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我?他岂止得罪我而已,他简直该下一百层地狱,谁教他该死的吻……”
“闻?闻什么?”羽萱好奇的问。
“谁教他该死的像‘蚊’子一样讨人厌。”丝琳差点就说出被他亲吻的事,若说出来,不被妹妹们笑死才怪。她竟然被她向来最痛恨的花花公子夺走初吻,这教她脸往哪放啊?
“是这样呀,告诉你,那只蚊子正站在你背后哦。”羽萱小声地在她大姊耳边说。“早,项大哥。”她转向项君杰,立即露出甜美的招牌笑容,就像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谁又想得到她其实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小恶魔呢!
“蚊子?一大早哪来的蚊子?”项君杰知道她们是在说他!不过他故意装傻。
“到处都有啊,门口就站着一只会说话的超级大蚊子,还有名有姓。”丝琳指桑骂槐,今天真是倒霉,一大早就看到这个长发变态。
“在哪里?我怎么都没看到。”项君杰还故意东张西望,气得丝琳赏他一个白眼。
“大姊,你的早餐我帮你包好了,带到学校吃吧。”一个温柔的声音从二楼楼梯间传来,围着围裙的湘涵手上拿着两份做好的三明治和两杯她自制的花茶交到丝琳的手里。
“我是病人又不是孕妇,为什么要吃两份早餐?”
“不是,一份是大姊的,另一份是项大哥的。”
“你什么时候收买湘涵的,竟让她替你做早餐?”丝琳横眉竖眼地盯着项君杰。
“是这样的,大姊。项大哥说你是在他店门前受伤的,所以他有责任照顾你到脚伤痊愈为止,这段期间他自愿当你的司机送你上下课。”湘涵微笑地解释着。
“你怎么可以擅自决定啊?我又没答应。我受伤算我倒霉,你还是离我远一点,我自己会去学校,不劳‘项大哥’费心。”丝琳挖苦地说。
“怎么会呢!一点也不费心,‘柳妹妹’。”
“恶心死了,谁是你的柳妹妹,你可以连名带姓叫我,就是不要叫我柳妹妹。好恶心,我的鸡皮疙瘩都掉满地了啦!”丝琳直打哆嗦。
“是的,丝琳。”项君杰受教地改口。
“不用你送,我自己有办法去学校。”说什么她也不要单独和色狼在一起。
“大姊,你就让项大哥送你嘛。你早上第一、二堂不是叔叔的课吗?如果你再不快点,又要听叔叔的长篇大论砮。”湘涵好心地提醒她。
就因为是叔叔的课她才那么早起,丝琳哀怨地想。叔叔已经对她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她再跷课,就要把她踢出学校,原本以为受了伤可以偷懒一下,结果昨晚叔叔打电话来警告她一定要准时上课,否则后果自行负责。她表明自己受伤的事实,谁知叔叔压根就不信,还义正辞严地训了她一顿,叫她不要老是用这种不实的谎言欺骗他,足足训了一个小时又十七分钟才停止。
唉!谁教她以前常用这种受伤的谎言骗他,结果现在真的受伤了,叔叔反而不相信,她这个“放羊的小孩”终于尝到恶果了。
“大姊,你该不会是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们吧?要不然你怎么会那么讨厌才刚认识的项大哥呢?”羽萱小声地问着丝琳。大姊不会无缘无故地讨厌一个刚认识的人,除非……他们以前见过,而且闹得很不愉快。
“让他送就让他送。”丝琳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答应,否则心思细腻的小妹铁定会逼问她。
“那我先走了,拜拜。”羽萱挂着甜美的笑容向大家道再见。
“啊!糟糕,我忘了二姊的早餐。”湘涵猛然想起,“项大哥,我大姊就麻烦你了,我要上楼去了。大姊再见,项大哥再见。”说完便匆匆上楼。
“走吧,再不快点我上课要迟到了。”丝琳勉强站起来。
“我抱你上车好了。”项君杰走到她身边一把抱起她。
“放我下来啦!我可以自己走。”丝琳气结地瞪着他。
“小心你的脚,又扭到就不好了,反正车子就在外头,一下子便到了。”不理会她的抗议,项君杰抱她往爱车的方向走去。
一部大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映入丝琳的眼帘。这个男人还真不是普通的骚包,不过用膝盖想也知道,像他这种花花公子型的男人当然会选择名车代步,以彰显自己的身份,而且在美国能开数十家知名的珠宝店,经济情况肯定相当好,买这种车对他来说并不是很大的负担。
“看到我的爱车了吗?怎么样,漂亮吧。”
“大红色的车,你不觉得用骚包形容更适合吗?”
