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她想要的。
方牧廉把手滑下仲卿发着抖的肩膀,揉着,然后稍微推开她。近距离地看着她也闭上眼睛的脸,他忍不住又点了一下她漂亮的嘴唇。
她张开眼睛,直直的看着他。先是迷蒙,然后杏眼一撑,用力地一把推开他,把自己撞在车门边。
“你……”仲卿对自己刚刚竟然会有反应感到羞耻,天啊,那更别说那天在旅馆她会是什么样子了。
“就当作是付给我的车钱吧,这样就好了。”方牧廉轻松地说,重新发动车子。
“当作是车钱?”眼前这男人把自己的吻看得如此廉价?仲卿当下的羞愧马上迅速的窜升成为愤怒。
方牧廉对于她的光火感到有些莫名:“嗯?还是你想付更多?”他一边说一边又贴近她的鼻尖,“那……我也不反对……”
“你这人面兽心的登徒子!”
仲卿一拳重重地落在方牧廉的鼻尖上,就开了车门,快速消失在巷弄中。
搞半天,这俊俏的家伙也不过就是个色狼,也不过就是个没教养的计程车司机!
搞半天……她竟然还差点又要栽在他的手里!
孙仲卿呀,你都几岁了?经过庄达祥这样道貌岸然、但其实骨子里就是犯贱爱偷腥的男人,你还要对男人有什么期望?
她奔回住处,不忘警觉地回身探望是否有人跟踪,进了门,然后锁上大锁。坐在沙发上,她全身瘫软,并且感到晕眩。
怎么回事,为什么要为这样的事情哭呢?她该把所有的力气拿来愤怒跟报复。接二连三的,这么多事情,起起落落,她好累……
走了一个庄达祥,又来了一个方牧廉这么捉弄她。她到底是哪里不对?要一直承受这些男人的呼弄跟戏耍?
眼前一片黑,仲卿晕睡在沙发上,直到宁华的到来。
☆ ☆ ☆
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仲卿看着宁华在屋子里进进出出地端毛巾跟茶水,打理她的生活。
那夜饭局后,仲卿赴了方牧廉的约,回来就病了。
不生病才奇怪,这阵子发生太多事情了,打击、骚扰、威胁,已经让仲卿心力交瘁,加上后来发生的心理交战、前男友的咄咄逼人所造成的压力,就算是壮汉般的体格也会消瘦。更别说是原本就瘦弱的仲卿。
“肚子饿不饿?”宁华用温毛巾擦擦仲卿发白的脸,她发烧一两天了,四肢瘫软。
当她在仲卿赴约后第二天打电话询问状况时,这个大作家有气无力的声音让宁华急急的赶到公寓,一进门就见到她已经昏软一整天没吃饭,只是躺在沙发上。
知道她不喜欢进医院、看医生,宁华只好当起保母兼护上了。
“我不太饿……”仲卿虚弱地回答。
“泡个麦片给你喝?”宁华心疼地摸摸仲卿的额头,烧是退了些,但是精神依然耗弱。
仲卿轻轻地摇摇头。闭上眼睛。她已经虚弱到连摇头都会觉得脑子在晃,好痛。
手机响起时,仲卿突然地睁开眼睛,一脸恐惧地看着宁华。
“帮我看看是谁打来的,如果是他,或是没有来电显示,不要接,切掉他!”
宁华抓起来一看,果然是他。便快速地按掉。
这家伙!还想纠缠卿卿到什么时候?脸皮这么厚?
为了躲庄达祥,仲卿把家里的电话线拔掉,而手机没有关是为了可以接到重要的电话,只要看到“Sam”字样闪烁,或是没有来电显示,她一律都不接。
拧干了毛巾,宁华轻轻的熨着仲卿的脸颊跟额头。
“电话切掉是对的,就不要理会这烂家伙了。”宁华心疼地看着眼前的好友,“别哭了。”
按掉了达祥的电话不知道几次了,仲卿红肿着眼睛,虚弱地看着那只小巧的手机。真讽刺,这还是达祥送她的手机,而她用这个礼物一再地拒绝他。
不管拒绝多次,她的心总会痛那么几次,这好难复原哪。她按着毛巾贴在眼睛上,喃喃自语。
当宁华又替她接起一通电话时,仲卿只知道自己又要再因为拒绝而心痛一次,她更用力地按紧了毛巾。
“卿卿,不是达祥唷。”宁华把手机接到她眼前。
不是达祥?那家伙该不会阴险到找打手打电话吧?但是想想不太可能,他是个死要面子的男人,他不会让别人知道他庄达祥被一个女人拒绝这么多次电话。而这女人还是被他背叛的可怜虫。
“喂……”仲卿小心地清清喉咙,接了电话。
“请问是孙仲卿小姐吗?”是个浑厚的男音,并且陌生。
“是的,请问您是……”
“敝姓汪,风景的景,国家的家。汪景家。”
“啊?”仲卿突然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把宁华吓了一跳。
这个超极强棒的经纪人打电话给自己?仲卿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定是发烧过头,晕了。
“孙小姐?呃……我打扰到你了吗?”
