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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

 

  听上去多浪漫,他们嘴里吃看她做的食物,身体内流着她附加的血。

  每天十一时许,牛腩准备好,大排档便开工了。

  大排档位于西区一条斜路上,环境算是清静,最旺的时分是中午,附近的学生午膳时间中都会要一碗牛腩河。

  梓心的姑妈煮面滚汤,梓心捧着碗来来回回,阳光洒在头上,雨水从铁皮顶上病下来,她双手的指头都起了茧。

  坐下来打开饭壶,一口一口地吃,眯着近视的眼睛细看从斜路步下的人。

  学生多是中学生大学生,神情多是愉快。在国内的时候她也是学生,初中毕业,成绩不过不失,但非常喜欢外文。梓心的英文说得不错。是的,有机会要再读书,这个地方这个饭壶,只可以相对两年。

  中午时分忙碌完毕,午后五时许又是多客人的时候。放学了,从斜路走下来吃一碗面,然后归家。

  起初留意他,是因为他放在台面的一本书,《Impressionism》。

  梓心也学过印象派的理论,颇喜欢印象派的作品,只嫌保守了一些。她也曾想过做画家,不过想归想,明知是不会做到了。

  他穿着毛衣牛仔裤,戴一副银框扁身的眼镜,高高的、秀气的,一副大学生的模样。

  他简单地叫了一碗牛腩河,吃得很慢很悠闲,从来不赶时间。

  他有多大呢?二十、二十一?看他那种气质,家中环境一定不错吧。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优游、他的闲适,梓心把他留意起来,他像是无端端的慢镜重播,在一堆急速的人中央,少不免惹人注目。

  后来,他对梓心笑了,在叫食物之后会说“谢谢”,有时候会把目光停留在她的眉宇间,看一会又吃两口河粉,也不怕梓心尴尬。

  梓心也大看胆子,在他没开口叫东西之前已把一碗牛脯河放在他面前,明显地表现出某种默契。

  她是喜欢他的,她知道。但有多喜欢他,便难以推测。

  许久以前,十三岁的时候,她喜欢过一位学长,但当他拒绝她的心意之时,心情却不见得怎样难过。

  大概,她并不是太喜欢他吧!

  而这一个,她真的不知道……

  当梓心也摸不清自己的喜恶的时候,一天男孩子与一个短发女孩子手拖手来到大排档中。

  那一天,梓心首次感到,她其实是讨厌这大排档的,那一天的汗,从背部流出来之时,居然是痛的。

  那女孩子不算美亦不算丑,但她和他一样,同样拿著书本,同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

  她对梓心说;“他要什么我要什么。”

  梓心在心中不屑说说:“好--好的--”然后她捧上两碗牛腩河。

  在此刻她才知道,原来她已经非常喜欢他。

  妒忌是最好的证明。

  从此,梓心遥望他的眼光变得复杂。有爱,亦带恨。

  有些时候,他会拖看女孩子出现,温馨的,惹人羡慕的。有时候,他会单独一人,照样把书本放在台面上,也如旧把目光停留在梓心的眼眸里。

  究竟这算什么呢?

  梓心懊恼,而汗,也流得更炽热,就如针从皮肤中钻出来一样,一点一滴细细碎碎的痛。

  应该怎么做?明知这个男人是得不到的。

  在惆怅间,梓心弄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滴在牛脯河内。红色混入香浓的咖啡色中,溶为一体。

  忽然,她觉得安心了。

  是的,就这样吧,把我的血流人他将会吃下的食物中,让他享受我体内活生生的、流动的、甜美首饴的血。

  溶合在深爱的人的身体内。

  不知道味道是否更好,看看他吃得一口不剩,梓心心里很满足。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翌日,男孩子在台面上放下一张戏票。

  没说什么,只在放下钱的时候,清清楚楚光明正大地一并放下戏票,实实在在的,就在她的面前。

  他抬起头来看她,温柔的,微笑的。

  那天是星期四,梓心记得很清楚,她过往所认识的星期四,从没如此特别过。心跳得厉害,差点站不稳。居然,他居然约会自己。

  是否因为那滴血的关系?梓心望着自己的指头,怀疑这种做法会否与降头有关。

  若果真是降头,好不好顺理成章?

