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提起那个没良心的浑蛋。」陆梦依然是那副恨得牙痒痒的模样。
见状,刘正风落到谷底的心,又往下降了几寸。因为,他了解「没有爱哪有恨」这个千古不变的道理。
看来,是该死心的时候了。
***
林小花接着上场。
不过,她比较聪明的是,她利用下班後的空档,把陆梦绑到附近餐厅,准备来个全盘了解。
「你爱上他了,对不对?」一坐下,林小花那双像探照灯的眼便射向她,让她想逃都来不及。
但,好强的她还是想否认;林小花却快过她,接着又抢道:
「你别想否认,三岁小孩都看的出来。」
顿地,陆梦张牙舞爪的武装立刻被拆除,换上一脸颓丧。
「我知道你有许多话想说,相信我,我是你的最佳听众。」
所有的防卫心到此全面崩盘,满腹委屈的陆梦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他凭什么这么对我?我为他做牛做马,就算没功劳也有苦劳,他竟然就这样和朱婷婷一走了之,最可恶的是,还留给我两包垃圾,他到底把我当什么嘛?枉费我还担心他会不会死掉,我真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愈想愈委屈的结果,她的眼泪一发不可收拾,庆幸的是,现在才五点多一点,餐厅内只有她们这桌客人,,丢人现眼的范围有限。
陆梦接着拉拉杂杂地又说了一大堆,林小花则忙着递面纸安抚她。而从这些乱无章法的控诉中,林小花大概拼凑出事情的原貌。
「其实,他是不是和朱婷婷走掉,只是你的猜测。依我看,他绝不会撇下你不管,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林小花发挥了旁观者清的角色。
但,陆梦这个当局者,却只是擤了一把大鼻涕,语音不清地道:「事实摆在眼前,他就是嫌我碍手碍脚,乾脆和朱婷婷一走了之……」
「不是这样。」林小花的分析能力,没有因为陆梦的眼泪、鼻涕而降低。「如果像你讲的那样,那他当初干嘛千方百计,把你弄去身边当助理。」
「他根本不安好心,只是想修理我、折磨我嘛……」陆梦的眼泪滚出更多。
「非也。」林小花摇摇食指。「或许一开始他真的是不安好心,但到後来,他爱上你是事实。」这点——凭她一向睿智的观察力,毫无疑问、百分之两百可以肯定。
哭声戛然停止。
「他……真的爱我……」接着,才停了不到五秒的眼泪又落下来,「他会爱我才怪,每次不是对我吼就是对我叫,这叫爱?你骗鬼!」
林小花却不疾不徐地道:「每个男人表现温柔的方式都不一样,像易天邪那类型的男人,就是把他对你的关怀与感情,用这种方式表现出来。」
「依我判断,他会匆匆离开,可能是察觉到自己爱上你的事实,一下子无法面对所致。」
陆梦狐疑地吸了吸鼻子。
林小花却抛给她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等着看好了,如果我的分析没有错,过几天,他一定会有所行动的。」
如果你的分析错了呢?悲观的陆梦脑中想到的只有这一点。
***
林小花的分析只对了一半。
易天邪会如此匆忙地搬离原址,不是为了躲开陆梦,而是为了避开恐怖的朱婷婷。
这是他第五次为了逃开朱婷婷的纠缠而搬家。这一次,他搬回自己花了两仟万买下的小木屋——一栋位於偏远郊区、某个山头中的一座农场中。他不相信以朱婷婷的智商,能猜到他会回原来的地方。
与朱婷婷这段「孽缘」,要追溯到一年多前。
话说一年多前的某一天,在某家漫画店不小心认识朱婷婷之後,他的恶梦从此开始。
当初,坦白承认自己就是易天邪,原只是单纯地想满足小女孩崇拜偶像的心理。没想到,原本的好意,却替他招来一连串的麻烦,让他只要想起,便後悔到搥胸顿足。
因为,自那天的巧遇之後,朱婷婷开始不断地写信骚扰他;而信中原本隐含的含蓄崇拜,随着一封又一封的信件,变成露骨的爱慕,让他哭笑不得。
选择不予理会的结果,是朱婷婷以他未婚妻的身分,跑到出版社大闹。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为了避开她的纠缠,他被迫离开了精心布置的窝,开始过着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生活;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易天邪成了一个孤僻的漫画家,不回任何漫画迷的来信,不配合出版社任何的宣传活动等等。
原以为躲开她,荒谬的戏码就会完结,却不料,朱婷婷像通天神犬转世一样,总能嗅出他的落角处。
