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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快跟我走,你这样子下去会染肺炎的。”

  对方的声音低沉而宏亮,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似。

  “啊,是吗?”高掌西茫然地应着。

  然后,两个人就急步地向前跑。

  小路很是湿滑,疾奔了十来步,高掌西一脚踏在长了青苔的石上,人就失去重心,摔倒在地。

  对方连忙把伞扔了,然后不由分说的,双手抱起高掌西,没命地向前狂奔。

  当高掌西重新站在地上时,还是惊魂未定。

  她那闪烁着疑惑的双眼瞪得浑圆,盯着面前这个陌生的男子,高掌西的心跳一直加速。

  太不可思议了。

  奇景之中有此奇遇。

  只除了新婚之夜,丈夫庄任华一把抱起她,把她放在床上之外,从没有男人这样抱起过她。

  她无法控制惊骇的情绪,只懂呆呆地望着对方。

  “你的膝盖一定擦伤了,血水渗污了你的白裤子。”

  对方才这样说着,就在身旁的一个背囊内,取了一个有红十字标志的小药箱出来,翻出了一一些药品。跟着冷不提防之下,那男子竟“噬”的一声就把高掌西的裤管撕开。“天!”高掌西挣扎着要站起来。

  “你给我坐下。”对方说。

  高掌西不期然地重新坐好,只瞪着他,看他要干些什么。

  很明显地对方的手势熟练,很快已为她的伤口抹去血渍,涂上药膏,再用干净的纱布包扎起来,就知他对救伤是有经验的。

  “痛吗?”他问。

  高掌西伸手轻摸已包扎好的膝盖,道:“不怎么样。”

  “防范胜于治疗。我为你敷上了消毒药品,免得发炎等下最好再吞一颗消炎九。”

  “你是医生?”

  “久病成医而已。”

  “你常病?”

  “我常独自旅游,会生很多意外,故而知道如何救治。”

  “嗯。”

  高掌西点点头,这才晓得环视周围的环境。

  她还未开口发问,对方就说:

  “这就是黄狮寨的小旅舍。”

  然后,他说:

  “实质上,只不过是堂屋后面一个没有间隔的大房间放着几张床铺。今儿个晚上,我们就得住在这儿。”

  高掌西急问:

  “管旅舍的人呢?”

  “以为没有生意,都下山去了。”

  “那么,你……”

  “我从山路爬上来的,根本不准备在今夜下山。”

  “嗯,是这样吗?”

  高掌西忽然有点寒意,是因为浑身湿透了,还是因为心里忽然有点怕?

  丛山之内,四野无人,只除了跟前这个陌生客。

  他会是个坏人吗?

  才这么一想,高掌西就释然。

  坏人,难道她还见得少吗?

  有什么可怕的?

  一个香江之内,商场之上,再加九七将至的后过渡期,政治风云起伏之间,坏人说多少有多少。甚而,严格来说,自己也绝非善男信女,太习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再细看眼前人,他像个坏人吗?

  于是,高掌西笑起来,问:

  “你贵姓?”

  对方望她一眼,并不立即回答,又往背囊内翻出一套牛仔衫裤来,递给她,说:“快到里头去换过干净的衣裤,小心着凉,要是染上感冒可不是闹着玩的。”

  高掌西接过了那套干净衣服,就往里头的房间走去。果真擦干了身体,换上了宽大的牛仔衫裤后,整个人都轻松起来。

  重新走出堂屋去时,对方认真地望了高掌西一眼,然后说:

  “你那套湿透了的衣服呢?”

  高掌面答:

  “在里头。”

  “拿出来,晾在这儿。”

  “为什么?”

  “你总得还给我这套牛仔衫裤,是不是?”

  高掌西一听,霎地红了脸。

  对,现今穿在身上的是对方的衣服。

  一个陌生男子的衣服竟然穿到自己身上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那就是她在这个远离俗世的特定环境与时空之内,已不复记得自己的身分。

  面前的他与自己,是两个在人海中偶然相遇,打算同舟共济的人。

  那么,心怀就开阔了,没有什么不必要的人情体面式的芥蒂和顾忌。

  于是,高掌西笑了,跑进房间去把湿衣服拿出来,然后问:

  “晾在哪儿?”

