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秋心把冯逸红麦耀华载至置富之后,就让二人下车了。
第二章
冯逸红急步拖住了麦耀华的手,快快寻觅那个约定经纪等候的座数。
他们是的确有点心急的。因为同价钱的房子,已经找了两三个星期,依然茫无头绪。
上礼拜六,跟另外一个买家争购香港仔中心的一个单位,结果就是因为经纪等错了地方,以致延迟了半小时才得见卖主,被对方捷足先登。
小红曾重重地叹一口气说:
“香港楼价这么贵,利息这么高,而买楼的人依然这么多,谁说九一、九二年,香港的地产市道不景气呢,真是见他的大头鬼!”
麦耀华摇摇头,嚷:
“也许直至九七,楼价比政制更似直通快车,不住冲前,通行无阻。那些移了民到外地去的人,要回头也不容易了,单是香港的楼价就已经升了不知多少倍。”
小红突然歪了头,想一想,问:
“耀华,本城是不是我们安居立命之所?”
“何以有此一问?你有移民的意思?”
“你呢?你怎么想?你也有个妹妹在澳洲,从没有想过移民一事吗?”
麦耀华摇摇头:
“没有,几难得才在本城站稳阵脚,才不要巴巴的跑去看洋鬼子的面色,我之所以要创业,无非为争取这种生活的自由。到彼邦,连洗厕所都要有当地经验方才取录,我们会有甚么前途。”
麦耀华看了小红一眼,再补充:
“除非,你坚持要移民,你会吗?”
“这样说,如果我坚持,你就委屈地随我去了?”小红得意地问。
“那也个算委屈,总之有你在的地方,就是乐土。”
小红开心得灵魂飞上青天去。
“耀华,我们甚么地方也不去,嫁鸡随鸡,我们就在这原居地过幸福日子!”
两个年轻人相拥着,似要立时三刻就在站着的土地上兴建起一个牢不可破的二人王国来。
要安安乐乐地建立起真正的二人世界,当然需要找一个小居所。
大概本城之内,有太多情投意合的年轻情侣,心急地要成家立室,故而中小型房子仍是城内肯定的热门货。
试过上次的经验,小红不期然地又恐惧会迟到,或等错地方,而错失一次良机。
当他们找到了那一座大厦时,预约的经纪已在等候,二人都舒了一口气。
在经纪的引领下,他们走进那个小单位内,业主已经搬出,房子是交吉的,并无留下任何家私,看上去还有点宽敞的感觉。
房产经纪的无线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下意识地走到客厅的窗口一角去细听,只余小红与耀华随便遛达。
他们走进厨房里去,小红正埋头埋脑地盘算着要把甚么厨房用具,诸如炉子、雪柜、微波炉等放在那儿,冷不提防麦耀华在她背后,突然的环抱着她,连连的吻在她的粉颈之上。
“你这是干甚么的?等会经纪看到,以为我们是不三不四的人。”
“他在听电话,没有这个空。”
“你别发神经好不好?”
“我情不自禁。”
“在此刻此时?”小红有点啼笑皆非。
“正是。一想到不久将来,你会在这儿为我煮饭烧菜,我就兴奋得要有点表示。”
“见你的大头鬼!”
才及时挣开了麦耀华的痴缠,房产经纪就走进来问:“怎么样?理想吧?”
“价钱可否再便宜些?”麦耀华问。“业主已不是个胡乱要价的人,这个市道,有这种尺寸的房子,还愁没有市场吗?”经纪在拼命催谷。
“二千元一英尺旧房子也真太贵了。”
“现今要买平货,只有一途。”经纪以权威的口气解释:“就是购买巨屋,我们手上有好几桩五千英尺以上的房子,平均每英尺不到一千六百元,仍然无人问津。”
小红无奈地吐吐舌头。一下子能挪动一千几百万在置业上头的人家,在本城仍占少数,他们也必有足够能力移民海外。不同于他们这种只有能力撑得出一个小家庭来的普通人,没有太多的选择。
这份领悟为小红与耀华带来一阵子的迷惘,他们很快就抹煞心上的些微不安,重新投入自己的理想之内。
说到底,自己的幸福已在手里,也就不必管别人更大的风光了。
他们是知足的。
故而又多一层的安乐。
辞别了经纪之后,耀华说:
“我们到哪儿去吃饭?”
“就在这区吃吧,也好熟习一下周围环境。”
“那么说,我们是决定买那个单位了?”
“你意下如何?”
“由你决定,你将是家庭主妇。”
“可是,你才是一家之王呢!”
