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大盗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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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羽柔,妳不要激怒了我……」林谦雯眼中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我激怒了妳,会如何?」梁羽柔扬起眉,怒火中烧。

  「爹地爱妳,我不反对,要我叫妳妈咪,别想!」

  林谦雯铁着一张脸,暗地里深吸-口气。这时刻生气是最傻的行为,在木已快成舟之时,岂可让情绪坏了大局,所以林谦雯硬是把怒火压下,从这一席对话中,她已经确定羽柔彻底反对她的态度,不必再等待了……

  她知道,目前她的局势还未受到肯定,梁老头也在敷衍她,如果这个小鬼真的向梁儒远说了对她的不满,他必会重做考虑,这些过程只会拖延她当上梁夫人的美梦。

  「羽柔,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何必开始就处得不愉快呢?」好不容易,她脸上才挤出一丝笑容。

  「谁和妳是一家人,妳姓林,我姓梁,井水不犯河水!」

  羽柔依旧趾高气扬的模样,气得林谦雯几乎就要站起来破口大骂了,但是羽柔却无站了起来,抓起背包往外走去,甩都不甩她一下。

  「等一下!」林谦雯尖锐的声音唤住她。

  羽柔回过头,用嫌恶无比的眼神盯着她……

  林谦雯粗重喘着气,她拚命告诉自己,事情就要成功了,不能让情绪坏了大局,「妳还没有吃早点呢!」林谦雯忽然一反常态,轻声捆语地想扭转两人之间的对立。

  「不吃了,我要出去走走。」

  「今天不上课?」

  「心情不好,不上了!」

  「也许妳想找个地方玩……」

  羽柔的心本已飞走,但是这句话却留住了她,她从盛怒转变成好奇又带点喜悦的表情,倒让林谦雯停住了话……

  「妳有好地方?」羽柔带苦笑意,这让林谦雯吃惊。

  梁羽柔从不对她笑的……

  「这是你爹地的朋友,今天新开幕,妳可以去逛逛。」林谦雯从皮包拿出一张名片,上面是一家钟表店的地址。

  果然,羽柔并没有拒绝,眼眸似乎急闪过一丝奇怪的光芒,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难道她有预感?林谦雯的心跳了几下,但是这丝光芒来的快,去的更快,当她见羽柔开心地将名片放进门袋,脸上又浮出她特有的纯真、傻气的笑容时,她才深刻体会犯罪者的心虚……

  「我会去的,至于妳和我的关系……,等爹地晚上回来,让他裁决吧。」说毕后,羽柔轻盈地甩了长发,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真好,我正缺了一只表。」

  最后,她抛给林谦雯一个稚气的笑容,然后踩着轻快的脚步离开。

  林谦雯在原地愣了一下,然后跌坐在椅子上。

  是她多心了……

  她咬着唇,狠狠将积压已久的怒气一并吐出。

  梁羽柔,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可恶的孩子,居然公然向地下挑战书,林谦雯骂得心口发痛。

  然后她又沉思了一下,脸上缓缓露出得意的微笑,她轻轻拿起电话,熟练地拨了号码。

  「帮我接狗仔……」

  但是……

  林谦雯怎么也没料到,另一个地方,有个人也悄悄拿起电话。

  第二章

  阳光透进窗内,在零乱的被褥上撒下一个大光圈,但是床上的人影早已不在。

  他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接着他吃了盘内的两个蛋,两个体无完肤破碎的蛋,他默认自己永远无法学会煎蛋的技巧。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打来催稿的。

  「李大作,你的书再不出来,读者要受不了了。」电话里叫的是老编。

  「写好了。」他告诉他,没有兴奋。

  「我马上去拿!」电话中紧急的口吻。

  他想了-下。

  「我拿给你。」他突然决定。

  他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亲自把稿子送过去,通常都是对方来拿的,换个口味吧!书换汤不换药,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吹着口哨,拿着厚厚的一迭计算机纸装进纸袋中,再换上一条干净的牛仔裤,顺便照了下镜子。

  他多久没有看自己了?镜子里的男人头发有点长,还有两圈黑眼眶,这是长期熬夜的结果,大致看来还好。他对镜子做了几个开枪的动作,假装自己是个大盗。他摸摸下巴,左顾右瞧-番,倒还真有几分相像……

