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好心规劝在卓少筠听来却像是在讥讽。
“你说我在害他?你懂什么?难道我愿意让他过单亲生活?让他每天晚上一个人在家?让他变成孤单的孩子?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以一个救世主的姿态来跟我讲话!”卓少筠十分生气,她不懂为什么这个社会在离了婚的女人身上都印上不好的烙印。离婚是双方面的事,为什么被责怪的到头来还是女人?她生气地用鄙夷的眼光看城仲摩。
“好!好!好!算我不对,好不好?请你不要动怒,待会儿也请你不要责怪小磊,是我执意要带他出去的。既然你回来了,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拜拜!”
难怪孔夫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城仲摩不给卓少筠有拒绝的机会,径自拿起原先放在沙发上的背包,向她挥挥手,转身离去。
怒气未消的卓少筠错愕地看着城仲摩轻易地从她身边离去,她觉得自己被这年轻小伙子摆了一道。
怎么会这样?
※ ※ ※ ※ ※
接连好几天,城仲摩很安分地留在大厦内,怕再引起一场无谓的轩然大波。
至于邵昕磊,城仲摩不确定卓少筠和他说过什么话,他变得安静了许多。城仲摩原想找他聊聊,但随即作罢。他想,卓少等效都视他为洪水猛兽,他又何须多此一举!
他随手翻着昨天从重庆南路买回来的书——
梭罗的《湖滨散记》。
他买这本书的理由很简单,只因他在书中读到这么一段——
我走向林野,是因为我希望能从容不迫地过活,只要对付生活所必需的最基本要素……
我离开林野,就跟我到林野去,具有同样充足的理由。我觉得我可过的生活有好几种,不必为这一种隐居生活多花时间。
惊人的是,我们很容易糊里糊涂地习惯了一种生活,给自己踏出一条一定的轨迹。我在那里还没住上一个礼拜,我的脚已经从门口到池边踩出一条小径了……
由此看来,世问的公路是何等的陈旧和污浊,传统和习俗形成了何等深深的车辙了!
单凭着喜欢这数行字的冲动,他买下了它。
当他沉浸于梭罗的文辞之中时,他感觉有个东西在扯动他的衣领。
他转身一看,是邵昕磊,他的小手正牵动着城仲摩。
“怎么啦?”
对于主动向他示好的邵昕磊,城仲摩感到好奇。他看过邵昕磊的在校成绩,好得不须要有人教导,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背叛母亲的教诲?这个答案没有让他等太久。
“我肚子痛!”
城仲摩这才注意到,他的小脸露出惨白的颜色,嘴唇也不再红润,但是却没有很痛苦的表情,显然地,对于这种疼痛,他已不是第一次了。
城仲摩不做二想,立刻拿起钥匙,抱着他,到了最近的忠孝医院急诊室。
医生表示邵昕磊得了盲肠炎,必须立刻开刀,不过要有家属同意才行。城仲摩立刻通知正在上班的卓少筠,她随即在十分钟内赶到医院。
手术进行得很快、很顺利,不到一个钟头就结束了。回到家里,卓少筠才整个人放松了。
“别紧张,这小手术几乎每个人都会碰到!”
