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烟慌张的离开他的胸膛,然后连忙把自己埋在床上的棉被里。完了!完了啦!天风看到她在亲吻他,她这一世的清白全毁于造一旦了啦!她不要活了!是丢脸丢到大西洋了!她脸红的心想。
向天风笑着坐了起来,他看着把头埋在棉被里的沈云烟,明声的说:“白衣天使,你在做什么?扮驼鸟吗?”
“死天风,你才在扮驼鸟!”闻言,沈云烟生气的生了起来,她死命地瞪着向天风骂道。她这辈子最恨那种脚如竹竿,臀如大雪球的动物了。
向天风一点也不在意她的生气,反是笑吟吟的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沈云烟见他不说话,脸上还挂着邪恶的笑容,正感到莫名其妙时,脑海里忽然呈现出她刚刚亲吻他的画面,她的脸瞬时泛起红晕,她低叫一声,又要重新埋回棉被里。
向天风在她又要重回棉被的前一刻,适时的拉住了她,然后他用着极为谅解、温柔的口吻说道:“白衣天使,你别难过了,我知道你是情不自禁才会亲吻我的,这点我可以谅解,谁教我长得如此吸引人,所以你不要为了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难为清。”
沈云烟听完他的话,脸又更红了,“天风,你误会了!我……”她试图解释。
“别对我解释,我相信我所看到的。”向天风笑着打断她的话,并且亲热地抱住她。
“天风,你在做什么,放开我,放开我……”沈云烟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了一跳,她手脚胡乱飞舞的叫着,刚消失的红晕,又重回到脸上,“向天风,你不要像个变态一样好不好,你只不过是看到我亲吻你而已,就笑得像神经病一样,真是受不了你!快点放开我!”她拚命的叫着。
“我才不放呢!白衣天使,你的头发真香,好好闻喔!”向天风像个小孩子般地死命抱着她。
“头发香?向天风!你如果喜欢我头发香味的话,我可以去买洗发精给你闻,洗发精的味道可比我的头发更香。拜托你,快点放开我!我有样东西要给你看。”
云烟无奈,只好略施小计骗他。
“什么东西?”向天风闻言,松开手问。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他早被传染丁沈雪烟的“恶习”——好奇。
“喏!你看!”云烟高兴的跳下来,把她放在门边的一大样东西给取了过来,然后神秘兮兮的拆掉包在外头的白布,高兴的展示她所带来的东西。
向天风皱了皱眉头,问道:“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还放大加洗!我记得我没有这张照片的底片呀!”
向天风面前的这张照片,就是沈云烟四天前在地房裹翻相本时所看到的那张。
只是这张照片比相本里的那张大了将近二十倍,且照片上的人的神情也更加逼真。
“哈!这就是我聪明的地方啰!天风,你喜不喜欢?”云烟得意地问。
“喜欢,但是你还没回答我,这张照片是打哪来的?”向天风严重关切地追问。
“你喜欢的话,那就送给你啦?!”云烟灿烂的笑着,根本就不回答他的问题。
“白衣天使,你真的和别人不同!人家都是送自己的照片给别人,而你却是送别人的相片给别人,你真是与众不同!”