说上了这几句话,忽然间彼此都笑了起来,甚么叫相敬如宾,此之谓也,实在令人甜上心头。
他们走过一间餐馆,正要走进去,小红就拉住了耀华,说:
“不!还是去吃碗面算了!”
“为甚么?”
“两个人吃两个牛扒,饮一杯咖啡,少说也花掉百多二百元,反正饱肚,两碗牛脯面,一碟油菜,再加两杯清茶已很足够。”小红煞有介事地说。
麦耀华站住了,忽然间把双腿一拍,向小红致敬:
“遵命,你说省便省。我唯命是从。”
“当街当巷,你这样子吓死人。”小红娇嗔道,拉着耀华快走。
直走至一间粥面店,正想走进去,耀华说:
“我倒有一个更省钱的主意。”
“甚么?”小红问。
“倒不如我们回家去,只喝一杯清水算了,有情饮水饱,省下了钱把你早日迎娶过来才是一劳永逸。”
两小口子就是如此你调我笑、你拉我抱,欢天喜地的去吃他们的晚饭。
任何人的一口饭是否甘香,不在乎实质,而在乎心情。
好像这一晚,在一间顶高贵的会所餐厅,那铺着一大片云石的贵宾房内,也有另外一对人在吃晚饭,他们的气氛就比较紧张了。
说到底,俗语所谓“丑妇终须要见家翁”是说得顶对的。
乐秋心虽一方面要英嘉成正正式式的让她见英母。然,另一方面,她也忧心戚戚,怕自己未能表现良好,给对方一个坏印象。
实际上,在她与英嘉成的恋爱中,她需要英母的支持。
今日要彻头彻尾地把英嘉成抢过来,最低限度需要令英母答应看管两个孩儿,此其一。
他日新的一对婆媳相处,若不愉快,只会被旧人见笑,此其二。
至于其三是乐秋心认为她与英嘉成的相恋有如一块完美的碧玉,她不欲这块美玉有一丁点儿的瑕疵而破坏了气氛。
如果英母不支持和赞同,纵使无伤大雅,也是一项无可否认的遗憾。
因此,乐秋心异常紧张。
英嘉成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这一点,从一开始相交,乐秋心就知道,且十分欢喜。
英父是英年早逝,而英嘉成由母亲一手带大。虽然,英父有相当丰厚的遗产留下来给孤儿寡妇,他们一家从不愁衣食。但,问题不是这样子的。守寡的英母只是30刚出头,年纪轻、样貌美,加上身边有个自由钱,这样条件的女人如果肯再嫁,是不会没有人要的。
说实在的一句话,只要有巨额家当去平衡孩子的数目,携子再嫁的女人,一样有本事馨香过黄花闺女。
英母可能也切实遇过好些追求者,然,据她说,为了儿子,她屡屡打消再嫁的念头。
英母曾在英嘉成懂性之后,一直灌输着一个概念与一套思想给他:
“我如果再嫁,那人也是我的至亲,手上的一副身家,算他有份抑或无份呢、实在太难了。万一:还有别的孩子,不也是我的亲骨肉吗?一分了我的心,嘉成就少了保障了!”
她的意思是英父的血汗钱干贴补不是姓英的人,她不情不愿。
但如若以身相许,却又分开楚河汉界,那又怎么对得住陪伴她下半生的人?
既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必会左右为难,那么,倒不如不要陷自己于如此苦恼地步算了。
英嘉成非常敬佩他母亲的坚强意志与冷静头脑。他自认能够安乐地过一个唯我独尊的童年与私下拥有全部英家遗产作为事业的后盾,完全是因为英母的果敢决断。
就为着这几十个寒暑里所作的牺牲,英嘉成认为他要对母亲补偿。
他不能不爱乐秋心、不能不爱母亲、不能不爱孩子,于是英嘉成无可避免地受着这几方面的压力。
在他心目中,母亲的这一关应该先闯。至于孩子,说到底还是小,尚在肉在砧板上的地位,无奈他何。
英母的轮廓仍然英挺,一副精明的气派洋溢在眉梢眼角,很有点慑人的威力。
英嘉成长得不象母亲,大概是遗传父亲的体型和面相多一点。尤其是骨格,英母比一般女性小,英嘉成则比普通中国男人要魁梧。
母子二人坐在一起时,英嘉成很自然地把双手搭在英母的肩膊上,那种亲切,不自觉地惹得乐秋心微微妒忌。
随即,她板一板腰肢,坐直身子,将那个意念扫出脑海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