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她可能会去别的地方,他一大早就起床开车经过蓝家。他先前已经查看过了,因此知道从路上可以看到她平时停车的地点。虽然只能看到车尾,但足以看出那是她的休旅车。但她一定是天没亮就出发了,因为他在天亮后不久开车经过时,她已经离开了。
她有家人住在这一带吗?他责怪自己没有问清楚。当然啦,她的家人不必住在这一带,她可以搭早上的第一班飞机去探望他们。
他不高兴地想到她可能有男朋友,但念头一转又觉得不可能。莎兰太有格调,绝不会和某个本地的乡巴佬共度周末。根据以前跟踪她的经验,她不是逛街购物,就是跑腿办事,但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和男人见面。问题是,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找不到她,所以不知道她在这个地区认识哪些人。她极可能是去探望家人或朋友,但他很想知道她究竟在哪里;他最讨厌搞不清楚状况。
例如在解决了罗老头之后,他没有留下来看热闹,因为他知道罪犯往往都会忍不住那样做,警方现在都会拍摄围观者。等他翌日早晨开车经过时,车道被路障堵住,房子被黄色封锁线围住。他不知道莎兰去了哪里。朋友家,旅馆?温斐饭店的可能性最大,所以他直接开车去那里,但没有看到她的休旅车。再加上那天下雨,他不喜欢在雨中开车,所以他就回家了。
葬礼后,她回到法官家。从那时起她几乎整天都待在屋里,每天都是如此,因此他放松下来,不再经常开车巡过。根据小道消息,她在替家属清理打包所有的东西,准备空出屋子待售。后来有天晚上他去查看时,发现她不在家,因为屋里一点灯光也没有。她去了哪里?
问题是,附近没有地方可以让他停车监视她。陌生的车辆一停留就会被人注意到。他也无法不停地开车经过;他有生意要顾、有会议要开、有电话要打。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没有雇用陌生人,所以所有的监视工作都必须由他自己来。最后他不得不承认他无法随时掌握她的行踪。他不喜欢那样,但他是通情达理和有耐性的人;他可以等。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她在星期二早晨以前应该都不会回来。
上次那招太灵了,所以星期天晚上他故技重施。他开着一个多月前买的蓝色福特轿车到拱廊购物中心,白色积架毕竟太惹人注目。福特普通到毫不起眼。它当然不能和积架相比,但正好符合它的用途。但当他从购物中心打电话去时,蓝家没有人接电话。他试了好几次才沮丧地放弃。
但星期一晚上,他知道蓝氏夫妇在家,因为他查探过,车道上也没有额外的车辆。他们独自在家。他打了电话,桑尼当然很乐意和他见面。桑尼向来乐意谈生意,当一个人拥有一家银行时……人们喜欢和他见面。桑尼真是笨,不但不觉得他去找他似乎不大寻常,反而感到受宠若惊。
桑尼开门请他进去时,灭音手枪就塞在他的腰后被外套遮着。他看见桑尼甚至没有费事穿上外套时,心中感到十分不屑。那家伙穿着宽松长裤、套头针织衫和室内拖鞋。天啊!毫无品味可言。
“美琳呢?”他随和地问。人们相信他,跟他说话,告诉他许多事情。他们为什么要对他起疑呢?
“楼上,她马上下来。你说你有事想要跟我们两个谈?”
