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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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听不听狗儿念经!

  单行书当然注意到了,暗暗苦笑。在她面前他似乎信用破产得很严重。

  “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没有认识你,我的生活圈仅限于住家方圆五百公尺,你知道的,我并不习惯台北的生活。”

  “你的意思是我仍然可以三不五时找你一起去发疯?”还是要确认一下。

  “如果你愿意的话。”他仍不明白毫无幽默风趣的自己怎么会被她认为是最佳的出游夥伴。

  但他却很清楚与向莞同游的自己很快乐。

  “愿意,我当然愿意!就这么说定了。”向莞大声嚷着,欢欣鼓舞的神采在想起什么的同时扳凝。“先说好,如果身体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会非常非常担心!”最后一句话是从牙缝问硬挤出来。

  说到底,她还是记仇的。“别生气了好吗?”

  “白痴才会为你生气。”很嘴硬,不认帐。

  “就请那个‘白痴’挪挪尊臀让我放茶具好吗?”向若眉秉持大义灭亲的精神,不给女儿活路。

  “妈!”又损她,故意让她在行书面前出糗的嘛!

  不理女儿抗议,向若眉定定看着唇边始终挂着浅浅笑意的年轻人,手上沏茶的动作仍然熟练。

  这不是第一次了。向莞的母亲打量他的视线今晚不止一次,先前还能坦然,现在却因为心境的骤变,有点心虚。

  向若眉的视线像会穿透人似的,很难想像拥有这样眼神的长者只是一名提前退休的小学教师。

  “我女儿从商的手腕也许出色,但仅止于此。”冷下防,向若眉这么说:“有些地方很笨拙。”拙到让身为母亲的她深感汗颜,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在医院抱错孩子。

  “妈──”她又哪惹到娘亲大人了?向莞懊恼。“你非要这么损我不可吗?”

  “我只是实话实说,孩子。”双眼扫进女儿无意识的小动作。

  唉,什么时候看她黏人黏得那么紧来着?动作已经说明一切,偏就自个儿还浑沌不觉。

  生出神经这么钝的女儿,向若眉巴不得再塞回肚子里去,省得丢脸。

  再看看被黏得不知不觉的年轻人──双颊微红,有点不知所措,但原因并非来自女儿亲匿撒娇的动作,而是她的目光打量。

  凡庸那孩子的个性跟小莞太像,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两个孩子作兄妹比作情侣来得适当,而单行书这个年轻人无论是个性或生活态度、环境,又与小莞相差太多。唉,她怎么生出这么极端的女儿?向若眉再次怀疑怀胎十月的过程中是否发生无法控制的基因突变?

  只是朋友吗?她不相信女儿会这么在意一个朋友。

  动感情了吗?天晓得她神经大条的女儿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的感情已经萌芽,春天已到。

  真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她向若眉的女儿。

  第七章

  在明达科技,身为总经理的李成禄立场很尴尬。

  他深知公司内部的问题,也想有一番作为,无奈身处历经两代的公司旧体制之下,他并非全权的决策者,董事会掌有总经理的生杀大权,加上董事长美其名无为而治,实则怕事,更让他无法放手与董事会对峙。

  所以当董事长提议雇用企业顾问的时候,他举双手赞成,却没想到向莞竟是这么亮丽夺目的女人。不知道她长相,绝非他的错,而是向莞拒绝任何媒体拍照,以至于除非生意往来,无法见她庐山真面目。

  当她出现时,他看傻了,像被夏日烈阳晒花眼呆站原地,彷佛看见女神雅典娜再世,令他心动。

  不过──心动归心动,无碍于他把棘手的事全丢给她的决心;感情跟事业是两码子事,不能混为一谈。

  追求归追求,董事会上的马屁还是要拍,以免总经理一职离自己远去。

  在他的观念里,征服女人心的机率与身份地位的高低成正比──只要身份地位够显赫、荷包够份量,他李成禄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他是年薪上千万的明达总经理,也有中上之姿──好吧,最近是胖了点,但也只是多了七、八公斤而已,是不够高,倒也还扣得上一七○的边,算是堂堂五尺以上的男子汉,学历是哈佛大学──肄业,比尔?盖兹又何尝不是?

