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树熊症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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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白

  真正的爱,只有两次。

  第一次在十八岁的时候,在学校的舞会结识。

  她小我一岁,中五毕业,打算会考后读秘书课程。

  那个时候的女孩子都流行长直头发。她戴了个头箍,穿了条连身白纱裙,很美丽,也很抢手。

  我是到舞会中段才请她跳舞,我牵着她的手后她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我知道她已喜欢了我,而我也一样,不期然地喜欢上她。

  我留在香港读中七,而她,乖乖纯纯地完成她的秘书课程。我们很快乐地过了一年,然后我去了美国读大学。

  没有说过等不等对方,但在机场时我们都哭成泪人。而每当心情不好或意志薄弱时,一想起她便忍不住哭起来,在美国头一年往往如是。

  然后听说她拍拖了,然后听说她结婚了,而我的初恋也完了。她没有等我。纵然我的心中只有她。

  完成了硕士才回港,期间断断续续结识了几个女孩子,最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和一个刚出道的女律师拍起拖来,而且一拍便是四年,还准备结婚。

  她是个优秀的女子,漂亮得来大方,聪明而有礼貌,对我脾气也不错,无论工作压力有多大,也不会发泄到我身上来。

  所以我们从没争吵过,永远都很有默契似的。

  然后,不知是否太平静太融洽,我开始不想要她。

  我怀疑爱的滋味如何,至少也应有初恋时那种梦回魂牵,但我对她完全没有,只是很平静很安逸。我和朋友讨论过,他们都说理想的婚姻生活便是这样,纷纷劝我快点结婚。于是,我向她求婚,筹备婚礼。然后,我拒婚,我告诉她,我大概不适合婚姻生活,所有人都说平静便是理想,但我要求更多。

  于是,她崩溃了,躺进医院一个月,然后飞到英国去。

  而我,自知欠了她,但还是有点无动于衷。

  我不是冷血,只是,我但愿我的生命活泼刺激而多变。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想开始玩玩大概还不太迟。

  Disco内很多女孩子很吸引我。

  她们活泼精灵醒目全享受胸襟豁达,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短暂的,所以知情识趣,开开心心。

  这两年来,总共有过十来个这样的女孩子,最短暂的是一晚,最长的约一个月。

  不知道她们当中有谁为我和她们的关系哭过,而我虽真心喜欢她们,但更进一步的触动,却未曾有过。

  或许,是投资的时间不够。要爱上一个人,时间是必须的。

  一个又一个,不单是为性。而是,女孩子总是可爱,听听她们说话,看看她们的笑脸,有助减轻压力,身心愉快。其后,大家愿意的话,可以来一场性爱,我也和女孩子一样,晓得如何享受当中的温馨。

  也曾想过从中发展一段固定的,但缘分,永远可遇不可求,我不会介怀她们的过去,也正如我希望她们不要介意我的历史,但还没任何一个女人可以令我有那种心情时,还是继续开开心心好了。

  今早离开我家门的女人骂我脑袋长在大腿中央,只会和女人上床。我没有反驳她,只是看着她把咖啡和橙汁倒在我的太平地毯上,然后急急穿回衣服离开我家。这太平地毯也旧了,大概要换也是时候。

  她说她爱上了我,我也不知能否相信。女人的情感都脆弱而不可理喻,她爱上了我也不出奇,本来有人爱不会是坏事,但她的急进令我觉得虚假。

  其实我颇喜欢她,她可爱、漂亮、说话有趣,若然关系拖长一点,我或许会真的爱上她也说不定。

  女人都以为男人怕听我爱你,但其实男人也爱听的,只在乎时间是否适合,人选是否像样。

  毫无预兆下说爱我,我吓了一跳,下意识以为她要威胁我。她离开我家门时还流着泪,当时看到只觉可笑,但回想起来又怪可怜的。

  今晚拨个电话给她吧,解释是不必了,想她不会明白。若她真是那样容易爱上男人的女人,我倒有兴趣知道她可以爱我爱多久。

  TheWhiteKiss

  绮媚奇怪,怎么Ford这阵子突然喜欢上喝牛奶。

  一箱一箱地买回来,由早喝到晚。

  绮媚问Ford,Ford回答:“牛奶有益健康。”

