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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乱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高兴满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吞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内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根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乱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弄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强,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血是红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血液中有红血球,而红血球中含有血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熟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水平比同龄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满足于现状的小学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满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满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强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内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缝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赤赤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干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满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麻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满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满。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皮肤渗进肉中,再渗入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满足:“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压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内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身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索性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 语调十足那些欺

  压低年级学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 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流露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欢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欢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欢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满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 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身震荡,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身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缝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粉红色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高,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脱离他。衣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抚慰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压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父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欢他。

  富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妻妾们量身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妩媚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公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父子,父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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