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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原来这才是重点,要我买小晶的票。”水烟挑挑眉,恍然大悟。

  “REBEL的票这么贵,总不能放着不用,我们也不想卖别人,就送给你,条件是帮小晶要人杰的签名,水烟,你就去嘛……你会喜欢REBEL的……”小月愈说愈小声,因为水烟的睑色愈来愈坏。

  “你们别再说了,我不会去的。”水烟坚持道,她太忙了,没时间也没本钱去玩乐。

  “水烟,别这样嘛,小晶也算是我们的好朋友......”小小和小月使出浑身解数劝服水烟。

  “你们别想要我去看那种没水准的乐团,就算用八人大轿来抬,我也不去。”水烟被烦得受不了,忘情的喊道,没注意到她的音量抬高多少,也没注意到咖啡厅内气氛的变化。

  “你们别再跟我提那种吵吵闹闹的三流乐团,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欣赏那种乐团!”附近的几桌乐迷同时停止了交谈,虎视耽耽的寻找着声音的来源,眼神、表情,都没有一丝善意。

  坐在她后面的人杰眯起了眼。这么决绝的口吻,使他神经绷紧,往事悠悠地回到他心上,他永这也不会忘记,自己曾被这样的态度和口吻伤得多重。

  他的眼眸镇定那个绑着两条麻花辫,脸蛋美得浑然天成,优雅的喝着咖啡,神情自若得不知大难临头的女孩。

  是她!倪水烟!虽是意料之中,但远不及亲眼目睹的真切,这个事实狠狠的撞击着他毫无准备的心脏。她依然是如此高傲、狂妄、目中无人……

  不,她的气焰又比以前高涨了许多。居然是她,居然仍是她!想不到在他享誉国际,受到这么多歌迷拥护的时候,她仍以这么决绝的态度否定他的一切努力,狠狠的伤害他第二次!

  他再次立下各言,这次他要让她爱上他的乐团,爱上他的音乐,也爱上他!水烟没察觉出现场气氛的变化,仍自顾自的喝着咖啡。 

  “你再说一次。”一只手突地拍在她们的桌上,发出轰然巨响。

  水烟猛然吓一大跳,脸色瞬间苍白,唇上血色顿失。两眼仓皇无依、但很快地又整理好自己的心绪,两眼锁定那个酷哥。

  “做什么!你凭什么拍我们的桌子!”她姣好的脸上写满高傲不驯。

  “凭什么?凭我这对拳头。”酷哥对攻击他喜欢的乐团的女孩没有欣赏的雅量,气呼呼的抡起拳头来。

  “我会用这对拳头教会你喜欢REBEL。”

  更多的人团拢过来,七嘴八舌的指责水烟不该讨厌REBEL,不该说REBEL是没水准的乐团,更不该说REBEL是吵吵闹闹的三流乐团,甚至有几个冲动的人,想把水烟引到外面去单挑。

  “现在是文明世界,只有野蛮人才动不动就亮拳头。”水烟仗着牙尖嘴利,挺着胸膛与那些人抗衡。

  “水烟,你别说了,快道歉啦。”小小胆小的拉拉水烟。

  “对啦,你不去就不去,我们不会勉强你,你快道歉,先保住小命再说啦。”小月也劝着水烟。

  “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难道我没有选择自己喜恶的权利?”水烟扬起下巴,誓不让步,在她的字典里,没有“让步”这两个字。

  “你这个钱货!”酷哥拎起了她的衣领、眼看着就要赏她拳头,其他人也蠢蠢欲动。

  “别动粗。”人杰起身往那名酷哥的手腕,

  “她说得没错,每个人有选择善恶的权利,你们别强人所难。”另一手不动声色地拉下他扭住她衣领的手。要她爱上他,当然就不能让她吃拳头,不然全身上下都是伤痕,多难看。

  人杰冷冷地暗忖,用眼尾余光瞄了瞄水烟--脸蛋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皮肤还是那么好--对她的情怀早已不是少不更事的单纯,此时他心中只有“报复”两个字。

  水烟不驯的眼神转向人杰,高傲的她非但没有感激之意,反而显得怪他多管闲事似的。

  但是当她对上那对眸子时,她震慑住了,他的眸子闪着冷人心脾的光芒,像冰柱的森森寒光令人不寒而栗。而那锐寒的眼神紧紧地锁住她,透着莫大的危险讯息,扎刺得她遍体生疼!也令她无端生窒。

  她想移开视线,却怎样也无法移开。他很帅,帅得让人舍不得将目光移开,而他全身散发着隐隐的霸气,致命地吸引着每个多情的女人。水烟自认不是多情的女人,却不由自主地陷入他致命的吸引力中。

