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说,没有收过花的女人不能算是女人。
我前半生原来真正没有做过女人。
收到鲜花一束的感觉简单清晰,我只觉得好舒服、好舒服,好舒服。
把夹在花堆之中的名片拿在手上,细看。
并不是伟特药厂的董事局,是一个署名叫耀晖的人。
字条写着:
“我从很小时就开始希望能给你送花,今天我的希望到底实现了。有缘千里能相会,有缘无缘,得看你肯不肯摇这个电话号码。”
没有半秒钟的考虑,我跳到床头去,抓起了电话就摇过去。
是耀晖接听的电话。我说:
“有缘无缘,看你肯不肯这就来这儿见我。”
金耀晖来了。
他站在房门口时,我凝望着他,禁不住有一阵子的晕眩,我差一点点就冲口而出,喊他信晖。
阔别几年,完全洗脱了大男孩那番稚气的金耀晖,比他离开香港时更英伟更俊朗更倜傥更不群。他站着,就有种傲然屹立,不亢不卑的气氛。
再不是小男生,而是大丈夫。
他已经有气派了。
耀晖没有称呼我,见了我,只呆一呆,就冲上前来紧紧地把我抱住。
他小时候,每当有难题,或是我有委屈,我们叔嫂就紧紧地抱着,团结便是力量,只要对方的体温传送,就觉人间不是冷酷,总有人站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打气。
如今,感觉雷同,但不一样。
我不能控制自己,感觉到起伏的胸脯紧贴在一个成熟而壮大的男人胸膛上,像一只倦极小休的船弯进了海湾之内,已抵目的,不再启航。
我们没有很快地分开,比一个拥抱应享有的时间长了一倍。
然后,金耀晖放开我,他那凝视我脸庞的眼神像很多很多年前,金信晖初次约会我去舞会,当夜送我回家,跟我说再见时一样。
那眼神清楚地告诉我,我们会发展下去,一定会,果然……
今日,我在金耀晖的瞳眸深处捕捉到往昔曾有过的讯息,这令我遍体酥软,差一点点就要重新跌在金耀晖的怀抱里。
“终于能见到你。”他说。
“为什么不呢?”
“我以为你不肯见我了?”
“我有这么表示过么?”
“今日,天从人愿。”
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重重劫难,挥军杀敌,血战沙场,幸而不死的战士,退下来,一定会不顾一切地享受人生。
因为他见过失败,目睹死亡,亲历劫数,他知道一有喘息的机会,就不必放过。
战云必定随时再起,人生的斗争无有己时。
说不定,下一次,就血染征袍,再回不来了。
我为金家,已是筋疲力竭,情至义尽。
金家为我呢,竟是不择手段,唯恐我不败下阵来。
我还不解放自己的话,谁又会可怜我了。
心理的屏障因为压抑已久的感情骤然爆发而被推倒,我意欲振翅高飞。
当金耀晖与我在酒店那法国式露天餐厅内共进晚餐,喝掉了一瓶上好的红酒之后,我见到的他,既熟谙又依稀难认。
我一再提醒自己,他是耀晖而非信晖。是耀晖应该更好,因为信晖曾背弃背叛过,他有方健如,他不只有我。
“为什么不回香港去?”我问。
“还未准备好。”耀晖答。
“今后呢?”
“看这几天的情况而定。”
我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
心上果然有着那种早已远离我而变得陌生,却又是梦寐以求的牵动。
我需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这个感觉令我知道自己仍可以成为一个有血有肉,不只有痛苦有困难也有幸福的女人。那是重要的。
“你来侯斯顿多久?”我又问。
“十天至两个礼拜。”
“干什么?”
“度假兼看朋友。”
“你有朋友在这儿?”
“对,她的家人也在此。”
“探访与她的家人有关系吗?”
“我有要紧事需要请教云妮的父亲。”
“嗯!”我没有问下去了。
云妮,肯定是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名字。
“这些年,你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耀晖说。
“你也是。”我答,“你在加州读完硕士学位之后考进了芝加哥一间金融机构任职是吗?”
“对。芝加哥在美国其实是个仅次于纽约的金融重镇,这儿的期货交易相当活跃。我专心在这儿学习,获益良多。”
“你若回香港去,很快就能英雄有用武之地。”
“你是说我年届二十八岁之时,可以接管产业?”
“你已经留意到自己的权利了。”
“有人提我。”
“金旭晖?”我说。
“对。”
“他怎么说?”