  下-部小说,可以安插一段警匪大战。

  他步伐轻松地走出家门,一眼望见他心爱的红色跑车,这是几部畅销小说的成果,他有点得意,于是开车直往出版社驶去。

  他把稿交给老编,完成今天的任务。

  「还是用笔名?」老编问。

  他非常重视这个权利,他喜欢读者把他幻想成三头六臂、千奇百怪的模样,绝不是现实中的样子。

  「很多作者都登上照片了。」老编告诉他。

  他觉得恶心,他不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他的小说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他会登上全身照。

  「什么时候给钱?」他问。

  「老规矩,你回去以后,户头里就有了。」老编可不敢得罪这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他的摇钱树。

  李岳朋比了OK的手势。

  他轻松地开着车,此刻的心情相当地好,不管是早起的太阳照着他,或是路旁的野狗对他笑,还是账户中又多了-笔钱,反正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买了份报纸和饮料。

  回到车里翻阅报纸,找着电影介绍那一栏,想看场电影。

  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进电影院了,好像在大学时代交女朋友时才有那份兴致,现在女朋友吹了,只好买一部录像机在家里看。

  单身生活就是如此,很难一个人会突然兴起地走入人群里。

  社会版有-张醒目的大照片吸引住他。能上头条新闻的大照片,不是极伟大的人就是极坏的人,这两种人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看着照片,两个眼睛一个鼻和一张嘴,可是他的目光却在照片上停留许久……

  好像哪里不对劲?

  他抬头望着后视镜,然后笑了起来。照片上那个人的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真是意外。相像的两个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超级暴徒,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大作家,人生不是很可笑吗?

  他再一次决定,在下部小说里要安插个警匪大战。

  他收起报纸喝完饮料,然后发动引擎往前开去。

  去哪里?

  想看早场电影,不知时间来得及吗?他看着手上的表,表停了。

  这只老表他从高中戴到现在,对它有感情了,几次面临退休时又被捡了回来。这次呢?随手一扔,就结束了它的-生。他还是怀念它的老和旧,修一修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心里叹气。

  他停在一家钟表行门口。

  下车后,才知道这家钟表店相当大,明净的玻璃透出里头高雅的陈列,这种破表值得走进去修?

  值得!因为他已经到了,而且门前正好有停车的空位,何必多虑?他抬起头走了进去。

  面前立刻迎来穿着红色制服的小女孩,她对他展开灿烂的微笑。

  大慨有钱人还因昨夜的花酒末醒,以致早晨只有他一个客人光临,可惜他也不是有钱人,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恐怕要失望了。

  「先生买表?我帮您介绍。」另一名店员的态度十分诚恳。

  他被玻璃橱金光闪闪的名表吸引住。

  店员见他兴味十足,小心翼翼按了几个密码,再小心的取出一只表。

  他看着这只缀满碎钻的表,光彩亮丽地闪在他面前,它已不单纯是时间的工具,同时附带了虚荣和富贵的价值。

  他稍微看了一下价目表,暗自一惊。

  心情好的早晨不该面对现实的负担,他应该取出老表交给小女孩,然后大大方方走出门,再去赶场电影,可是他却有股不想走的意愿,不是因为表……

  店门被打开了一声,他看到一个女孩走进来。

  他放下表问店员。

  「小姐,厕所在哪里?」可能是刚喝的汽水起化学反应了。

  店员指了个方向,然后目标转向新进的顾客。

  他离开她们,只注意到新来的客人穿了一件时髦的牛仔裤。

  他走入干净的洗手间……

  「小姐,妳带这只表一定好看。」店员对新来的顾客展开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女孩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随即,店员拿出一只闪亮的金表,吸引了女孩的目光,她低头看着表,再看着自己纤细无骨的手腕。

  「妳戴戴看!」店员拿起表,热情地帮她戴起来。

  表的形状是菱形的,她看过各武各样的名表,但是这只表让她感觉舒服。它看起来像个精致的艺术品,她从不知艺术用粗俗的宝石点缀会怎样,可是商人成功了,表看起来不再单纯,宛如女人的配件一般优雅可人。

  她考虑着是否只因为这一点的优稚和可人就决定买下它,虽然价钱昂贵得离谱,虽然她的目的不在此……

  有几秒钟的宁静,她想告诉店员她的决定……

  但是她什么都还未出口,轰然一声门被撞开了,三个持开山刀的大汉闯了进来,三名店员允是愣了一下,还未来得及张口大叫,随即巨大的玻璃破碎声压过了她们的尖叫,开山刀如乱剑一般扫落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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