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吧,再不走真的要被记旷课了啦!”他们赶紧朝教室的方向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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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整,校园的钟声响遍各处,学生们三五成群地走出校门。
就在离校门口不远处,停着一辆银灰色的敞篷跑车,车子的主人倚着车身好像在等人。他身上穿着名牌的服饰,以及拥有名贵车子,还有张帅得令女人不舍得移开目光的俊脸,俨然就是白马王子的化身,不禁令人猜测,谁会是那位幸运的灰姑娘。
丝琳由同学陪同搀扶,行动不便的“一步一脚印”,从教室里走出来,下午的课她不上了,要不是早上是叔叔的课,她早就跷了,在家吹冷气休息多舒服啊,哪需要聆听叔叔的训话。她不过是迟到了半小时,叔叔竟对她说教说了两个小时。不过,大家却非常感谢她,要不是因为她的迟到被训话,今天就要举行临时小考,每个人都因为逃过一劫而庆幸着,唯有她,运气只能用背到谷底来形容。
哼!全都是项君杰那个长发变态害的,自从遇上他就没什么好事。先是被夺走初吻不说,跟着被他害得“残废”,接着他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好心”地要送她上课,结果害她迟到被训了两个小时,真是扫把星!丝琳在心中恨恨地数着一笔又一笔的账,她发誓,从今天开始绝对要和他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想着想着,那张令她厌恶的脸,就在她走出校门口时映入她的眼帘。
“哦!上帝,别又来了。”丝琳呻吟了起来。
柳羽萱说得真对,中午时间在校门口一定可以等到她,只是她看到他的表情好像看到什么怪物,似乎有意躲他。
项君杰向来是未达目的绝不放弃,既然她当作没看到他,那他只好自己走过去。
踩着稳健的步伐,带着自信又迷人的笑容,他走向柳丝琳,当他在她面前停下来时,正好可以欣赏她那张表情变化丰富的脸。
“丝琳,我来接你了,一起去吃饭吧。”项君杰就站在丝琳的正对面,刚好挡住她的去路,迫使她不得不停下来。
“哦——男朋友来接你了,那我们先走了,拜拜!”扶丝琳走出来的同学们看到项君杰后,纷纷投以羡慕的眼光,并暧昧地朝她笑一笑,识相地离开现场。
“我说过不用了,你可以回去了。”她的语气尽是不耐烦,还赏他一个大白眼。完了,同学们一定误会了,以为项君杰是她男朋友,这话要是传了出去,她跳入澄清湖都无法澄清啦。
“可是我说过会为你的脚负责,看,我不是来了吗?”他面带笑容的看着她。
“谁要你负责!好狗不挡路,你再不走,我就当街喊救命了哦。”要是她的脚没受伤,一定好好修理他,这个男人的脸皮真是比铜墙铁壁还要厚。
“好吧。我本来感到天气那么热,想请你一块去吃冰当作是道歉,毕竟你是在我的店门口受伤的。但既然你那么讨厌我就算了!”他假装有点可惜的表情,接着又说:“听说有家冰店的冰淇淋非常好吃,各种口味都有,可是你不想去,我就不勉强了,你慢慢走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去好了。”说完便缓缓地转过身去,佯装要离去。
冰淇淋?如果是去吃冰淇淋的话,和他在一起好像不是那么糟糕的一件事。他不是说要道歉吗?她一向“心胸宽大”,当然会接受他“诚心”的道歉啦!
“等一等!”丝琳拉住他的衣角。
背对她的项君杰脸上露出得逞的笑容。他曾问过柳湘涵她大姊喜欢什么,他要向柳丝琳道歉,结果柳湘涵毫不考虑的说是冰淇淋,还说她大姊对冰淇淋完全没有抵抗力,只要送上冰淇淋,她一定会原谅他的。没想到竟是出乎意料的有效,瞧,她不是拉住他的衣服了吗?
“我先声明哦,我是看在你诚心道歉的份上才勉为其难的答应,可不是因为喜欢吃冰淇淋。”
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声明,听在项君杰的耳中只觉得有趣,他很配合的陪笑道:“我知道,那我们走吧。”
“等一下!”
“怎么啦?”
