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地上望着他,整个人都望呆了。
突然,她觉得要好好感谢自己,感谢自己今天把店里卖剩的东西带回家,感谢自己因一时的好奇心,发现了沦落街头的他。
她深吸一口气,把心里的疑问暂时抛在一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她什么都不想问,只想好好看着他就好。
有什么比安静坐在这里看着他,还来得重要?
一会后,他放下空碗和空杯,开始正视一直坐在地上观望他的女人。这女人想看他看到什么时候?
“我的衣服呢?”一身干净却不合身的衣裤,让他很不自在。
她轻声回答:“我帮你拿去洗了。
他没再说话,只是坐在那儿,和她对视。
“勒斯,是你吗?”她忍不住问出心中的疑问。
“我不是。”
“可是你跟他长得很像!”她开始激动起来。
“我说不是就不是。”他说话简洁,语气平淡,但没来由的就是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
她走上前拉住他的臂。“放心,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人会知道你在这里,你可以安心住一阵子!”他不肯承认自己是勒斯,是不是因为怕媒体知道他在这里后会来烦他?
“我叫李维,不是你说的勒斯!”他挣开她的手。
“李维?”她怔仲,对这个陌生的名字感到愕然。“你不是外国人吗?”就算他真的不是勒斯,他应该也是个外国人啊!
“我是混血儿,爸爸是中国人,当然有中国姓名。”他说得理直气壮,完全没有一丝动摇。“你说的那个男人也会说国语?”
如遭雷击,海芙霎时间会意过来!
勒斯虽然也是混血儿,中国血统来自妈妈,但他不会说国语,因为从来没听他在媒体前说过。即使那个火辣辣的夜晚,他也只说英文!
“世界上哪有这么像的人?”她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世界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会发生。我不知道你说的人在哪里,但我绝对不是他。”
她双手紧紧绞扭,似是已经被对方的振振有词说服。“我知道了。事实上,我也不是因为把你当成他,才请你吃饭。”
虽然神情恍惚,但她仍无法放弃眼前的人。无论他是谁,他已经悄悄勾起她的同情心了,再说,面对这张脸,她怎样也无法抗拒,无法再让他回去当露宿街头的流浪汉。
“等衣服好了,我就走。”今天赚到一顿饭、一次洗澡和洗衣服的机会,已经够好运了。
他的肚皮应该可以再捱个两、三天左右吧?下次他应该到餐厅的后巷流连,才不至于像今天一样,饿到不得不在公园垃圾桶旁找东西吃。
“你不用走,你可以留在这里!”海芙急忙地道。
李维不可思议地睁眼看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从来没有人会收留来历不明的流浪汉,更何况像她这种独居的妙龄女子!她是不是白痴?
“我是说真的,你不要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我。”她缓下语气,心中已悄悄做了决定。“最近这边的治安好像变差了,警察叫我们要小心门户。但你也看见了,这间大屋子只有我一个人住,我一个弱女子也打不过坏人。所以不如你住进来吧,也可以顺便帮我看房子。”
“不行,我讨厌女人。”女人都是自私自利,见钱眼开的可恶生物,他再也不信有女人会这么好心!
“什么?难道你是同性恋?”海芙讶异地猜测,可是当看见李维比刚才还差的脸色,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好吧,不是就不是,别大眼瞪小眼嘛!可是你真的不考虑我的提议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纳闷地摩挲着下巴,思考片刻后,问:“供我三餐一宿?”
她扬眉。“你要吃消夜也可以,我可是很大方的。”
“成交。”俊挺的唇角划开弧度。
他在心中暗忖,这样蚀本的交易也肯做,看来这小女人真的是个大笨蛋,就算她要骗人,那吃亏的铁定不是他!
海芙弯起迷人的甜笑,看着男人在屋子里到处走动。
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开心。
上次她真正感到快乐,是遇见了勒斯,他给她的回忆虽然短暂,但并不虚幻,一切都实实在在地刻在她的心版上,忘不掉,够她陶醉一辈子。
然而今天在回家的路上,她捡到了一个像他的流浪汉,还大胆地把他带回家,邀他跟她“同居”。
虽然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不太合常理,可是当她决定收留他之后,心情竟然会变得那么好!
算了,她一向都疯惯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次!
