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黑爵迷情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5 页

 

  所以啰,如果我「拖稿」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有许多读迷们意想不到的原因,但是我会加倍努力学习,尽量改善缺陷,这是我的自我期许,也是对各位读迷们的写作责任。

  至于那些问我要不要写「古装言情」的读迷们,我的回答是:我最喜欢穿的衣服是牛仔裤,妳要我穿上水袖古装、脚踩三寸金莲,这样还像舒小灿吗?这也是我的另外一项原则:我不愿意因为市场上什么书最畅销、最多人爱看,就去写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背景和题材,我自认现在还没有这份能耐,也没有这个打算。

  从牛仔裤谈到书中男女主角的衣服,也顺便回答一位读迷的问题。我并不是学服装设计的,而且我很猎遏、很懒得打扮,每次写到宴会服饰时,我只要打开我老妈或我宝贝弟弟的衣橱看一眼就好。

  为什么我对侦探、间谍的事了如指掌呢?关于这个问题,嘿嘿嘿,这可不能乱说,隔墙有耳哪!我只能这样回答你们:我最喜欢看艾嘉莎·克里斯廷的侦探小说和00七电影,另外我认识几个替政府情治单位工作的朋友,但是总而言之,这类数据来源都是因我住在国外之便。

  另外,我大约提一下我的私人喜好,太多读迷问了,真是伤脑筋,下回来信别又呆呆地重复问喔!

  我是魔褐座,血型A,不胖也不瘦(不过还不矮,一七一公分,穿平底的时候喔),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一弟一妹(弟弟在台湾做生意,妹妹在美国念书),最热爱的休闲活动是打越洋电话跟我七十岁的「阿妈」讲闽南话,以前长发,现在则是小男生头,我最爱吃蜜饯跟油味(尤其怀念台北的「新东阳」(,最喜欢黑白两色一不是黑就是白,看心情而定。顺便提一下:没错,写到「黑爵士」和「白女爵」的各种怪癖,其实我是在写自己,只是一分为二而已一,我最怕猫(对不起,「魔魔」),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宠物蛇」(太爱幻想的读迷们是不是有点失望?),最讨厌人家说我字写得很丑一妳还没看到我的错别字哩),最恨的人是坏人,最欣赏的服装设计师是香奈儿,最爱看的男明星是「漫步在云端」的基诺利瓦伊,最爱听玛丹娜的慢歌,最喜欢的台湾明星,没有(因为很少接触,不过听说金城武不错,妳们有谁认识他吗?介绍一下如何?)。

  好了,就此打住,写信比写作还累哪。总而言之,妳们不必对我太好奇,我很平凡;也不要猜疑,因为——

  我就是舒小灿。

  在此向各位拜个年,恭喜发财、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舒小灿于澳洲雪梨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