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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陆湘灵住在石澳,就在青云跟我去过的那小冰室旁的一条街上。

  没由来地想,青云会不会经常碚着陆湘灵去喝咖啡呢?

  他们曾是青梅竹马。

  陆湘灵的住宅筑在一个平台之上,是三层楼高村屋改装而成的别墅。青云与我拾级而上。

  先见平台上有位小女孩,正蹲在地上垂着头专注地把玩着各式各样的卵石与贝壳。

  跟着映入眼帘的是小女孩头上系着的红色蝴蝶结,活泼泼地像分分钟会飞离她的发辫。

  我立即趋前,蹲在小女孩的身边。她被我惊动而蓦然昂起脸来。

  那乌黑的眼珠子,左右转动,像受惊的小鹿,机灵而可怜。像不像父亲?眼睛的确有点像,也跟我的相似。

  无论如何,她是个美丽的孩子。

  皮肤白里透红,腮边抹了层胭脂似的,浓眉、杏目,还有樱桃小嘴。只嫌鼻梁不够高,可是,还是个孩子昵,将来长大了,肯定连这缺陷也能纠正过来。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呢?”我拉起她的手,笑盈盈地问。

  孩子尴尬而略为困惑地把手抽回去,站了起来,瑟缩地退向墙边。小孩子是怕生的。

  “可儿为什么不回姐姐的话?把教过你的都忘掉了?快告诉姐蛆,你叫可儿。”青云说。

  可儿抬眼看见青云,更添一重惶恐似的,连连后退,直至背脊撞到了墙,才停下来。

  我回头瞟青云一眼。这人怎么拿对下属的语气跟个才顶多十岁的孩子说话呢?

  所以说,孩子不可多养,像青云的家,一窝的孩子养下来,不显矜贵,彼此交谈大概也是从小就粗声粗气。

  “来,姐姐来看你和妈妈呢,陪着我进屋子里去好吗?” 我重新拖起了可儿的手,半拉半就地把她哄到屋子去。刚好跟迎出来的一位女士碰个正着。一望而知是谁,真的跟她女儿一个模祥,且有个高鼻梁,母女二人都堪称可人儿。

  我们相视,随即点头微笑。

  “江小姐,请坐。”

  一时间,我不知该如何称呼陆湘灵。我们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会不会又是另一场无关宏旨的独立的过场戏?还是真命天子已在跟前了?

  “我老早就应该请青云带我来拜候你了。多谢你为我们父女俩以及程张佩芬解决了那个多年的难题!”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现在程太可安稳了?”

  “已经到加拿大去。刚接来信,她选了多伦多定居,等移民手续办妥,会回港转返乡间探望她母亲,若是老人家愿意的话,就把她接到彼邦相依为命。”我一边报导,一边留意陆湘灵的反应。

  无可否认,她与湛晓兰的美丽,各有千秋。若说到气质方面,湛晓兰尤胜一筹。

  不能说陆湘灵局促,她只是幽怨,如今坐在客人面前,闲话几句,眉梢跟角仍飘出半丝悻悻然的狠意,脸上是的确多了一点不甘不忿不情不愿。怎比湛晓兰,整个人的从容、雅静、娴洒、优悠、自得其乐、自我尊贵。

  同是孽海名花。遭遇过的创伤甚而蹂躏,也必是彼此彼此,凝聚成的精神与面貌,却仍有高下之别。

  陆湘灵说:

  “很高兴听到程太能平稳安乐地退休,这对你父亲肯定是份安慰!”

  我当然可以立即接口问:“何以见得呢?原来陆小姐你如此知我父之心吗?”

  回心一想,何必打草惊蛇,还是静悄悄地收集她露出来的蛛丝马迹为要。

  “陆小姐,此来是冒昧地要求你再一次地成全!”

  “只要是能力范围以内之事,我很愿意答应。”

  “大概青云已向你提及过有关我们跟伟力电讯合作,或将之收购一事,不知你意下如何?”

  “很简单。先父的这盘生意已形同虚设。青云有好计划,借尸还魂,将之起死回生,听说,总比他另行筹组一间具规模的公司上市容易。放在我这儿是无用之物,成全朋友的志趣,正是求之不得。”

  “那么,陆小姐希望我们作全面收购,还是跟我们携手合作?”

  “原本二者对我都分别不大,你们注资或收购,在生意上头,执行业务以及拿主意的人断不会是我,既如是,倒不如名正言顺,由你们提出全面性收购,我出让所有股权,比较干脆。”

  第九章

  青云兴致勃勃地说:“那就一言为定了。”

  陆湘灵望住杜青云,嘴角向上稍提,现出个甜甜的浅笑。

  我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你们还未吃早餐吧!”陆湘灵站起来:“容我去弄点简单的面食出来。青云,你且陪江小姐小坐。”

  待陆湘灵转身走进厨房,我立即乘机跟青云说:“她家中没有女佣吗?”

