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冥王哈德斯是宙斯的弟弟,拥有一半世界的权势,可惜祂虽然具有令人迷眩的力量,奥林匹斯山的女神却没有任何一位愿意嫁到地狱冥府。于是,哈德斯决定到人间去找。不久,祂便在西西里岛上,对掌管四季的大地女神狄蜜特的独生女──春神泊瑟芬一见钟情,只可惜对方并不爱祂──”
“真可怜。”
“嗯?”
“先爱上对方的人总是输家,明知道不一定能得到对方的回应,但就是控制不了自己。”
可法·雷深深一笑,继续未完的故事:“哈德斯是个不太爱用脑筋的男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找祂哥哥求救。于是,宙斯就送给祂一株水仙花好引诱泊瑟芬前来摘花,在泊瑟芬因为想摘花而靠近的瞬间,哈德斯即撕开地表将泊瑟芬掳至冥府,强留在身边。”
“然后呢?”
“你认为应该有什么样的结局?”
唐思琪想到今天和秘书的谈话,笑出声,“我没有太过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套用我秘书透露关于言情小说的普罗公式──女主角最后爱上男主角,甘心留在冥府?”
“你自己的想法呢?”
“对于一个不问我愿意与否,就强行拘禁我的男人,想要我动心是不可能的;男女之间的感情,应该是立足于相互尊重的基准点,这份尊重无关外在条件,而是有没有把对方放在心里──”
“我勾起你的伤心往事吗?”
“早就过去了。”面对他的笑容,有放开的豁达。“我流过泪、伤心了好一阵子,但事后仔细回想,是因为仍爱著他,还是知道自己被背叛,才这么难过──我发现,后者居多;也许四年真的太长了,一开始的感情渐渐地变咸习惯、变成责任,虽有情爱,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浓烈。爱情真的有它的保存期限,不是吗?”
忍不住疼惜地轻触她脸颊,感应到的是表里如一的真实──她并没落泪,这让可法·雷有点惊讶。
他以为她在逞强,原来她是真的释怀了。
拿得起,放得下。有多少女人在感情上能如她这般洒脱?这让他赖在她身边当个护花使者的心思,显得非常多余。
不过……目前的他却不想放手,因为他还不想放开这个特别的女人。
“后来呢?”不自知扰乱他的心思,听出兴味的唐思琪好奇故事的结局,催问:“结局如何?该不会是洒狗血的王子、公主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吧?”
可法·雷回过神,牵唇一笑,“哈德斯最后放了泊瑟芬。”
“祂舍得?”
“如果不放,泊瑟芬的母亲狄蜜特会继续伤心,无法掌管大地和四季更迭,地面上的人类会因五谷不生而饿死,所以哈德斯将春神还给狄蜜特,这样的结局,你满意吗?”
“哼,祂的爱情就只有这点坚持,这么轻易放手?”令人不齿。
“嘿,女人,你真的是矛盾的最佳代言人。”圆满结局嫌老套,悲剧收场嫌对方爱得不够。“你又有何高见?”
“解决的方式有很多种──”务实的个性立现,她扳指头细数:“哈德斯可以搬到人间住,或者邀请丈母娘到冥府两代同堂;再不就分居,效法牛郎织女,一年见一次面;或者他到人间住一个月,泊瑟芬下冥府住一个月,瞧,我随便一想就有四种。如果是真爱,就应该想尽办法经营下去。”
“如果泊瑟芬并不爱祂,而且可能永远不懂爱、不会爱上祂呢?”
唐思琪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是我的话就会放弃,得不到回应的感情,最后受重伤的是自己。”
“倘若你是那个被深爱却不懂爱的春之女神泊瑟芬呢?”
“嗯……不懂爱却被爱上也不见得好过。”苦恼写上她疲累的俏脸。“你难倒我了。”
见她表情凝重,他有些哭笑不得。“我的天,别太认真了,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好吗?”
“换作是你呢?不管是哈德斯或泊瑟芬,你会怎么做?”
不意她会反问,可法·雷凝起脸。
“怎么样?”
他板起严肃的俊颜凑近她。“我会──”
“嗯?”初次见他严肃的一面,唐思琪不禁屏息以待。
“──先睡一觉再说。”下一秒出人意表的打出呵欠,“现在已经很晚了,哈……呼……”
此举非常──欠、人、扁:“可法·雷!”
