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奴摇摇头,“以豫鹰扬喜新厌旧,多情却浇薄的个性,我不必等人老珠黄就会被他打入冷宫,届时,说不定连孩子也没法带走。”
“可见你有多笨,这种人你也爱。”老树精想臭骂她一顿,又觉得时机不对。“好,我带你走,不过,先说好,万一事机泄露了,你可不能拖我一并下水。”
“那当然,万千责难,我保证一肩挑。”
“希望你的肩膀有你的嘴皮子那么够担当。”老树精瞧瞧左右没人,低声告诉寒奴,“门口防备森严,很难一下子逃出去,为了不被发现,我先将你变成一朵香菇,要是遇上了人,你就立正站好,千万别乱动,知道吗?”说着,伸指一点,寒奴立刻变身成一朵异常肥嫩的香菇。
“拜托,你见过长得这么胖的香菇吗?”仔细量量,至少有三、四斤重,简直就是怪物,不启人疑窦才有鬼。
“哟,你几时长胖了,小腹都跑出来了,还有双下巴咧。”老树精朝她看了又看,觉得的确不妥,乃道:“那变成石头好了,石头可大可小。”
“你见过石头会走路?”寒奴气不过横他一眼,“算了,我变回狼形好了。”
“更不妥,谁家的院子会有只狼走来走去?”老树精挤眉弄眼兼托腮地想了又想,终于又有新招术,“乌龟,乌龟最适当不过了,只有它会自行移动不让人起疑。”
“我才不要当乌龟呢。”情况急迫,两人的脑袋瓜子却自动打结,尽提出一些乱七八糟的见解。
寒奴为了避免老树情又突发奇想,赶紧把自己变成一只黑色的小狗,当狗总比当乌龟体面一点吧。
“好吧,如果你坚持当犬辈,我也不反对。”
第九章
范达极度惊吓,精神紧绷,怎么也没法相信眼前所见到的。她到底是什么?假使她不是人,又如何会怀了他主子的孩子?
谁能来告诉他答案?
今晚若非豫鹰扬要他出来监视寒奴,他绝对见不到这骇人听闻的一幕。难道主人早有怀疑?关于这一切他到底了解多少呢?
主人多年来过分的狂妄绝情,从未认真对待一个女人,更遑论萦怀失据,第一次,想必也是最后一次失足,居然……居然爱上个完全不能掌握的……“东西”,教他情何以堪?
那一树一狗,开始战战兢兢地往后侧门移动。
走着走着,前面三尺不远处突地出现四堵小山丘。错了,那是两双人类的脚,糟糕!老树精第一个反应就是立正。
“啊!”跟在后头的寒奴没留意,猛地撞了上去,所幸斜侧里伸来一双手,适时将她捞了起来,才没跌个四脚朝天。
“哟,黑狗最补了,今晚咱们可以打牙祭喽。”原来是膳房里的厨子老李和他的助手大柱子。
“可惜太小了。”大柱子道。
“小才好,皮薄肉嫩,最是可口。走,抓回去一半清炖,一半红烧。”
寒奴一听差点没昏死过去。
幸好此时天上的月儿被云层遮住,让她有机可趁,得以转换外形。
“啪啪啪!”老树精乘机给了一巴掌,耳刮子打得好不响亮,教老李吃痛放下寒奴,她连忙趁隙跳入草丛。
“妈的,你打我。”老李一气,照着大柱子的右脸就是一记热锅贴。
“我没打你呀,我哪敢。”大柱子直呼倒霉,两人扯开喉咙一个骂一个辩,早把抓野狗进补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此时不开溜更待何时。寒奴来不及等老树精,已一步当先逃之夭夭。
月儿躲入云层,不一会儿又露出晶莹的圆脸蛋儿,把大地辉映得一片光华。
老李他们大概不会追来了吧。捡个干净舒爽的地方歇歇腿,等老树精赶来了再一道走。
就这里了,四下落英缤纷,有干草铺地,先在这儿窝一下,老树精应该随后就到。寒奴用狗尾巴拍拍地上的干草,摆了个比较文雅的姿势躺下。
“卡!”