城仲摩把邵昕磊安置在房间后,又到厨房倒了杯水给卓少筠。
卓少筠颤抖着手接了过来,体内的恐惧一时之间还是没有办法抑止。
“我好害怕,他从来就没生过什么重病。真的,我怕死了,我以为我会失去他。天哪!还好有你在家,不然小磊一个人痛苦的时候,连我这个做妈的也不能在他身旁。”
“别这么自责,你只赋予他生命的权利,其它一切就不是你所能掌控的,况且我刚才也说过了,这是很平常的事,别把它看得大严重。”
慌乱中的卓少筠显得更无助了,由今天这整件事看来,城仲摩处理得很好,她已不再将他视为一个普通大学生,而是一个男人。
她倚靠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心里确确实实地安定了下来。听着城仲摩浑厚的声音自胸腔传出,她才真正感觉到,女人实在需要有个肩膀可依靠,有个臂弯可停泊。
“对不起,今天,你的肩膀请借我用用!”随着城仲摩心跳的脉动,她的情绪也渐趋于缓和。
城仲摩没说什么,只是左手揽着她的肩,轻轻地安抚着她。
淡淡的紫罗兰花香飘进城仲摩鼻里,身旁的卓少筠看起来是那么疲惫,纤嫩细滑的手臂在城仲摩粗糙的手掌下更显光滑。
这是多娇嫩的肌肤啊!他暗忖。
洁白的肌肤让人感觉不出那是一个生过孩子,且年龄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有的。城仲摩想着。
他又想到同班女同学中,能像卓少筠一样拥有这弹指可破的肌肤者,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有青春痘在脸上。
卓少筠睡着了,头从他肩上滑到胸前,即使是这样不舒服的姿势她也没动,可见得她真是累坏了。
城仲摩把她抱回房间,未在她房里逗留就出来了。
折腾了一晚上,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了,他其实可以回去的,但他没有走,他决定守在这里当他们今晚的守护神。
他二度翻开梭罗的《湖滨散记》,很快地他又融入其中,但这次没有人再打扰他。
※ ※ ※ ※ ※
自从发生邵昕磊盲肠炎事件后,卓少筠对城仲摩的印象彻底改观了,她不再限制邵昕磊的行动,对城仲摩的态度更是大幅度的扭转。
“仲摩,才一个月没见,怎么人好像变胖了?”其实他的身材一点没变,但飞扬总爱调侃他。
“有吗?大概是生活太安逸了吧!对了!最近在忙什么?怎么很少看到你?”城仲摩不怀好意地看着飞扬,脸上的笑容让人觉得有点“邪”。
“没什么,还不就迎新吗?你知道的嘛!”飞扬避开他的眼神。
“是吗?”他用那种不以为然的表情看着飞扬。
“好吧!我告诉你,我正在追一个中文系的女孩。白薇,你听说过吗?学校的游泳队,中文系的才女,还是期刊的主笔。”飞扬向他炫耀着,好像良己已经追上她了。
不料,城仲摩却摇摇头。
“什么?你竟然没听说过?算了,你要是听说过我才真该惊讶!这样吧!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飞扬潇洒地说着,但心里深怕白薇会喜欢上城仲摩,这不是不可能的,至少想透过飞扬来认识城仲摩的女人太多了,只是他无心于此,否则,飞扬相信,没有一个女人能逃离他的手掌。
城仲摩跟飞扬摆摆手,说他没有兴趣。不一会儿,他告诉飞扬,说他要去上课了。
“你下午不是都没课了吗?”飞扬叫住他问。
“我去听学长的课,数理哲学,听说顶难的。要不要一道去?”
他热心地邀飞扬,飞扬摇摇头,哲学已经够教他受的了,现在再加上“数理”二字,他想他是疯了才会去旁听。
飞扬很佩服城仲摩,永远都是那么有活力,求知对他来说是件快乐的事,反观自己,却正好相反。
踏上斜坡,飞扬准备往图书馆去,准备他的期中报告。
“飞扬!”
远处,他听见有人在叫他,是白薇。飞扬很高兴地朝她走去。
“白薇,没课啊!”
“是啊!你呢?很忙吧!听说你们系的课都很重?”
听到她如此关心自己,飞扬很高兴,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啊,我觉得好眼熟!”白薇突然插进来这一句,虽然很奇怪,但飞扬还是照实回答:
“他是我的死党,城仲摩。怎么,你认识?”
其实到现在,飞扬仍然不清楚城仲摩为什么会那么红!他从不参加校内社团,甚至连班上活动他都不参加。据飞扬所知,他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在小阿姨家工作,另外一个地方则是“央图”——中央图书馆。
因此,飞扬找不出他出名的原因。不过自己并不嫉妒他,甚至,他还以有城仲摩这个好友为荣。
“城仲摩?我知道了,他就是那个台湾省高中组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城仲摩。我还记得那年的题目是《谦受益,满招损》。”
白薇兴奋地告诉飞扬,原来那一年的比赛她也参加了,当年她才高二,作品只得了佳作。听她这么一说,飞扬对城仲摩的佩服又加深一层了。
难怪他受人注目,原来他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叫人为之赞叹。这便是城仲摩的魅力所在。
※ ※ ※ ※ ※
星期天,城仲摩原本要去卓少筠家,临出门前才接到卓少筠的一通电话,要他不用去了,她放特休。
如此,城仲摩才能悠闲地待在家中。其实,说闲也不闲,因为他平常经常投稿到报社,有时是新诗,有时是篇小品文,因此,今天对他来说是爬格子再好不过的日子;当然也顺便赚些生活费。
在他简陋的四方室中,没有所谓的书桌和床。四块榻榻米刚好占满了整个房间,再没有多余的空间了,因此,他的一切活动就都在这四个榻榻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