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诺平空飞出一声响亮的口哨!眉飞色舞的得意样深藏不露;显然他也正使心机。“这我得考虑看看。”
樊奇的眼光想将他千刀万剐!要不是爱妻在前,樊奇早就动手了。唐诺忍住爆发大笑的冲动。算了!不要再折磨他。唐诺装出很勉为其难的样子。“好吧,看在我老妹的份上,成交!”
海潮根本不在意他们的角力,她只是高兴事情顺利解决,唐诺愿意支持她收养千千,她的欧洲之旅又得以成行,真是太完美了!“不准反悔唷,就算你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只怕想反悔也来不及了。”唐诺背过身去。“阿奇啊!你再这么爱我老妹下去,恐怕你的王国就快拱手让人了。”多少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五年前不务正业的混混唐诺突然“改邪归正”,立志创业。从小就念放牛班长大的他没什么特长,独独对电玩一把罩;于是和弟弟唐瑞用五十万起家,结果情况发展得比想像中还顺利。两年半不到,他的公司变成超百人的规模,唐诺的成功跌破众人的眼镜不说,他的脑筋动得更是飞快,触角伸向电子传讯通信和开发。
当业务蒸蒸日上时,唐瑞服兵役去了,唐诺更有如拼了命般一天花上二十小时待在公司里。在此时的扩展关键期,有“大鑫”的合约无异是强心剂;“大鑫”是超级大户,“唐飞”单是吃下这张单子就够活上一年!而樊奇家传的“龙京”企业正是去年度的电子业风云企业,也是“大鑫”过去两年的合作对象。眼见唐诺着实是个杰出人才,樊奇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想挖角,只要他愿意把“唐飞”结束,投效到“龙京”,最好的位子、多高的薪水随他开口。只是唐诺那肯?公司是他和唐瑞的心血浇灌出来的结晶;在唐诺眼里,男人可以没有爱人,却不能没有事业。所以根本没有放弃的道理。“唐飞”就是他的爱人。
“还久咧,想抢?门都没有。”樊奇笑了。没错,比起唐诺兄弟,他没有太多野心,也许是自小财富与权力来得轻易的缘故,他看得淡漠一点,只想守成,其余慢慢发展就好。尤其自从婚后,他拥有海潮就万事足,海潮又是十足的梦想家和流浪派,两人一拍即合,天天沉浸爱情乡,把业务问题解决掉了就去游山玩水十天半个月,一切用电讯遥控,当一对快乐幸福小夫妻!
“不保证。”唐诺跃出泳池。“好了,差事全交代了,你们什么时候走?”
海潮满脸是甜蜜笑容。“下午二点的飞机。”
“那个叫千千的小鬼何时来?”唐诺披上黑色海滩巾,拭干头发。
海潮吞吞吐吐。“事实上,千千的班机预定在九点四十分到达,也就是说是在两……不,三分钟前飞抵桃园机场……”
唐诺瞪着她。“什么?!”
“我们已经派人去接她,我想事先来跟你沟通一下是有必要的……”海潮越讲越小声,显然很心虚。
唐诺抿紧了唇。真“事先”啊!他们真是算计得他用准准的!料定动之以情、诱之以利,他非答应不可!就算他死不同意,他们来狠的,先斩后奏。人都接来了,届时他们上飞机一走了之,唐诺还是会心软.充当苦力与保姆……这就是他亲爱的妹妹和妹夫,他们发挥善心爱心,却要他付出代价的……
“千千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你会喜欢和她相处……”
手上的大哥大适时响起,海潮松一口气,终于可逃开唐诺那足置人于死地的眼光。孰料她没说两句,脸色遽变。“什么?千千失踪了?……不可能!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平空消失?千千不会特技……你们再找找!再努力的找!给我个交代!……”海潮的面色越见沉重。“好,你们继续找,我们马上赶过去!”
***
千千坐在速食店明亮干警的大玻璃墙侧,口中吸吮着冰巧克力奶昔,手上香脆的薯条一根接一根没停过;她那两条长长、漂亮的腿不住地在鲜黄色的小方几下摇呀摇、荡呀荡.一对大圆眼睛左瞄瞄右看看,机灵背后的笑意关不住,亮灿灿的要泼洒出来。
哈!跟掉了人吧?!凭他们那几个三脚猫货色怎能绊得住她?趁他们还急得团团转时,她可以逍遥地逛上一阵!
