好看,在我心里,没有人可以比得上你。”
邵虹扬起身,一把将她紧紧的抱住。
这辈子,他很幸运的能遇见一个天使,她让他体会到爱情的美好、把握的可贵,和思念的煎熬。爱上一个人的所有执意、所有疯狂和狂乱的心跳声,都只为她而起。
他好高兴,他爱上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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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好不容易熬到结婚宴客,好几日没睡好的两人其实已经快累毙,却还得强打起精神“陪笑”,频频大呼结婚真不是人干的。
到场的宾客很多,除了双方亲友、同学、侯清歌的同事,以及邵虹扬出版社的编辑外,由于邵虹扬作家的身分,出版社还乘此大好机会举办活动,宴请五十名幸运读者来参加他的婚宴,再加上闻风前来的媒体记者,更是使得场面热闹无比。
不过,越热闹,也就代表新人越痛苦──因为他们必须一桌桌的敬酒。
一条条黑线在他们脸上浮著,衬得脸色更加阴暗,他们根本没吃几口菜就被要求敬酒。两人强颜欢笑的拉著手往来于各桌间,认识的敬、不认识的也敬,一杯杯黄汤下肚,他们现在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酒家女的心酸”。
幸好他们是中午宴客,要不然还不知要多晚才能休息。
终于挨到喜宴结束,双方父母好心的留下来收拾.善后,让这对新人先回家休息。
好不容易回到家,侯清歌感觉整个人家脱了层皮似的轻松。
“啊──好累喔!”
“我也是。”邵虹扬把自己丢进沙发里,右手轻轻按揉著额头。
“我一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多酒。”一堆朋友闹著要她喝,原本不认识的也都因为要灌她喝酒而相识,特别是阿美,闹得最起劲。
“我不是,喝最多的一次是第一次出书的时候,大家都太高兴,喝到吐还继续干杯。”想起那时的年少轻狂,邵虹扬不禁轻笑出声。
“感觉好像是踏上另一个旅程似的,突然觉得好伤感。”侯清歌抬头看看屋子的四周,“才一天的光景,我就要换另一个跑道起飞,想起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就觉得好不可思议,我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像不像毕了业,要离开学校的感觉?”他偏头看著她。
“很像,尤其像大学毕业,有一种非常、非常失落的感觉。”她也看著他,“但却又不希望时光倒流。”
“是啊!”邵虹扬点点头,将她抱起坐在自己身上,轻轻按下她的头,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特别是我们又要搬家了,这种感觉更是强烈,对吧?”
“嗯。”
他们原本要买下这间房子,但由于房东对这间房子也有偏爱,因此他们只好另觅地点,买间适合又喜欢的房子居住。
“老公。”她突然叫他。
“嗯?”
“我想在走之前,拍很多、很多这里的照片,以后我们很老很老的时候,就可以看著这些照片回味。”
他书房里的电脑,是他们一起看说明书组装的;浴室里的置物木架,是他们一起去家俱行挑的;印满维尼熊图案的小餐桌和椅子,是她看上眼,硬拗他买下的;沙发上的抱枕是她一针一线缝好的……这间屋子,从空空如也,到充满两人身影的回忆,这里有太多的故事可一一列举,证明他们友情与爱情的痕迹。
“老婆。”他低头,深埋于她的颈边。
“干嘛?”
“你有没有什么结婚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