“天风,我这样比较有诚意,你知道吗,我为了要洗这么大张的照片送你,拚命的往‘原版照片’调好焦距,调得我手软脚软的,好不容易费了千辛万苦,终于给我调到了!这张照片可是我‘呕心沥血’之作耶!”云烟邀功似的说。
四天前,当她发现这张照片后,她愈看是愈喜欢这张照片,于是便趁向天风睡着的时候,偷偷藏在衣服里,带了回家。
“白衣天使,你对我实在是太好了,我好感动呢!”向天风故意夸张的喊,然后用力的把她又抱进怀里。
“哇!天风,你怎么又来了,你深受感动也不要这样呀!放开我啦!”沈云烟受不了的大叫。
“白衣天使,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呢!”向天风忘情地高喊。
“你发神经了啊!喊那么大声,我的耳膜都快要被你震破了啦!”沈云烟虽然语气中带着埋怨,但是她心里也为了他所说的话,而暗自高兴着。
“我才没发神经呢!我不只喜欢你,还很爱你呢!”向天风认真的说。
“哇!你不只发神经,还发花痴,你铁定是疯了,无缘无故净说些疯话,真是受不了,你快点放开我吧,我快要吐了!”云烟娇嗔地说。
“不放!我才不放!你要吐,那就吐在我身上好了,我不会介意的。”向天风笑着说。
“你不介意,我可是很介意,你这样抱着我,会让我觉得很不自在,很呕心耶!”她快受不了了。
“我已经告诉你,我不放手了,所以你还是认命吧!”向天风坚决地说。这次可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引开他的注意力了。
“你这个大魔鬼,你这样抱着我,你会舒服吗?放开我啦!大魔鬼!”云烟见软的不行便来硬的。
可惜,向天风“软硬皆不吃”,他已经下定决心,便闭上眼睛,抱着她开始睡觉了。
沈云烟见状,只好认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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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月
第十章
三天后,中国医院沈云烟漫步在广大的花园里,享受着早晨的新鲜空气,刚升起的太阳,光芒耀人地照在花园里各式各样美丽的花上,使得园中花儿更显娇嫩。
今天真是一个美好的日子!她是如此相信。
“云烟!”突然一个声音自她的身后响起。
“老爸?你怎么跑来医院了?”转过头看见来人,沈云烟讶异的问。
“来跟你聊天呀!这几天我一直没能好好跟你聊天,你也不会主动来跟你英俊的老爸聊天,所以今天我就自个儿跑来了,更何况今天是个这么好的日子。”沈莫德笑着说。
沈云烟并没有仔细听她父亲的话,她的注意力全被他的装扮给吸引住,今天他一反常态的装扮隆重,穿西装打领带,而他脚上穿了十几年的凉鞋,竟然也改成了乌黑发亮的黑皮鞋,她活了二十七年,还是头一次见到她老爸穿得如此正式隆重。
“哈!哈!哈……老爸,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头发还涂发胶,其是滑稽!哇!我的天呀!老爸,你的白头发又多了好几根了耶!”云烟笑着说。
“什么滑稽?我这叫英俊!我可是从跟你死去的老妈结婚之后,就没有再穿过这种衣服了,今天,我可是特地为了这伟大的一天,重拾旧服装。”
“伟大的一天?今天是国父诞辰呀?”在沈云烟的印象里,只有国父的生日才能称得上是“伟大的一天”。
“不是!国父的生日不在今天,我的宝贝女儿呀!今天我来这里,不是来和你谈今天是谁的生日的,我是来和你谈一个人的。”沈莫德正色地说。
“什么人?”
“天风。”
“他?他很好呀!没病没痛的,无缘无故谈他做什么?”云烟感到有些不解。
“你到他的印象如何?喜不喜欢他?爱不爱他?”沈莫德提出了一长串的问题。
沈云烟听了他的话,轻笑了起来,“我说老爸呀!你一早来就是要问我对天风的印象如何?喜不喜欢他?爱不爱他呀?你还真是好笑!”
“那你还不回答我这个好笑的问题?”沈莫德不理会女儿的嘲笑,继续追问。
“好!我对天风的第一印象坏的不得了,因为他第一次见面就骂我是‘白衣怪物’,真是气死我了!但是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后,我对他的印象也就慢慢地改观了,他是一个好人!”云烟诚实地说。
“嗯!那你喜不喜欢他?爱不爱他?”这才是沈莫德最关心的问题。
“喜欢!当然喜欢!不喜欢我会跟他作朋友吗?至于爱不爱他,我的答案则是不知道。”云烟老实回答。
“怎么会不知道?”沈莫德不大能接受这个答案。
“我当然不知道!我又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会知道那才有鬼!”云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什么?你没谈过恋爱?”沈莫德不相信他的宝贝女儿竟会如此“纯洁”。
“你这个老爸是当假的呀!连女儿有没有谈过恋爱都不知道,真是太没有尽到做父亲的本分了。”云烟微斥责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