千千想起老汤姆律师临别时对她的谆谆教诲,不禁作出受够了的表情!她当然知道他是真心为她好,不像那些奇奇怪怪不知打哪儿突然冒出来的亲戚一样。自从爹地走了之后,世界上就只剩一个老汤姆真的关心她,可是他太老了,能为她尽的心有限;对于终于找到杜威远事先立下的遗嘱中提到的托付人;老汤姆感到终能不致辜负这位多年的雇主兼好友。他是这样叮咛千千的:
“那位海潮阿姨,她是你爹地的好朋友,她愿意照顾你,这也是你爹地的心愿,你可要好好和海潮阿姨一家人相处啊!知道吗?记得常常写信回来,喏,住址在这里,要收好……”
千千噘起嘴,轻哼了一声。其实她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愿意收养她,反正她一个人过惯了,将来一个人长大也可以;她不喜欢别人给她“恩赐”的感觉,那很不舒服。她是没见过那个海潮阿姨,只偶尔听爹地提过一次;爹地一向没什么朋友,更别说是女的朋友。不过,她不太好奇,丽丽院长一向说她早熟,世故得可怕,她才不承认!千千只是没遗传到多少人类的好奇基因罢了,她觉得任何事都不过如此,见怪不怪。
啊!要说收养人的出现代表什么好处,那就是能甩掉那讨人厌的丽丽院长!已经在住宿学校待得快腐烂掉了!相信丽丽院长跟她一样深深庆幸!她那肥胖的身体再成天追着她跑、大呼小叫的话,不出三年,一定会心脏病发死翘翘!
千千懒得多想,将奶昔一口吸尽。这时她身边有个男生的声音响起:
“嗨!一个人吗?”
她身边其他位置并没有人,那么那家伙就是在跟她搭讪了。千千一瞥那个男的,比她大概大几岁,一脸假扮酷哥的拙样,连胡渣渣都剃不干净!
逊透了!真是一坨XX!千千心里冒出严重轻视。
小毛头一只!凭这副德性也想泡妞?撒泡尿自己照照吧!
“嘿!我在跟你讲话……”那男生自以为是大情圣,很不知耻地靠近过来。
“去跟薯条讲话吧!”千千冷不防将整包大薯条倒在他头上,赶快一溜烟跑掉,不见踪影。
离开了速食店,千千晃呀晃,逛到一个冷清的小公园,她买了棉花糖、风筝和气球,走得累了.就坐在公园的银色铁凳上看夹着尾巴跑来跑去的流浪猫狗。在距她不远处,只有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小女生,蹲在地上不知看什么东西看得津津有味,发现千千在看她,女孩主动献宝,原来是台湾四小天王的写真相片册。
“我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千千不无失望。
叫安琪的女孩对她很有好感。“你不喜欢啊?我还有四大天王跟L.A.boys的精选,统统是帅哥!”
“你真有钱。”千千对棉花糖的兴趣还大些。
安琪不明就里。“买这些当然要有钱!我所有的零用钱都投资在我的偶像搜集上。我天天作梦梦到黎明在对我笑。”
“我不知道连垃圾都能值钱。”千千耸耸肩。
安琪好像当她是外星怪物、顽冥不灵的人种;只要是提到天王级人物和超级偶像黎明不尖叫疯狂的人都不正常,没有生存价值!“你真的不喜欢?怎么可能!没有人不迷他们!你好奇怪,我不要跟你讲话了。”她悻悻然地抱着那一大叠宝贝走开。
“喂!你的刘德华不小心掉了。”千千捡起一张烫金的照片还她。“赶快抱回家,不然他会哭。”
安琪忙不迭接回她的天王帅哥,头也不回地走了。
千千不以为意地咬她的粉红棉花糖。其实她才真搞不懂那些偶像的魅力所在;当同龄的男孩女孩还在为男女天王呐喊失眠时,她早就过了那种迷恋期。事实上,从小到大,也没什么偶像让她为之神魂颠倒过,她还欣赏爹地多些。这也说不上是早熟,艺人会唱歌跳舞本来就天经地义,算是专长罢了,为什么就没有人崇拜修水管拼装冷气或补红砖道的本事呢?偶像充其量也只是长得出色一点,那么应该去崇拜偶像的爸妈生得好才对。她尤其怕看女生群看见男明星稍露个肚脐或根本没肌肉也没骨架的胸脯,便像发情小狗一样口哨尖叫不停的场面,很难为情。她们好像在荒岛禁闭很久,从来没见过男人。
千千不是对男生不感兴趣,她只是不想把梦想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幻境,或把既定人物套框;她相信有朝一日她生命中的男主角出现时,她马上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