第四章
海芙靠在墙上,注视着背对着她的李维。
经过一星期的观察,她了解到外表倜傥的他,原来是个闷葫芦。他沉默少言,脸上淡漠却充满闲适,一天到晚不是坐在沙发看电视,就是吃饭、洗澡和睡觉。
除此之外,他真正的个性,她其实还摸不清楚,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非常能够忍耐。一星期七天,每天都重复他的例行公事,绝不做多,也不会遗漏;假如她不跟他说话,他也绝不轻易开口;更离谱的是,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外出!
他不会闷吗?不想出去透透气吗?明明就是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好像独居老人一样,把自己困在屋子里?她真怕有一天,下班回到家时看到他突然暴毙,尸身腐烂发臭……
呸呸呸!太不吉利了!她猛然摇头。
没道理,从他嘴角淡淡的细纹,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个常笑的人,但为什么从她在公园捡到他之后,他便冷漠得如冰山一样,不苟言笑?
不行,她非要他跟她上街走动一下,舒展筋骨不可!
“李维!”她上前叫他,才发现他已经将眼睛闭上,梦周公去了。
她轻叹口气,想打退堂鼓,但忽地有了满肚子的主意,她用骨碌碌的眼珠瞧着近在咫尺的粗犷俊男。
“李维,李维,看看我嘛!”她极尽温柔地轻唤,再攀上沙发,打算挨着他软言软语一番。她就不信他还可以继续“闭目养神”!
啊?他真的不理她?
海芙气不过,猛然跳到他身上,捶他一下。“大白天的,你睡什么睡,赶快给我起来!”
该死的,这女人究竟想怎样?
“你不要给我装睡,我看到你的眼睫毛在动!”不想让人看到他在眨眼,眼睫毛就别长那么长!
他终于张开双目,但瞪着她的神情,就好像想将她吊起来狠狠教训一顿。
海芙仰高鼻子,从他身上起来,居高临不地俯视他。虽然他坐下来的身子也快跟她站起来一样高,但唯一让她有优越感的,就是这个姿势。
“跟我出去走走吧。”
李维冷冷地睨视眼前的人儿,严肃冷漠地回答:“不要。”
“为什么?你憋在屋子那么久,应该出去走走才对。”她供他吃住,又不是要囚禁他!
“我不想出去。”回答还是如此简洁。
她忍不住踹他一脚。“你比石头还要顽固耶!”
“你别多管闲事,我说不出去就不出去!”这女人,不给她脸色看,就把他当病猫,还得寸进尺!
“我多管闲事?是啊,如果我不多管闲事,你早就饿死在台北街头,第二天上报纸头条,年轻壮汉流落街头,活生生饿死收场!”
“是你想太多!我只不过是个流浪汉,有必要去逛街吗?”她究竟有没有搞清楚状况?
“谁说流浪汉不逛街?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街上四处游荡!
再说,你现在才不是流浪汉!”
“那是什么?”看屋子的狗?
“我养的宠物。”像极了!“可爱的大狗狗!”
他霍然醒过来,眉宇间飞扬的跋扈立时颓败。
对啊,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四处飘泊浪荡的他,摆什么高姿态?他以为自己还跟以前一样吗?他选择流浪各地,不就是为了放逐原来的自己吗?
看他又沉默不语,她伸手在他腰间戳了一记,他却不避不闪,当是搔痒似的无动于衷,只是盯着这个比他还顽固的女人。
真的,他从没见过这么鸡婆的女人,自己的事不管好,偏偏要去管风马牛不相干的事!
他知道是自己突出的外貌吸引她“救”了自己,可是脏兮兮的外表和阴阳怪气的情绪,竟全然吓不跑她“他真的佩服起这娇小的东方女人!
“我现在要遛狗,你不能不出门喔!”
“去就去,别再戳我!谁叫我变成你的‘大狗狗’?”他投降。
计谋得逞,海芙偷笑地赶紧拽住他离开家门,带着她生平第一只收养的巨型宠物逛大街去。
见她如此雀跃,李维只是抿嘴笑了不,并不在意。
今天星期四,是她公休的日子。街上很静,因为已过上班、上学的时间,主妇们亦开始一天辛劳的家务。
海芙带着李维漫步,为他介绍沿途经过的建筑物和店铺。
他一直没答腔,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