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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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他还是很审慎的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工作,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但对工作要求完美。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轻松活泼,比他上次见她看来年岁又小了许多。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给他倒茶送毛巾,又慰问他的腿伤。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於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於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麽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干嘛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籍。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的读书。他其实没什麽事,刚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 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

  「为什麽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根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 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麽,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後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後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麽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 *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的说不。他们怎麽会知道,我心头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浪汉私奔的坊间小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叁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 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二十五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娶了两名妾。

  我没做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叁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身不忘。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约莫十八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夫人,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阿蛮挨过来对我说:「那棉袄太伧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样。」

  「你少批评人家。」

  阿蛮是个丫头,但也养於富贵家,年久便自视甚高,看谁都比她低下。

  「新举人是谁?」

  「是个卖豆腐的儿子,叫张雁,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

  「张雁--」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万种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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