什么声音?她一怔,匆促起身,跑向前一探究竟,却不料自己竟被一只诱捕猎物的铁笼困住了。正当寒奴惊惶失措,铁笼忽地被高高提起,只见逐渐移近的那双铮铮虎目十分熟悉。
“告诉我,我该怎么称呼你?”范达难以置信的眼睛像喷出一簇火,欲将她烧成灰烬似的。
真人不露相,惟今之计就只有装聋作哑了。寒奴睁着无辜的双眼猛摇尾巴。
“事到如今,你还想隐瞒?”范达将一截长剑从笼子外直刺进来,剑尖抵住狗儿的颈子,胁迫她。
寒奴不为自己想也得为腹中的胎儿想,违返天律私自下凡已是大罪一条,再要害死这无辜的生命,她将万劫不复。
她咬咬牙,半垂着眼帘,幽幽叹道:“范大哥,先放我出来。”
范达犹豫了下,才唰地拉开铁笼。眼睛一眨,面前伫立的狗儿已换回亭亭玉立的寒奴。
“你……你是……”他陡地有种身在梦里的错觉。“是妖?”
寒奴苦涩地摇摇头。“我本是天神左羲的后裔,五百年前因一场错误的姻缘,让我和豫鹰扬爱恨纠葛,缠绕生生世世。我因恨而苟活至今,如今恐怕又要含恨而去。”简明扼要地将五百年前的过往诉说一遍,她已泣不成声。
“教我怎么相信你?这……太难了。”范达长年随豫鹰扬南征北战,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是见过那么几日,却从没碰过比这还匪夷所思的。他毕竟是个凡人呐。
“的确不容易,我能体会你的心情。”寒奴抹干泪水,平抚了心绪道:“放我走吧,范大哥,就当这一切不曾发生过,横竖你主子身旁的女人从来不缺过,少我一个对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这是两个多月相处下来,你对他的全部观感?”范达直视她。“倘若他真是那么不慎得眷恋,为何你始终苦不得他?答案已昭然若揭,你何必自欺欺人?”
“他不会对我钟情太久的,这是性格使然,纵使我想自欺欺人也办不到的,你比我清楚他的,不是吗?”
“每个人的性格都有缺陷,主人当然也不例外。我无意替他辩解,只想说明一个事实。他以前的生后确实荒唐颓废,但遇到你之后,他已彻底改变,他开始懂得珍惜,懂得付出,寒奴,他是爱你的,难道你不爱他?”
“爱,我当然爱他,就是因为太爱他了,才一错再错。”
范达疼惜地拍拍她的肩,“既然有爱就没理由非走不可,况且你腹中已有了主人的骨肉,这对孩子也是不公平的。”
“但,这已违反了我的初衷。”
“你的初衷不也受爱所驱使?否则你何必千里跋涉而来?”根据他的观察,寒奴所下的感情并不会比豫鹰扬少,她亦是泥足深陷!
是这样子吗?莫非这五百年支持她苟活下去的,其实是对爱的深沉渴望,而不是恨?寒奴陷入沉思,冰镇在那儿。
“一失足成千古恨。”她已是百年身了,还能再错吗?但,在生命旅途中,谁没经历一波三折?舍海无边,懂得回头,方能到达彼岸。而她,该何去何从?
日暮相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没有恨了,相信我,寒奴,留下来,主人他需要你。”范达对豫鹰扬始终忠心耿耿。
“人间爱欲纷争,不可理喻,更不值得留恋。”想起那些悲凄又激昂的往事,寒奴的心意更加坚决。然而今夜是走不了了,以范达的耿直,他会用全副的心力来阻止。
“我答应你,再给自己也给他一点时间。”这是缓兵之计。
范达欣然大喜。“那好极了,我这就送你回房。”
“关于我的身世……”
“普天之下,除你我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人知道。”范达是铁铮铮的男子汉,向来一诺千金。
“多谢。”寒奴暂时安下了心。不知老树精怎么样了,还好他道行高深,自能逢凶化吉。
“快回房,免得让主人久等。”望着寒奴没入夜幕中的背影,范达不禁有些忐忑,他这样做是在帮助豫鹰扬,还是害了他?寒奴奇诡神秘的身世真如她所言的那样?
他摇头一叹,就在此刻,一道黑影从旁窜出,飞快地从背后制住他,一柄匕首冰凉地抵住他的颈项。来人沉声道:“想活命的话就乖乖跟老子合作,否则教你血溅当场。”
“你是那假和尚?”范达认出这阴阳怪气的嗓音。
“挺聪明的嘛,不愧是豫鹰扬的左右手。说,寒奴在哪儿?”
“她回寝房了,有本事你去找她呀。”就不信他找得到。
“屁话,这座烂宅院这么大,我要是找得到,还需要你帮忙吗?”银狐火大,把一首抵得更近一些,刀刃眼看就要陷进内里去了。“快说!”
范达不受威胁地,反而把颈子挺得更硬直。“你找错人了,从我口中你是得不到任何答案的。”
“不见棺材不掉泪?好,我倒要看看你这副烂骨头有多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