“早点睡吧,别工作到三更半夜,美容觉多睡点,可以避免皮肤暗沉。”
暗示她肤质不好吗?“你什么时候变成我的管家了?可法·雷先生。”
“唉,你帮我这么多,又不准我以身相许,真是不懂你,这么合算的事,你竟然不要?!”
一个人哪来的本事自恋如斯?那西色斯也不过如此。“我就是不要你以身相许,敬谢不敏。”
“就因为你是这么一个没有眼光的女人,害我不知道该为你做点什么。恩是要报的,偏偏你什么都不要,让我无从回报。”
这说法令她有点失望。“我以为我在帮朋友一点小忙,这不算什么。”
朋友?这词儿听起来有点刺耳。可法·雷俊美的脸上透露著古怪表情。“若我不打算当朋友呢?”
“什么?”
“你难道没想过,像你这样的单身女子收留一个男人很危险?”
呵。“我只是觉得有个男佣挺好,尤其他又很会作菜。”
“如果我说,我对你是抱持朋友之外的想法呢?”他想找出自己这么在意她的原因;也许交往是个不错的方式,以前就常这么做的。“比方说──”
“姊弟?”她抢接下话。
去他的姊弟!一句脏话不假思索地冲上心头,突兀得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除了姊弟之外。”
“兄妹?不会吧,你比我小耶。”
该死的兄妹!又一句脏话。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那尾鱼男污染了。
“如果我说,我想追求──”
“我会请你搬出去。”
俊容微露出难色,可法·雷用力吐出;“那如果我说,我现在想吻──”
“把你推下楼。”
咕噜!口水困难地通过咽喉。
此女──可怕的程度不亚于家中大老板。“我很荣幸担当贵府男佣的角色。”先退求其次,保命要紧。
闻言,得胜的笑意浮上她未点胭红的唇。
“你应该多笑一点。”
“谢谢,晚安。”唐思琪说完,转身就走进屋内。
“这么在意一个女人的情绪,对我来说是少有的事呐。”可法·雷摇摇头,对水仙花说起话来。“不过──”捧高其中一朵皎白俯首亲吻,沁凉粉软的触感令他笑了。
感觉还不错呢。
第七章
每天不定时送到冠亚集团投资部门的花束依旧,不过比起刚开始的热烈,已稍有减退的迹象。
只是,从殷勤名单中消失的都是有家室还心痒难耐的商界人士,单身贵族男的追求依旧热烈不已。
茫茫花海间,柳探春抱起其中一束,对这少见的花感到好奇。
有别于常见、叫得出名字的玫瑰、百合、桔梗、雏菊,这一束花开得不若上述花种奔放绚丽,小小的花苞含羞带怯地汇集在枝头,显得小巧可爱。
“这是什么花?”
经过正好听见她喃喃自语的唐思琪瞥了一眼,便道:“HELIOTOROPE,天芥菜。”
“经理?”
“你男友送的?”素日严谨的表情突绽出柔和微笑。“很幸福。”
“咦?”愣了下,柳探春发现上司会错意,连忙解释:“不是啦,这是张总今天送给经理的花,只是这偶──这花粉少见──”
唐思琪难得一见的笑容又敛了回去。“探春,你的台湾国语溜出来了喔。”
“啊?啊啊!真是的,怎么会这样?夭寿哦!”哎呀!只要一过度紧张,承袭自老爹的台湾国语就忍不住给他说出口,丢人呀!“对了经理,为什么你说收到这花会很幸福?那个HELI……什么的──”
“HELIOTOROPE,天芥菜,丁香科,原产于南美洲,花语是──”
“是什么?”
“爱到永远。”这四个字,令她像在说一个新学到的词句似的艰涩拗口。
“经理怎么知道?”
“……一个朋友说的。”迟疑起因于想起向她解说花语的男子的脸,到今天仍然不懂他当时的表情意味著什么。
在她以为他认真说话的时候,下一句话偏是纯然的逗笑,而在她以为是说笑之际,对方又突然认真起来,变动之间完全没个准。
谁说女人变脸比翻书快?那位仁兄的变脸功力才叫高绝。
“什么样的朋友啊?”不枉自己名字里有个“探”字,柳探春发挥得十成十。“男的女的?”
回过神,她想了会儿得力秘书的探询。“只是个朋友。”她说,无视瞬霎在心底涌冒而出的迟疑。
“新朋友吗?”她猜。
唐思琪不懂秘书所指何意,疑问地望著她。
“因为经理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哦。”哼哼,她柳探春是何等人物,是未来站在秘书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哩!怎会没注意到主子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