  他未婚、高薪,黄金单身汉的名单里不排第一,也有二三四五名;自动送上门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什么名字都有,就是少了向莞。

  欲擒放纵的把戏他看多了,但就属向莞玩的时数最久,到现在,他连一顿饭都没邀成功,咬牙啊!欲擒故纵过了头让人火大,偏偏她身边的商凡庸又盯得死紧,让他无法近她的身。

  最近还听说她跟公司某位系统工程师打得火热,八成是故意挑起他的妒意。

  一开始他是这么想没错,但流言甚嚣尘上传了两个多月不见消弭,这就让他不得不担心是不是真的。

  曾参杀人喊了三次,曾参的娘不就紧张地翻墙躲起来了吗?

  不不,他不是曾参的娘,他只是关心员工,担心美丽的向莞受流言所累。

  总经理出现在八竿子都难打得着的系统部门,在场工程师心知肚明此尊降临目的何在,极有默契看向流言男主角,无声回应总经理大人未出口的疑问。

  “单行书?”

  闻声回头。“总经理。”温文的脸已经没有任何意外惊讶,显然习以为常。

  外患尚未现身,内忧陆续找来,第几个人他都数不清了。

  这些身居要职的男人工作不忙吗?

  “你给我──”

  “到会客室谈好吗?”单行书打断他,已经习惯将三楼会客室当作战场用。

  认识向莞之后,他像是走进异世界的战士,不时得面对身份地位高出自己许多的男人上前叫嚣挑釁。

  刚开始还不太能适应,但接二连三累积经验值之后,他也抓到些诀窍。

  功成名就的男人最怕丢脸,就算他动怒厉声说出尖锐的话,这些人事后也不敢作声,一方面是碍于公司还需要向莞,怕触怒红颜伤和气;一方面是怕自己败犬远吠丢脸,只会在小地方作手脚报报老鼠怨。

  他一介小小工程师,工作内容鲜少与决策单位主管有交集,要构陷还必须搅尽脑汁思量,所幸截至目前为止尚无人想出办法。

  随着等级提升,单行书在必要时候也会厉色不饶人,温和的性情逐渐被某人带坏,他很清楚,却宁愿藏在心底。

  不想困扰她,也不想她为了消弭流言和他遇上的小麻烦而疏远他。

  对于向莞,单行书总是心绪紊乱,很难厘清。

  “总经理想谈向莞的事吧?”

  “呃……没错!”主导权被夺让李成禄愣了下,随后想起地位差别,怒声。“给我离她远一点。”他干嘛气弱?这家伙只是尾小小的工程师,算老几!

  除了商凡庸之外,每个找上他的男人开头都是这句话。

  “我跟向专务只是朋友。”这句话说得都快熟烂。“总经理大可放心,如果还有疑问,不妨亲自问问向专务,相信她会给您更确切的答覆。”

  被抢白一阵,李成禄恶瞪他。“你是什么东西!这种事还用得着你教吗?”当他白痴啊!

  “既然总经理清楚,又何必找上我?”

  “如果能问她,我还用得着来找你吗?”一张脸不知该摆哪里。该死!在公司除了上头几尊老公仔标外,从来只有人怕他,没有人像这家伙那么大胆敢顶撞他。“你你你──你给我记住!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败犬似的吠声意味着战况接近尾声,单行书几乎是叹气了,说出以往配合对方的顺应:

  “我知道。”

  碰!会客室的门再次成为败者出气筒。

  头疼哪……往后还会有多少人找上他?终于明白那日商凡庸贼笑的表情是为了什么,忍不住怀疑商凡庸是不是为了替自己省些麻烦,暗地散布谣言陷害他成为众矢之的?

  这些找上他极尽挑釁轻蔑的社会高阶份子,可曾想过自己是向莞的什么人?是以什么资格向他喊战?

  爱慕向莞就应该当她的面坦白告知,何必在背后一群人抢个你死我活还不一定能得到佳人青睐?

  是拉不下脸说“爱”这个字吗?但不说,对方怎么会知道?

  这些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他们应该比他更清楚才是,为什么做不到?还是认为先说“爱”的一方是感情中的败者,伤他们自尊?

  “我也是其中一个,又有什么资格评断?”虽然理由不同,说不出口的行为是一样的,没什么差别。

  如果哪天有人舍弃这份高傲无益的自尊对向莞表明心迹……无奈的心绪思及此,更抹上一片黯淡。

  他知道她的追求者不乏良好的家世、才能出众的商界菁英、豪门子弟,所拥有的条件好过他何止千百,只要勇于坦白感情相信必能得佳人芳心,不像他──

  “唉……”

  不像他,只能当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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