“红色并没有什么不好啊。”
“一个男人开着大红色的跑车,不是骚包是什么?”
“你搞错了,它不是跑车,是淑女车。”
“淑女车?这种红色的法拉利跑车,你居然跟我说是淑女车?别把我当白痴好不好,我是脚受了点伤,又不是眼睛瞎了,我看得一清二楚。”哼!跑车就跑车,说它是什么淑女车,真把她当三岁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吗?
“红色法拉利,我是有那么一部车,不过它放在美国的别墅,我没有运来台湾啊。你怎么会知道我有这部车呢?”项君杰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她说了什么土星话。
“你耍我啊?它就在前面,那不是你的车吗?”她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
“哦,那不是我的,我的车是左边那一辆。”他露出了然的笑容,原来他们鸡同鸭讲了半天,问题出在看错车了。
“左边?左边哪有车,空空的啊。”丝琳狐疑地望着他。
“有啊,我就有看到。”项君杰确定地点点头。
丝琳仔细地再瞧瞧,“左边哪有车子,只有一辆红色的淑女脚踏车,那个……不会就是……你准备送我去学校的交通工具吧?!”她怎么也无法相信有这种事,花花公子不是应该开车的吗?怎么会是骑……脚踏车呢?
“没错,那就是我昨天新买的爱车,怎么样,很漂亮吧?”他得意地夸奖自己的脚踏车。
天啊!这辆全红的脚踏车是女孩们骑的那一款,前头还有一个菜篮,他一个大男人居然要骑它送她去上课,大白天的,她是不是在做梦啊?
丝琳一直到被安放在脚踏车的后座才清醒过来,他的确是要用它送她去上课,而且当他开始不稳的骑着脚踏车移动,她终于知道,原来他以前从来没有骑过脚踏车。
第四章
原本丝琳从家里走到KQ大学只要十分钟,而项君杰竟在半个小时后才把她送到。他那三脚猫的骑车技术,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害她差点旧伤尚未复原,就有添新伤的危险,令她一颗心七上八下地悬在空中,直想大呼救命,又怕他分心来个大翻车,她只能忍耐,并向天祈祷。好不容易,他们终于安全地抵达校门口。
“我扶你进教室。”项君杰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想送她进教室。
“不用,我自己可以走,你赶快回去吧!”她立刻回绝了他的“好意”,敬谢不敏。
“如果你不让我扶你,那我就抱你进去哦。”她的脚不方便,如果让她一个人就这样走进校园,恐怕一辈子也走不到教室,不如威胁她比较快。
哼!他居然敢威胁她,这可恶的男人。丝琳老大不愿意地嘟着嘴,极不想答应他。
“丝琳?”罗冠群气喘吁吁的从一侧跑过来,看到脚上裹着绷带的丝琳觉得颇不可思议,这个整人大王,该不会又有什么整人的新花招吧!
“冠群,你来得正好,扶我进教室吧。”她一拐一拐地走向罗冠群,巴不得赶快离开项君杰。
“昨天听心怡说你的脚受伤了,有那么严重吗?”他扶住她问道。
“废话,否则我需要你当我的拐杖吗?”
“这位是……”罗冠群打量着眼前的项君杰,他是个帅气的男人,可以感受到他全身散发出自信的魅力,绝对会是女孩子们心目中理想的对象。
“他叫项君杰,是他‘好心’的送我来上学。”
“你好,我叫罗冠群,是丝琳的朋友。”
“你好。”
“走啦,再不走要被记旷课了。”这两个男人还有心情在这儿寒暄交谊。
“那我等你下课后再来接你,哦!这是你的早餐,你要小心点。拜拜。”项君杰给她一抹迷人的笑容,牵着爱车走了。
“男朋友?”罗冠群笑得很贼。
“男朋友个头啦!他只是我邻居。”如果有这种花花公子的男朋友,她不累死才怪,每天要赶走一堆因他处处留情而飞来的莺莺燕燕,她才没有那个闲工夫。一旦谈起恋爱,她是很自私的,绝不愿和其他女人共同分享一个男人,所以花花公子才会是她最痛恨的生物。
这可怪了,从来不曾让任何一个男人送她上学的丝琳,怎么会让她的“邻居”送她上学?似乎有点反常哦。罗冠群忖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