  而事实是,因为夏笙喜欢喝牛奶。

  夏笙是Ford公司的同事,很高很漂亮,梳一头gel得贴服的短发,鼻尖尖,唇略厚。

  她喜欢喝牛奶,空闲的时候,她总举着一杯,或站或坐,悠悠闲闲地喝。

  那嘴唇,给满满地涂白了。

  Ford很爱看夏笙喝牛奶的画面,他觉得很性感。

  那晓有滋味的白唇,真想冲前吻下去。

  办公室的故事一向浓缩而具挑逗性,这一对,也没例外。

  Ford是公司的中上管理阶层,而夏笙是电脑部的主将。大多数时候,由日到夜,高挑优雅的夏笙坐得端正地望着电脑,输入一个又一个方程式,冷静而沉着,充满理智性的美丽。

  Ford的房间刚好对着夏笙的背影,有时候以笔尖顶着下颚,一望就是半个钟。

  他很喜欢她,高不可攀的喜欢。

  办公室的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一样,很甜很甜,然而,很辛苦。

  他和她间中会说说话,她倚在桌边叉着手,礼貌地,优游地,有一句没一句地,微笑地应着。

  办公室的闲话家常。“你的领带很好看,是Polo的吗?”

  “是Herme's。”了说。

  她于是笑了:“真没用,居然看不出来。”

  又或是:“看了《PulpFiction》没有?”

  她会说:“嗯,我买了影碟,可以不停地看,很喜欢。”

  他问:“最喜欢哪一段?”

  “五元一杯奶昔的那一段。”她想了想,然后说。

  他讶异:“我也是一样。”

  一分钟、两分钟。擦身而过的微笑,没有目的的交谈,构成了喜欢一个人的因由。

  大概是感觉,由少少的好感开始,然后原因不明地发大又发大。

  有时候Ford会对着办公室洗手间的镜子傻笑,怎么夏笙的眼神,愈来愈叫他招架不住。

  爱上一个人是否就这样的无聊,看着自己的样子会想起她,看着绮媚的样子也一样想起她。

  绮媚在碗碟堆中转过脸来,问他:“干吗?望着我笑。”

  他的笑容却刹那间收起了。他知道他其实不是望着绮媚笑。

  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了。甜而辛苦。

  公司的饭宴,他俩坐在不同的饭桌,而一有机会,Ford会把握来望她。偶尔夏笙发现了,眼珠一溜,给他一个不远不近的笑容。

  心就是那样给凝住。

  爱一个人是否就是这样。那只不过是个微笑。

  Ford在默默地享受着,甜蜜的,专注的,自私的。

  有一回,绮媚抱着他胸膛,问他:“Ford,你是否喜欢了别人??

  他望着天花的吊灯,这样回答身边人:“我不是喜欢上别人。”

  是爱上了别人。

  绮媚垂下眼。可以怎样做?

  而那困在办公室的感情,在一个巧合下,给带到深邃的晚上。

  Ford和朋友去disco玩,在香水味、酒气、烟味、汗味之间,他看到他的夏笙。她喝得很醉很醉,给两个男人抱着。

  于是,Ford离开了他的友人,站到一个合适的位置,留意夏笙的一举一动。

  她双手抱着酒,时而迎脸高笑,时而把头埋在身边男人的胸膛,但双腿早已站不稳,男人一放松手,她便左摇右摆。

  不是日间沉静专注的女人。

  在差不多半个钟头后,夏笙俯下身作了个假呕吐,她身边的两个男人交换了眼色,准备把她带走。

  没有考虑到她是随同友人而来或是什么,Ford走前去告诉其中一个男人:“我是夏笙男朋友,我来照顾她好了。”

  男人望望他又望望夏笙,笑着应了两句便把夏笙交给他。

  他要了杯牛奶,让夏笙握着暖暖的牛奶杯。

  她喝了一口,眼泪就汩汩流下。在他们躲着的一角,他放胆地拥抱她,没说话。

  她抬起眼来,迷迷糊糊地,吻了Ford的唇。

  WhiteKiss。

  他的拥抱却放松了。

  那夜,他把她送回她那简洁的家,她央求了抱着她不放开,他答应了,抱着她看着她睡去,看了一个晚上,在天刚亮之时他才离开。

  天是青绿色的迷濛,空气清甜湿润。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情,是罕有的忠实、罕有的好。

  他很快乐。

  然而在假期完毕以后,夏笙却没有和Ford说起那个晚上的事,如往常般的温柔体贴礼貌,沁着一层薄薄的隔膜。

  Ford在失望之余,怀疑她是否喝得太醉了,根本不知道那是他。

  这女人,不知道一星期七天会醉多少晚。不知道醉后会有多少个男人也归家。

  日间夏笙的背影,变得复杂沧桑。

  Ford躲在洗手间洗脸。不快乐的夏笙,他决定,应该爱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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