  青云摇摇头,“只一个钟点的。她喜欢调理家务。”

  “我这就进去帮帮她。”

  走进厨房去,发现这儿光洁整齐,一尘不染。厨房尚且如是,可见这头家定必井井有条。

  “陆小姐,别弄太多吃的,青云和我早上不能多吃。”

  “是吗?以前青云很能吃。”陆湘灵随即补充:“当然,以前的许多事都已改变了。所谓今非昔比。”

  “虽道时移世易,很多旧情往事,仍然忘记不了。是吗?”

  陆湘灵还是低头切菜,我看不见她的表情,只听到她淡淡然答:“是的。”

  “陆小姐,你前天到过晓庐吗?”

  陆湘灵住了手,回望我,有一丝的尴尬。

  “你认识湛晓兰?”

  “是的。我们是老姊妹了。”

  这么一句简单说话,不知透着多少沧桑与凄凉。

  陆湘灵并没有再接下去,只重新投入她的厨房工作之中,我因而也缺了话题。

  她并不想向我泄露分毫。

  再明显不过了,如果她追问:“你也认识椹晓兰?”那我就可以乘势滔滔不绝地带出她俩的往事,轮不到她不在我面前正视她与父亲的关系。

  然,她没有。

  恰在此时,厨房门旁边来了可儿。

  可儿把半张脸露出来,仍有起码三分的诚惶诚恐。

  怎么会把这孩子养成这个样子的呢?

  我小时候,还未满五岁,就蹬蹬的踩到学校的舞台上去讲祝辞、唱歌、说故事。七岁那年,穿条白纱裙子,穿梭于满堂宾客之间,早已成为核心人物。不像可儿,没一点好好站到人前去的志气。将来长大了,可怎么好算?最漂亮的样貌,一旦缺了大方的风采,立时间显出孤寒相。小家碧玉与大家闺秀,看在明眼人内,高下立见。若真是父亲的亲骨血,未免要丢江家的面子了。务必查个水落石出,不容碧玉蒙尘,流离俗世才好。

  我试逗着可儿说:“可儿,要进来跟姐姐和妈妈一道谈谈吗?告诉我,你在哪间学校上课了?读第几班呢?”

  可儿只一味的抿着嘴,没做声。忽然她拉起我的手,把个红色的发夹塞进我的手里,就一溜烟地跑掉了。我好莫名其妙。

  陆湘灵解释:“可儿就是这样,老畏羞,不晓得表达自己的感情,每逢遇到她喜欢的人就会把自己的心爱发夹呀、洋娃娃呀,丝带呀送予对方,从前,她老是这样对她爸爸!”

  我看着手里的发夹,想起了纽约保险箱内的那个。形貌虽异,相赠的心意相信是同出一辙。

  “可儿,可儿。”湘灵一边下面,一边扬声叫道:“把你画的图画拿来送姐姐吧,姐姐大了,用不着发夹呢而且姐姐不像你老喜欢红彤彤的颜色。”

  话才出了口,我俩立即四目交投,都呆了一呆。

  陆湘灵快快垂下头去,把三碗面捧着,迳自走出饭厅去。

  这以后,她一直都显得非常的小心翼翼,一句是一句地答,完全地不发问。

  我回到办公室去时,纳闷了一整天。究竟好不好开门见山地去问陆湘灵?看样子,她完全不愿意再重提往事。这不就跟父亲的遣书所言吻合了。换言之,我必须采取紧迫一步的行动,一就二口六面地对质,一就是引导她自行招供。

  前者未必能见成效,她要是认真地坚持不提旧时恩怨,还缺借口与辩驳不成。

  可又如何逼她自首呢?

  晚上,青云跟我坐在江家大宅园子里的摇椅上头,我仍心事重重。

  青云问,“你有心事?”

  “嗯。”

  “告诉我,让我替你分忧?”

  “忧虑由你而来,还叫你分担?笑话了。”

  “常言有道:解铃还需系铃人!你何不试试?”

  我于是正式道:“青云,你仍然爱陆湘灵!”

  “什么?”

  我没有再做声,听他怎样解释。

  “福慧,你就为这个纳闷。”

  “理由不够充分吗?”

  “筒直杞人忧天!”

  “并不见得。大有可能是当局者迷而已。”

  “我觉得你的看法迹近是对我侮辱,把我视为一个用情不专之人!”

  “最低限度,我肯定陆湘灵还深探地爱着你。”

  “何以见得?”

  “女人的第六感!”

  “可有觉得我什么时候发达了?”

  “我们的嗅觉只能发挥到男女私情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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