“我不要再坐你的脚踏车了。”笨事只能做一次,如果再坐一次他的脚踏车,难保她的生命没有危险,她可不想再冒一次险。
“放心,我是开车来的,喏,就停在那里。”他比向不远处的跑车,让她安心。
“这样总算安全多了。”
“我扶你过去吧。”项君杰把她的手放在自己肩上,另一手则搭在她腰上,扶着她走向跑车停放处。
她的重心全移到他身上,使得丝琳走起路来比较不会那么吃力,只是两人的身子靠得那么近,令她非常不适应,因为她从没有和任何男人靠得那么近过。这个男人的味道闻起来满吸引人的,混合了阳光、古龙水和他特有的男性味道,再加上上天赋予他那么优异的条件,难怪他对女人一向很有办法,但她对这种花花公子是免疫的。
项君杰搭在丝琳腰上的手相当的安分,只是,这柔软的腰身让他不禁想起那个欠他一晚的小野猫怪盗花精灵蓝鸢尾。他一定是太久没有碰女人了,对女人的敏锐性才会减弱了,她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一个是怪盗,一个是大学生,怎么联想都不可能,但这份柔软……
“车子到了,你到底要不要让我进去啊?”丝琳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你又在做什么白日梦?”
“没什么。”说真的,他实在有些舍不得放开她,但他总不能一直把手赖在人家腰上吧,免得又被她误会是色狼。
***
项君杰有趣的看着眼前满心欢愉的柳丝琳,和半个小时前那个凶巴巴的恰查某,简直是天壤之别,想不到冰淇淋的功效竟是如此之大啊!
她一口接着一口享受着冰淇淋带给她的喜悦,嘴角露出难得的笑容,那满足的姿态仿佛正在享受什么人间美食,让项君杰看得入迷。
吃完第三客冰淇淋,丝琳才发现项君杰一直盯着她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也许是吃了冰淇琳的关系,连带着她的语气比较没那么不友善。
“有冰淇淋留在嘴角。”他说完便拿起面纸帮她拭去。
“谢谢。”丝琳露出微笑。
“不客气。”项君杰不由得也露出笑容回应。通常他的笑容对女人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但对她好像完全失效了,不过,这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笑,只因为她的天真可爱。
“我很好奇,我们以前应该没有见过面吧,为什么你那么讨厌我呢?”
因为你这个可恶的色狼夺走了我的初吻,丝琳在心中对他说。想到这里她就有气,但又不能实话实说,一说不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吗?她只好随便编个理由搪塞过去。
“因为我讨厌花花公子型的男人。”这也算是事实之一。
“讨厌花花公子?”他以前没见过她吧,她怎么会知道他是花花公子呢?难道……就在他打算再问时,丝琳却打断他。
“我问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冰淇淋?”知道这件事的人应该只有她的家人,他怎么会知道的呢?
“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哼!说了等于没说,谁跟他心有灵犀啊,少臭美了。算了,看在今天是他请客的份上,她就不跟他计较那么多了。
“对不起,我先收一下杯子。”服务生收走桌上他们吃完的杯子。
“你要不要再来一客?综合口味的不错哦。”看她一脸意犹未尽,大概还不够吧!
“嗯,就再来一客吧。你要不要?”看在他出钱的份上,她总得礼貌性的问一声。
“也好,小姐,再来两客综合冰淇淋。”
破天荒的,项君杰吃了两客冰淇淋,不是因为冰淇淋太好吃了,而是因为柳丝琳的缘故,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冰淇淋,甚至有点喜欢上她。
***
经过约一个星期的休养,丝琳的脚已可行动自如。这一个星期都是由项君杰亲自接送她上下课,自从她发誓再也不坐他的脚踏车后,项君杰便识相地换了部四轮车送她,虽然她是百般的不愿,老是和他针锋相对地吵个没完,但至少不若先前那么讨厌了。因为她发现其实项君杰这个人并不是真的很糟糕,至少他天天带她去吃冰淇淋。
不过她仍认为他是花花公子,本性难移,每天光看一堆女学生准时在她下课时间聚集在校门口,挤得水泄不通的盛况,就知道有多少女学生去“煞”到他了,她们对他大抛媚眼,搔首弄姿,而他也很多情地对她们“回眸一笑”,搞得那群女生个个春心荡漾,魂都被他摄走了。
每天上演这出老掉牙的戏码,她们这样天天等项君杰出现不嫌烦吗?看得丝琳觉得无聊死了,难道就不会换个新戏码吗?每天都这样演有什么创意嘛,又不是连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