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粉红色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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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来有些紧张,大概不确定这么说对不对,难得显现的脆弱令她心软,她当然愿意给缺乏信心的人自信。"很好啊,只要让心亚感觉你喜欢听她说话就好了。说真的,你喜欢巧克力吗?"

  他皱眉,表情已经传达了他的感觉。

  她笑出声,"可是你还是会点来吃吃看?"

  "没错。"他的眉头仍未松开。

  "甜甜的巧克力配上黑咖啡很不错的,相信我。"她安慰他,但无法控制嘴角弯曲的弧度。"嘿,大记者,想不想知道我的独门秘方?"

  "什么独门秘方?"他的好奇心显然被勾起。

  果然是记者。明真微微一笑。"让小孩喜欢你的秘方。"

  他又是扬眉。好家伙,这男人会用眉毛说话呢。

  "我的秘诀是,跟小朋友说话尽量采用'开放式句法',而不是'封闭式句法'。"她提示重点。

  "比如说?"他不懂。

  她发现此刻他专注凝视她的双眼盈满忧郁,她差-点又迷失其中,她的心突地微微一颤,这是什么感觉?

  "呃……"她回想自己刚刚的话,喔,开放式句法。"我举例好了,'封闭式的说法是'小朋友,你应该多吃点青菜。'开放式的则是'小朋友,你想吃多一点?还是少一点?"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天啊,别让沈勋看出她想要一口把他吃了。

  他很快懂了,"你的意思是不要让孩子觉得他被命令,或者没有选择的余地?"

  "你真聪明!没错,就是如此。"专心!专心!书上都是怎么说的?"嗯……当我们问孩子'好不好、对不对、可不可以、大或小、多或少……'的时候,已经跟定了范围,如果孩子说不好而大人又坚持己见的话,很容易就变成权威式教育;逼小孩屈服,这是很危险的方式,阻绝了与孩子沟通的途径。"

  惊险过关。她开始佩服自己一心二用的能耐了。

  这番话让他不禁对她另眼相待,她真的对孩子有一套。当她回话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谢谢。你知道吗?我还可以使些小小的诡计喔!"她向他眨眨眼睛,"虽然小朋友说'老师,我吃一点点青菜就好。'可是我还是可以捞一大瓢青菜给他,他决定多少,老师决定分量,这是双赢的战争。"

  他看着她顽皮的笑容,一时间竟无法将视线由那红艳柔软的嘴唇上移开,不知道她的唇尝来滋味如何,一定和看起来一样的甜蜜吧?

  "真是厉害,受教了。"他的嗓音干涩,他大概还需要一壶咖啡提神才行。

  难道他发现她的眼神怪怪的?不会的,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心虚刻意轻快地说:"嗯,今天就进行到这里吧,你可以带心亚回家休息了。"

  他同意她的话,他真的需要赶紧休息。

  •••••••••••••••••••

  台北圣诞节的气氛每天经由媒体炒作,不热闹喧腾也难。虽然台湾不是基督教国家,但仍假借着行宪纪念日的名义恣意享乐,街道处处闪烁着火树银花,让整个城市都温暖起来。

  这个地球村的年代,幼稚园的小朋友跟所有的欧美儿童一样,期待圣诞老公公将礼物送来,放在妈妈为他们准备的厚袜子里面。她这几天上课,就跟小朋友为了布置圣诞树忙得不亦乐乎。

  她非常喜欢圣诞节欢乐、感恩的气氛,即使不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无妨。从小就跟好朋友在这个节日交换卡片,即使只是坐在隔壁,根本没有两地相隔的思念,小女生仍旧乐此不疲。

  说来她也是偏心的。

  都是自己班上的小朋友,可是她今晚却特地到公馆一趟,就为了要买份礼物给心亚和……她的爸爸,只送女儿不送爸爸太不近人情了嘛,何况她跟沈勋现在应该也算是朋友吧!她为自己的决心辩护。

  要送些什么好呢?她穿着厚厚的太空外套,在飕飕的冷风中以手护着冻僵的小脸,手套、围巾、毛线帽全都上阵,眼睛骨碌碌地打量四周,不断寻找灵感。

  走过一家又一家的店面,她作了决定,就送心亚一只熊宝宝,因为她似乎很喜欢她客厅里搜集的那些填充娃娃;沈勋的话,就送他一双手套和围巾好了。这样应该很恰当吧?