  还是在星期天晚上准时赴约。

  站在戏院门外的梓心,看到男孩步近,心里想道:“来了来了,中降头的人来了。”

  他一睑的和颜悦色,礼貌周到温温柔柔地与梓心并肩进场,在漆黑的环境内把嘴唇埋在梓心的耳畔说话。

  听说,相敬如宾的夫妇都有着这种舒适的和谐。

  哈哈哈,真多心,第一次约会便想到宇宙的尽头。

  梓心合上双眼,好好享受这次难能可贵的约会。

  然而男孩子在那晚道别后,整整一星期没有在大排档出现。

  天色阴暗下来,梓心指头的血不知滴往哪里。

  也是的,明知是高攀不起。

  只是,他可有因那夜的约会而兴奋?若他也曾快乐过,那已是最完美。

  直到男孩子再出现的时候,梓心的心情已不一样。

  男孩子在她走近之时对她说:“我上星期有要事去了新加坡,那是父母移民的地方。”

  梓心嗯了声,微微笑。

  “这个星期天再看戏好吗?”他问她。

  她说:“迟点再说。”

  那天,梓心没有再把血滴在牛脯河中。她偷偷看他的食相,依样满脸滋味。

  --若果,他喜欢自己是因为那一点一点的血,从今开始,便不再滴血好了。不现实的东西,她不想要。

  她非常喜欢他,亦非常不配衬他。她知道,若果真的开始,一定会很不快乐,还是放弃好了。

  就算不尽是那点血的关系。

  星期天的约会她没有去,留下了那张他放胆地塞进她手里的戏票,给珍而重之地压在柜中那堆证件之下,秘密的隐蔽的。梓心的意思是,把戏票与身份证明文件放在一起,他日假若忘了那张戏票,亦即是忘掉了自己的时候。

  忘掉自己,大概不可能会发生,若果真的发生,也该是很老很老的时候了。

  在没有赴约的星期天晚上,梓心怎么也睡不着。

  男孩子在梓心爽约的翌日,走到大排档找梓心问她原因,她推说她不舒服,言谈间对他也很冷淡,加上那时候非常忙碌,很自然地便把他打发走。

  男孩子自此没有再出现了。

  啊,被拒绝了,心里不好受,又不是没有女朋友,干吗要受气……

  这便是梓心在十七岁时的爱情故事。她喜欢了一个她认为高攀不起的男孩子。后来梓心替姑妈工作的期限完毕,转到传呼台做了一阵子,又在商营机构当过中文电脑程序员,晚上则到夜校进修。辗辗转转换了几份工作后,生活逐渐安定。

  二十三岁,她的样子依样清纯,但比同龄的女孩子多了一份沉静深邃的气质。和一些男孩子约会时,对方通常都能轻易察觉她的深沉,每当男孩子感到不安而提出疑问的时候,梓心总会想起滴血的那一段。

  是的,她自小已不是心灵简单的女子。

  在一个傍晚,梓心往大学上她的专业会计校外课程时,在红砖石阶上遇上那个牛腩河男孩。他成熟了、外形世故了,穿着西装的他,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她比他站高了一级,她转身回望。

  他没把她认出,像一阵风那样直往下走。

  已经不再高不可攀了,梓心想道,她甚至比他站得还要高。

  下回再遇见他的话,好不好打招呼?

  啊!或许吧,视乎心情而定。

  梓心咬着指头,或许,好好部署一个新的开始,在充满信心的今天,手指滴下来的血,再没有叫她罪疚的余地。

  第八章10001的1

  那堵在厅中的墙,被画得五颜六色。

  密密的花斑的,全是大约五寸长的“l”字。阿拉伯数目字中的“1”。

  尖尖与阿德是屋主,他们共同生活的日子已有两年。

  原是尖尖想出来的主意:“挂念我的时候便往墙上画吧。”她把一支粉彩笔递给阿德。

  阿德笑,望着白墙上孤零零的“1”字,粉红色的。

  尖尖与阿德的工作时间不吻合。尖尖是牛仔裤店的售货员,朝十一晚八,不须要加班。阿德是酒吧的伴奏乐师,晚七朝三。每晚四时左右回家后,阿德也会尽快休息,六小时之后他便要醒来,与准备上班的尖尖说一阵子的话。

  虽然是一起居住,独自一人的时间却多着。

  是同住半年后的事吧,尖尖在一个下班日来的晚上,吃过买回家的饭盒后,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百无聊赖,盯着白墙发呆。

  搬来之初,他俩合共花了两天时间粉饰屋内所有的墙。尖尖记得,那是很好玩的两天,两人齐心合力装修新居。

  但望墙的夜委实太多,完美的白墙不再令尖尖心情愉快。她伏在椅背上,叹了口闷气。

  忽然,她想到,在墙上画点东西,心情便顷刻兴奋起来。她蹲到士多房的角落寻找侄儿两个月前遗留在她家的粉彩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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