  同时,她居然觉得他有几分眼熟……哦,不,她不可能见过这么帅的人而没有将他牢牢地记在心坎上。

  “我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任何人攻击REBEL;都不可原谅。”酷哥缩回手,眼光仍恶狠狠的瞪水烟。

  “既然歌迷和野兽差不多,可见乐团也不怎么样。”水烟撇着唇角讥讽。

  “你……”维者她的人群又开始蠢动。

  “水烟,我们快走啦,不要再说了,快走啦。”小月拉着水烟想走,水烟却仍不为所动,眼神恶狠狠的和那位酷哥厮杀出照焰光火。

  “谢谢这位大哥,我们先走了。”小小和小月几乎是押着水烟的。

  “有诚意的话就请吃饭吧。”人杰潇洒的扬扬唇角,意图明显锁定水烟,他想看看她仓皇求饶的模样。

  “好啊。”小小和小月都赞成。

  “休想。”水烟甩过头,锐利的眼光落在人杰脸上。“既然不请吃饭,那就吃你的口红充饥吧。”

  人杰说着,迅速的伸出手,把她抓进怀里,低头便攫住了她讶然得红唇,灵活的舌头也趁机钻进她口中。戏耍玩弄着她的生涩。

  “你……去跟鬼吃吧!”水烟咬破他的唇后推开他,有赏了他一巴掌,脚踩在他的脚背上,对他大吼一声,拉着小小和小飞也似的跑出咖啡厅。

  人杰摸摸被她咬破的唇,望着她的背影发怔,誓在必得的决心更坚定了。

  伙伴们饶富兴味地对他露齿一笑,他则不作解释地耸耸肩。刚才起哄若要修理水烟的那些人,也有不少人对他露出嘲笑的表情。

  “大哥,该说你多管闲事被狗咬,还是贸然采花被花刺?”方才那个酯哥嘲谚地拍拍他的肩膀。

  人杰摘下眼镜来摇摇头,走回自己的座位。她跑不掉的,他有自信她跑不出他的手里心的。

  “咦,他怎么那么像REBEL的人杰?”不知从哪儿冒出这句话,现场立即骚动起来。

  “真的耶,戴着眼镜都认不出来,现在役戴眼镜愈看愈像,还有贝斯手JEM,键盘手安德森……真的是他们!”JEM和安德森也被认出来,无疑是火上加油,现场更乱了。

  “人杰……人杰,帮我签名……”“快走。”人杰没想到自己一个习惯性的动作,竟被敏锐的歌迷认出来,向安德森和JEM打声招呼,脚底抹油先溜了。

  安德森和JEM见苗头不对,当然也跟着溜了。歌迷们追了几条街,才追丢人,最后懊恼的带着遗憾各自散去。

  人杰一溜出咖啡厅就打手机给随是跟着他,保护他的保镖SAM。

  “跟着那个女孩子,看她住在那里,还要查一下她的现况。”他对保镖SAM描述了水烟的装扮和模样。

  “怎么?对那样的小妞产生兴趣啦?”身旁的安德森嘲笑他。

  “她是我的猎物。”

  “好,就留给你。”

  一见后面的歌迷又追来了,安德森和人杰只好分开,以不同的路线引开歌迷。水烟回到家时,已经六点了,因为今天放假的关系,她又绕到超市去买了些简易的烹调食品,打算作些小菜来吃。这会儿水烟和水汐两姐妹正边摺衣服边聊天,至于另一个妹妹水潮,正关在房里写作业。

  “姐。学校最近都聊着REBEL;要来的话题唷,好多同学都跑去买票、买唱片,要让他们签名耶。”妹妹水汐随意的聊到学校状况。

  “现在的乐团都是乱散乱打,只有盲目又没音乐水准的歌迷,才会把他们捧上天。”

  跟那些吵吵闹闹的乐团比起来,水烟比较喜欢柴可夫斯基、萧邦、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曲曲都耐听、动人,经得起岁月的考验。

  她相信那些乐团之所以会如此风靡一时,无非只是哗众取宠的伎俩高人一等罢了。

  她想起咖啡厅中那些盲目优美水准的歌迷,歌迷如此,可见乐团也不怎么样。哼!她还想起那个登徒子,居然当众吻她,气死她了,那时她的初吻耶,就这样被偷走了!

  气死人,气死人。她死也不会承认,她死也不会承认,她的出吻应该是浪漫、多情、动人、醉人,而且是跟她心爱的白马王子,而不是跟那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张三李四。

  可恨,那个张三李四!居然偷走了她的出吻。她死也不会承认,可她的身上仿佛烙上了他的气味、声息,她的唇上烙印了他的温度、触感,让她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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