“他问我是否打算回港去接管。”
“你的答案呢?”
“这几天就应该有个决定。”说这句话时,金耀晖的脸上掠过一阵的迷惘,看不出是疑虑抑或忧伤,“我在等云妮父亲给我的意见。”
“啊,是吗?他的意见举足轻重?”
“是的。”金耀晖说。
“有机会让我认识你的朋友。”
“看看吧!如果我觉得适合。”
我没有作答。
情况似乎不难估量。
那云妮是金耀晖身边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们的前景维系在云妮的父亲身上,老人家要做出一些影响性的决定。
可是,如果有云妮在,那么,我的角色又是什么?
很自然的,金耀晖不会认为我和他需要涉及将来。
缺乏前景,并不等于需要放弃现在。
就是这样,金耀晖在他心上安顿了我和云妮。
两个不同背景的女人,与他有迥异的感情关系,却同时提供给他一致的利益与享乐。
难怪,都是金家的兄弟,思想与行为如此地同出一辙。
我苦笑。
金耀晖伸手过来,紧紧地握着了我的,说:
“你想得太多了,很多时,有很多事,轮不到我们多想,就是绞尽了脑汁,也不会想得出个真相与所以然来,一切随缘就好。”
这番话,我接受。
“你今天才下飞机,怕是累了,明天吧,明天你去交易完那笔地皮买卖,我开车子来接你,到处逛逛。”
就这样说定了。
翌日到指定的律师楼去,正式签署买卖合约。我顺带提出了个小要求。
卖出的是几百亩土地,我要求为我保留十亩,作为将来自用。
我说:
“侯斯顿从来都给我带来好运,我打算建筑一个小庄园,有空时来此度假,也看看伟特的好朋友。”
买方毫无异议,顺利成交了。
下午,金耀晖来接我。
他见着我的一身打扮时,很呆了一呆。
我一直是穿旗袍或是套装的女人,看来是老成的。只今天,我刻意地以轻松的装束亮相。
穿一条牛仔裤,外罩一件白底碎花的恤衫,平底懒佬鞋,小白短袜。
一个中年女人做这样的打扮还是有青春气息的。
或者我祈望以此拉近我和金耀晖的距离,跟那素未谋面的云妮一见高下。
全都是恋爱的象征。
我竟坦然地、无愧地、放肆地享受着。
环境造就了我现在的身分,我似是一个逃兵。
对于一个金家寡妇的压力是遗留在香港的,没有带在身边,因此我百无禁忌。
无疑,走在人前的我们,是相当配衬的一对。
“十多年前,我俩处在两个年龄分界领域之内,十多岁的男孩跟二十多岁的少妇是有重大的表面与内心距离。可是,现在不。
我知道我在享受着人们的错觉。
太久没有试过在人前出现时被认为是有主的名花,这种身分有它的矜贵。
“你打算到哪儿去?”金耀晖问。
“你带我到哪儿去都成。”
“好。我们走。”
金耀晖很自然地就拖起我的手,双双奔跑过马路,上了他租来的汽车。
我忽然问:
“到我刚出卖的那半个山头去看看好不好?”
“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看来干什么?”
“不,我仍有十亩土地,留为己用。”我望了金耀晖一眼,道,“我打算建筑一座小庄园,度假用。”
“侯斯顿的确是个好地方。”他这样答,对我的预算表示赞同。
是不是一个隐喻?如果我们在自己的社会内不能好好地相聚,这儿的庄园会是个好地方。
我忽然害羞起来,低下头去。
沿途都没有再讲话。
为什么要是金耀晖?
如果我真是熬不下去了,不甘心为金信晖守一辈子的忠贞,也不一定挑金耀晖。
为什么不可以是唐襄年?
甚至直率而猥琐地想,可以是大伟明利或是威廉标尔。
他们这种习惯视男女关系如握手招呼般简单的民族,是欢迎春梦无痕,浪漫无悔。
除非我爱金耀晖。
我爱他吗?
抑或他只不过是配合了所有条件,迎合我在这特定时间之内特殊心态的一个理想人选,故而我觉得应该就是他金家之内,自从信晖殁后,我一直孤军作战,经年下来,人疲马倦,惊心动魄还不是最难受的事,我自觉最大最大的不甘在于我在家族之内找不到一个半个亲人肯为爱我而两肋插刀,誓无异志。这令我自惭自愧自卑自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如今稍事歇息,偶然回首,独见耀晖,真个是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