  她已经打定主意邀请沈勋父女与她共进圣诞晚餐,他们已经是不错的朋友了嘛。爸妈那儿只好先寄礼物回去,等到农历年再陪两位老人家好好过。

  决定要买的物品后,有目的的逛街让她可以发挥一向讲求效率的做事方法。事前已经列出一张清单,爸爸和妈妈、善如和晴美、心亚和沈勋,女人一律送口红,爸爸也干脆送手套和围巾好了。

  只是颜色的差异而已。

  不同的红可以诠释不同的女人。

  不同的围巾则可以诠释不同的男人。

  妈妈是宝气的酒红;善如是自然的橘棕,那口红名字有趣,叫做巧克力之爱;晴美就难些,天生丽质的她什么颜色都可以涂抹在唇上,想到最近见她总是一身的黑,那就送她带紫的浅粉红吧,这一季的流行。

  爸爸爱穿棕色系衣服,就送他墨绿色围巾和手套,这种大地色彩配起来还真有圣诞树的感觉,她捧着那舒服的安哥拉羊毛围巾微微笑着。

  沈勋呢……想到一身黑灰阴郁的他,明真自然地拿起另外那件浅驮色的围巾,温暖舒服的颜色,或许可以冲淡他的阴暗?

  心亚的礼物更简单了,在校园书坊中选了一个柔软可爱的熊宝宝,就算大功告成。

  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她也不急着回去,反而精神地走向附近的诚品书店,选本好书睡前翻翻也挺不错的。才踏进店内,就被轻柔的管弦乐安静了心神。正要往小说区走去时,眼角瞄了一眼推销书堆,一本书吸引了她的目光,《我喜欢你》。

  她记得这本儿童书,她家里的书架上有这本书的英文版本,是她在纽约的旧书店里找到的,虽然不是熟记在心,但总还记得一些whrburg那隽永如诗般的话语--

  我喜欢你因为如果我生你的气

  你也生我的气

  要是你生别人的气

  别人根本不在乎

  那实在太难受了

  有些人太好了呵呵

  好得让你想要揍他一拳

  打在他鼻子上

  还有还有:

  我喜欢你因为

  当我觉得悲伤时

  你不会老是要让我立刻高兴起来

  有时候难过比较好

  要是有人每一分钟都不停的吱吱喳喳

  你一定受不了

  你要想事情

  那需要时间

  这真是一本好可爱的书,她决定了,她要送给心亚,她要念给她听,她几乎可以想像心亚微侧着头,两眼亮晶晶地看她说话的样子。拿了书之后,她开心地走到小说区,当她正在张爱玲或是朱天心之间游移时,蓦地感到有人轻拍了下她的肩膀,她惊讶抬眼。

  "明真,真的是你!"说话的人表情和语调都表现出他的惊喜之意。

  "范子平?"她太惊讶了,眼前这个男人,就是晴美与她这三年来的心结。

  "没错,明真,好久不见,你更漂亮了。"衬衫加西裤像个标准的上班族,他已不是昔日淳朴的大男孩。

  果然成了台北都会男人,说话跟蜜一样甜,奇怪,沈勋怎么就不会这样?但随即又责斥自己干嘛拿沈勋跟范子平比,无聊。

  "你看来也不错。"她淡淡笑着。

  "现在有空吗?我们去附近咖啡馆坐一下?"他的眼神充满期待。

  他深深地凝视明真,墨绿色的太空外套加上深咖啡色的休闲长裤,轻松之中带有流行的品味,神韵间仍是年轻的纯真,他立即又想起自己当年对她的心动,命运会对他如此仁慈,让他挽回曾经犯下的错误吗?

  "好啊。"明真爽快答应。有何不可?

  他们很快在附近找到一家咖啡馆,挪威的森林。现代台北人总喜欢沾染一下村上春树的感觉,这算是附庸风雅的虚荣吧!明真想着。

  选了天井靠窗的位子,他点卡布其诺,她点拿铁,外加蓝莓起司蛋糕,晚上走了一大段的路程,她要乘机宠一下自己的胃。

  "怎么大包小包的?"看了眼她放在脚边的大小提袋,他很自然就问了。

  "圣诞节快到了嘛,总要准备些礼物。"

  "还是这么体贴。记得你大三那年的圣诞夜吗?我们在中正堂跳了一晚上的舞。"提起大学时的回忆让两人都放柔了心情。

  "是啊,现在大概投那个能耐,一把老骨头啰。"她偏着头想着美好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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