  对方想了一想,又从背囊中取出了一条长长的细绳,找到墙上一颗针,缚住一头,再把细绳的另一头系到柜台背后的一个木柱去。

  高掌西于是把衣服晾上去。

  那陌生男子竟大摇其头,干脆伸手把那套湿衣服扯下来,用力地把它扭干,才重新晾上去。

  “谢谢你。”高掌西频频地说。

  当然,她心知自己是个很不懂做家务的女人,从来都没有这个需要。

  身为高崇清的女儿,当然是口含银匙而生的千金小姐,再嫁进庄经世家族为长媳,简直是锦上添花,双重富贵。她从小到大,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妇人。

  “你饿了吗?”对方问。

  如果对方不问,高掌西还没有发觉原来自己已腹似雷鸣。

  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然后问:“这儿会不会有吃的?”

  对方又从他那褐色的背囊内翻了几包即食面出来,道:“稍候吧!我得去弄点热水。”

  然后他往堂屋的另一边走去,那大概是个煮食的地方吧!高掌西跟着走前几步,探头进去,果然是个小厨房,只见陌生汉子已点起那火水炉来烧热水。

  “你到过这儿?”高掌西问。

  “很久之前。”

  “还记得一切。”

  “山上的人事不像山间的气候,没大变化。我两年前来过,还是那老样子。”

  那男子倒真能干,一下子烧好了水,把热水先往碗筷上浇,冲洗干净,再下面。

  当那碗即食面捧到高掌西跟前去时,香喷喷的,吃得高掌西无比欢畅。

  她并不知道即食面可以这么好吃。

  一则为她根本肚俄,那对味觉是至大的刺激。二则是她很久很久之前吃过即食面,现今有种尝新的好感觉。高掌西的生活不消说是天天宴客,夜夜笙歌,竞日与鲍参翅肚为伴,哪儿有机会吃些民间的粗荣与小食?连即食面对她都属新奇。

  “肚子饱了,舒服了一点没有?”男子问。

  “好多了。”高掌西笑着答。对方看她一眼,竟有一刹那的晕眩。

  原来高掌西这女人在吃饱之后,面露红光,竟这么的漂亮迷人。

  男子可能为了要遮掩他心上曾有过的窘态,便慌忙地站起来,把碗筷收回厨房去。

  高掌西慌忙跟进去,道:“让我洗吧!”

  也不等那男子反应,就把碗筷抢过来,在那水槽中放了水,拿手作布,指抹着碗筷。

  男子的眼睛一直盯着高掌西的手,没有把视线调开过。

  世间上竟有线条与肉色这么柔美的一双手。

  这双手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男子忽然生了一阵莫名的冲动,如果这么一双纤纤的如玉葱似的手能在他结实的背上摩挲,那会是多舒畅、多浪漫、多快乐的一回事。

  他情不自禁地开腔说话:

  “你的手……”

  “什么?”高掌西回头问道。

  被高掌西这么一问,男子登时语塞,支吾着不知如何作答,显了腼腆。他知道这跟自己的豪爽神态和高个子的魁梧体魄不配衬,因此更急得微微涨红了脸。

  至于高掌西,被一个陌生男子这样地盯着和谈及她的一双手,由惊骇而至有点羞愧,她误以为对方是在讪笑她洗碗筷的手势。无疑,她并不善于操作家务,完全没法子记得她何时何日曾做过厨房功夫。此刻的动作,一定是笨手笨脚的,看在这男子眼内,就觉得好笑。

  于是,高掌西设法子解释,她说:

  “我不懂做家务,这是真的。洗得不干净,不要紧吧?”

  “不要紧的。”男子差不多吁一口气,他知道高掌西误会了自己的意思,那就更好。

  由于轻松了,故此他问:

  “你肯定是外来客,是从香港来吗?”

  高掌西本想答:是的。

  但她随即想,这面前的男子不是个初相识的陌生人吗?只不过他表现得很大方很斯文也很爽快,给自己的印象很好;又在客观环境上不得不相处,主观心理上对他没有怕生的感觉,才谈上几句罢了,故怎么好一下子向他透露太多有关自己的身分呢!

  况且,她不是别人,她是高掌西。

  高掌西三个字在香港工商财经界是如雷贯耳的。一提到高崇清家族,连小学生都听过。她怎么能轻率呢!于是,她答:

  “我是从美国德萨斯州来的。”

  “德萨斯州吗?"男子重复着这个地名,好像有点犹豫。高掌西以为他根本听不明白德萨斯州,于是便加解释:那是美国南部的省分,并不如东西两岸般发达。”

  对方答:

  “在美国生活不是要凡事亲力亲为吗?”

  原来是为了这个疑惑,高掌西笑着:

  “我母亲非常疼我,故此不要我负责家务。”

  “你很幸福。”那男子也笑了。

  “你是说不用做家务就很幸福?”

  “不,不,我的意思是有个疼爱自己的母亲就很幸福。”

  高掌西冲口而出:

  “谁没有了,母亲是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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