也曾想过要报警处理,又顾及她年幼无知,留下前科总是终身遗憾;三番两次心软的结果,是逼得自己有家不能回,成了逐水草而居的蒙古人。
这一次,他发誓自己绝不再妇人之仁,如果她再继续纠缠下去,报警就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有伤在身又加上搬家的劳困,躺在床上的易天邪已经瘫了。
虽然他的生理机能已经全面瘫痪,心理机能却是活跃不已,因为,他突然想起了陆梦。
这几天,只要一静下来,他就想起她。想着她龇牙咧嘴的模样,想着与他针锋相对的种种……而最後,画面总会定格在她赶走刘正风,扑向自己的那一刹那。
思绪每次一走到这边,他的嘴角就忍不住同步上扬了起来。这证明,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比重胜过刘正风;也表示,他的男性尊严总算丧失的有一点代价。
嘴角不受控制地愈荡愈开。如果一切真如自己所想,那自己突然的不告而别,他用膝盖想就可以想像得到她会有的怒气。
不过,他打算再让她气一阵子,因为,他必须好好养伤,他不能以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面对她。
等到他的伤好一点,他一定会发挥男子汉的攻势,把那个蠢女人抢回来。
第十章
虽然有林小花铁口直断的保证,但陆梦的心情,却随着易天邪一天一天的消失,而更加黯淡。
还好,黯淡的日子中,支撑她度过这段黑暗期的大功臣,是美工助理这个忙碌又充实的工作。每一天,藉着对工作的百分百投入,来冲淡对易天邪的思念。
思念?
没错。这一个礼拜来,她竟然严重地想念他,想念他对她的吼叫与咆哮。
不正常,对不对?也就是在这几天,她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头壳在不知不觉中,已严重坏到这种程度。
下了班,同事们约好要一起去吃饭。
她实在没心情,却拗不过林小花,硬被扯了去。
席间,不知道是谁先提起「销售量」三个字,大家的话题不自觉又绕到易天邪身上。
「哇塞!『西门庆』这次真的挖到宝了,易天邪的新书一上架就卖到断货。」职员A不可思议地道。
「『易天邪』三个字果然是销售保证,难怪『西门庆』无所不用其极把他挖过来。」职员B补上一句。
「其实,『西门庆』可以挖到宝,还不是全靠陆梦的帮忙,要不是看在她的面子上,易天邪才不会……」
职员C的话到此中断,因为林小花用力踢了她一脚,刘正风随即又补上一脚,阻止她再说下去。
和乐气氛突地中断。同事们全有默契地将眼神瞥向陆梦,又在两秒後全部瞥回来,因为,陆梦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你们慢慢吃,我还有事,先走了!」她寒着脸起身。
她一走,职员C立刻成了千夫所指的对象。
「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梦好不容易从被易天邪抛弃的阴影中走出来,你有没有同情心?」
职员C一脸无辜,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离席的陆梦并没有立即回家,她心情郁卒地走在街上。
不远处,一个斗大的招牌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不假思索地走进,熟悉的场景却让她猛地记起,这里原来是她和易天邪第一次碰面的地方。
突然,她郁卒的心蒙上一点的感伤。
如果当初,她早知道易天邪是个处处留情的采花贼,她绝对不只打歪他鼻子那么简单。
习惯性地来到石云专区。仰头看着密密麻麻的新书,很奇怪,石云的作品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的令她雀跃。以前,一看到他的新书,她二话不说全会买回家,这一次,却反常地有些迟疑。
是人变,还是心变?
都一样。头壳既然已经严重坏掉,人变或心变,基本上已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吸引力不如从前,她还是抽出一本石云的新书,不起劲地翻阅着。
「喂,你这个一点长进也没有的蠢女人,还在看这种蠢书?」
突然,一道霸道又熟悉的声音,令她有些怔忡,她以为只是自己脑袋中的回音,愣在原地没有动作。
直到手中的书被抢走——
「就是因为市场上,充斥着太多像你这种没大脑的蠢女人,这类无聊书籍才能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