“不……不会,一点都不。”她像是见到本人似的,打起背脊,在床上坐的直直的。
看到仲卿突然起了精神,宁华开始猜测来者何人,让病恹恹的好友这样正襟危坐,而且还涨红了脸。
是方牧廉吗?应该不是。如果是方牧廉,她不会这样恭敬的说话,还一边点头呢。
“好好好,明天晚上我一定到。”
仲卿放下电话后,脸上漾开了好久不见的笑容。
“你猜谁打电话来?”
“我哪会知道?”宁华还真傻了,这样问她,好像她该知道是谁呢。
不过,不管是谁,可以让卿卿这样马上精神起来,一定不是庄达祥跟方牧廉这两个烂角色。
“记得我跟你提过的汪景家吗?”仲卿脸上的笑因为一提到这个人的名字,更加的灿烂。
“江景家?”宁华偏着头想了想。“啊!那个很抢手的经纪人?”
此番来电,原来是汪景家邀请仲卿一同餐叙,要叙什么呢?一个作家跟一个作家经纪人还可以谈些什么?宁华当然是了然于心。
仲卿快速地跳下床,她活泼有力的恢复速度让宁华傻了眼。
“我好饿。你刚刚说要煮什么东西给我来着?”
☆ ☆ ☆
踏进东区一家高级餐厅前,仲卿跟宁华仔细的替对方整理好身上的行头。
今天晚上的饭局,对仲卿很重要。而宁华的陪伴,除了是为了当仲卿的定心丸之外,她也想见见这个让好友可以自病床上快速恢复元气的知名经纪人——汪景家,到底有什么了不得的魅力。
只是关于他专业上的魅力。她徐宁华一向对有任何魅力的男人感到兴趣。
重点是,她更不能再让卿卿遇到一个衣冠禽兽,像庄达祥或是……方牧廉,那样的禽兽。
“你看看我的头发是不是乱了?”一下了计程车,仲卿就拉着宁华帮她看这看那的,“帮我整整吧。”
“很好啦,美毙了,”宁华撂了一把仲卿耳边的青丝,打量着身边这个穿着红色连身背心裙的美人。“只怕那个汪景家会看傻了眼,忘了你这样的美女是个作家呢。”
“真是贫嘴,他才不是这样的登徒子。”
仲卿浅浅笑脸上的妆粉淡淡,在餐厅的门口灯光照射下,惹了餐厅里的男男女女对她行注目礼。
不是因为她是个多家喻户晓的人物,而是她太让人惊艳。相较之下,她身后的宁华又是一种精明干练的风情。
倘若仲卿是一朵娇美的红色玫瑰,宁华便是带着长刺的白色蔷薇。
就是有人不爱玫瑰,偏爱带刺蔷薇。并且执着于那伤痕累累只为求一个拥抱的迷恋。
他一眼就看见她了,这朵蔷薇并立刻感觉到冷却、蛰伏已久的热情从眼里窜升到心窝、脑门,滚滚滔滔。
“孙小姐。”汪景家招着手,在窗边的位子对着等着服务生带位的仲卿喊声。
仲卿一转头,漾着笑脸迎向她所钟情的绝佳经纪人,向前走了两步。
她正准备举起手打招呼的动作,结实的打在自后方跟进的宁华脸上。
“卿卿?”宁华也正在失神中,因为她正想远远的打量江景家,却被仲卿突然停下的脚步及停格的动作感到不解。
“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仲卿自语着,眼神无法离开汪景家旁边的座位上。
就算只是背影,没有转过身来,但是那个背影……即使化成灰,她孙仲卿怎样都不会忘记!
宽阔的肩膀、轻便的衬衫、不羁的中长发……她依然记得他嘲笑她是花瓶、他对她大声嘶吼、他对她意图不轨!
但……她也依然记得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方向盘的场景、他的脸颊温柔贴近她的温度、他的舌尖探进她的失神理智中。
她当然也记得彼此已经约定好,不再见面的,即使……路上偶遇也要当作不相识。
怎么都忘不掉。
“方牧廉……”
仲卿缓缓的放下原本欢欣鼓舞的手臂,脸上的光采涮地一下逝去,看在宁华眼里,加上刚刚听见的名字,当下了然。她抓住仲卿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