“是的。谢谢你们今晚和我见面,我不会耽误你们太多时间。”桑尼还是没有听出那句双关语的奥妙。
“没那回事,这是我们的荣幸。要不要喝点什么?我们有各式各样的饮料。”桑尼带他进入他的起居室。
“来杯红酒好了。”他当然不打算喝,但接受桑尼的款待可以避免引起他的戒心。
他们闲聊了一会儿,美琳还是没有出现。他开始有点担心了。他不想在这里耗太多时间,耗得越久,越有可能被人注意到他的车,或是电话响起,桑尼或美琳会说:“对不起,现在不方便说话,我们的银行经理来作客。”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他看看手表,桑尼说:“不知道美琳为什么这么慢,我去叫──”
“不用麻烦了。”他说,站起身来,顺势把手伸到背后拔出手枪抵住桑尼的脑袋。他靠得很近,桑尼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把枪拨开──如果来得及的话,只可惜他的反应太慢。
他冷静地扣下扳机。
子弹从桑尼的左眉上方进入,贯穿脑袋,从右后方出来。他总是惊讶于子弹进入的伤口有多么小和整齐;但子弹出来时被压扁,带着一大块颅骨和脑浆一起出来。令人惊讶。
枪声小得像一声轻咳;就算在隔壁房间也不会听到。
他准备去找美琳,但一转身就愣住。她就站在门口外边,脸上毫无血色,两眼惊骇地圆睁着。他再度举枪,她拔腿就跑。
第二枪来不及开了,他冷酷地追过去。他不能让她逃跑,一会儿也不行。她可能会尖叫着跑出屋子而引起注意。但是没有,她跑进另一个房间甩上房门;他可以听到上锁声。
他摇摇头,一枪打烂门锁,房门不中用地开启。美琳猛地转身,手里还抓着电话。他再度摇头。“不乖。”他轻声说,扣下扳机。
她倒在地毯上,正中眉心的子弹使她两眼暴突。他跨过去拿走她手里的无线电话,他把耳朵凑向听筒,但是电话另一端没有人。她不是来不及拨九一一,就是惊慌失措而无法思考。他沈着地用手帕擦拭话筒,把它放回充电座上。
躺在地上的美琳像要抓他似地伸着手,手指上闪闪发亮的大黄钻使他灵机一动。如果他拿走戒指,今晚的事看起来就会像窃盗杀人案。他今天仔细调查过珠宝价格,发现上好的宝石价值连城。这枚戒指可能花掉桑尼二十五万美元。真是的。
相形之下,他送给莎兰的项炼令人汗颜。这枚戒指的黄钻非常好,颜色会很适合莎兰,但她不会喜欢它华丽而俗气的镶嵌式样。过一段时间,等警方不再积极找寻一枚大黄钻戒指时,他可以取下钻石,拿去亚特兰大的珠宝店重新镶嵌成适合她的式样。
他弯腰把戒指从美琳的手指上硬扯下来。戒指很紧,美琳一定是胖了。他替她省去了修改指圈的麻烦。
他小心翼翼地循原路穿过屋子,擦拭他可能碰触过的所有东西。他走出前门,用手帕擦拭门把和电铃按钮。开车离去时,他的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
☆☆☆☆☆
星期一早晨,寇子去上班后,莎兰锻炼身体,打电话给美容院预约下午修指甲,无所事事地混过几个小时。修完指甲后,她去超市购物,回家做了一顿通心面晚餐。寇子刚吃完第三片奶油香蒜面包时,他的手机响了。他眯眼瞥向小视窗里的电话号码,然后叹了口气。
“寇子,”他听了一会儿。“我这就过去。”
他叹息着站起来。他还佩带着枪套,所以只须打好领带和穿上外套就可以出门。“我得走了。”他多余地说。
“我知道。”她起身亲吻他。“你很快就会回来,还是要去很久?”
他再度叹气。“可能要两、三个小时,或者更久。”
“好。我等你回来。”
他低头望向她。“我喜欢听到那句话。”他弯腰给她一个深吻。
寇子走后,她清理厨房,看了一会儿电视。一则香蕉船圣代的广告看得她口水直流。她不需要香蕉船,那种甜食的高热量必须跑一百六十公里的步才消耗得掉。她平时不是嘴馋的人,饮食只讲究健康均衡。但她的经期快到了,每个月的这个时候她都对冰淇淋特别嘴馋。
她抗拒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投降。
她跑到厨房打开冰箱。啊哈!冷冻库里有一盒香草冰淇淋。她伸手拿起纸盒,一颗心往下沉。盒子太轻了。她打开盒盖,呻吟一声。盒底只剩一汤匙不到的冰淇淋。他为什么不吃完最后一汤匙,把纸盒丢掉?或者买一盒新的更好?
她嘀嘀咕咕地拿起皮包,再度开车前往超市。如果知道会嘴馋,她下午到超市时就会顺便买一些冰淇淋。她心想既然要吃,不如好好吃一顿,于是买了香蕉、三种口味的冰淇淋和其他的材料。
令她惊讶的是,她回去时,寇子已经在家了。她抱着一大袋香蕉船材料进入厨房。“怎么这么快?我还以为你在十点前不会回来。”
他耸耸肩。“事情进行得比预料中顺利。你到哪里去了?”
“超级市场。我以为你不会比我早回来,所以没有留纸条。”
他靠在碗橱上看她卸货。“怎么回事?我们要开冰淇淋派对吗?”
“香蕉船圣代。我看到电视广告,突然觉得嘴很馋。你连冰淇淋都没有。”她指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