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玫瑰奴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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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男人,是一个重来的奇迹。她以后也不用再与他分离。别先生与别太太再没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满足。

  ***

  后来,Rose成为了一间当铺的老板,那个男人训练她当一名称职的老板,从对答、态度开始,然后又对她说:“目的,是要令人一无所有。”

  她领会着,尝试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顾的人变成我们的控制之物!” 男人的脸冷冷,他教导她时的目光,是无情的。

  她怯怯地问:“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怜的人?”

  他忽然伸手掴了她一掌,然后高声说:“那些来临的人,都因为贪!他们有最下贱的灵魂!”

  她掩着脸,愕然地喘住气,怀疑是否自己资质鲁钝,才惹他动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着她的脖子,把脸凑得近近。他阴森地说:“把他们迫得穷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紧,她呛住了,脸色发紫。直至她以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开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说:“我知你不会令我失望。”

  她退后半分,痛苦过后,摇了摇头。

  他再笑:“因为,我们是多么相爱。”他说。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心软了,软得进入了世间最单纯的境地,那里什么也不该存在,只应存在爱情。

  正义、恻隐、悲慈、希望、施予……统统不存在,活该存在的,只有爱情。

  她也是只拣选了爱情。

  爱他爱他爱他。她的脸上无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满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样;他残暴,她亦不可退让。

  就如当初她成为他在魔术台上的伴侣,要天衣无缝。她要成为他的绝配。

  世间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虽然,偶然她还是闪过念头,最假也是他。

  他与她又依附了好几十年,她冀盼着他的赞美、认同,以及他的爱。在第11号当铺中,当铺老板赖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驾光临中,她曾问他:“为什么,当初你挑选我?”

  那冷峻无情的脸孔流露着寒酷锋利。他没有微笑,更没有柔情,他说出了一句:“因为你的痴心。”

  说罢,他就再没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痴心,是她的奴隶锁扣。脚畔那串亿吨重的枷锁,就是一个一个痴情的心。

  她倒高兴得很,她喜欢做爱情奴隶王。从来,这都是她的梦想。

  第五章Duke the Pawnbrok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礴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公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缝,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阴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艳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性,会在旗袍摆尾缝上假花边,充作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欢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日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缝,为日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缝缝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乱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欢喜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日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缝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插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白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色西裤,一双皮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 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身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入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内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满足。

  以后数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父亲相依为命,当父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 “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衣,衣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内有一条蛇缠着一株树。

  志成看见他便笑,他说:“你又来了。”

  男孩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战机。

  志成走过去,正想接过那盒子,男孩却敏捷地把盒子移开。

  男孩忽然问:“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来制造?”

  志成怔了怔,然后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战机图片,继而回答:“铁?”

  男孩脸上流露着厌恶的神色:“无知识的家伙!”

  说罢,就捧着那盒子擦过志成的身边,一直走,走到大门前伸手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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