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保证不跑?”她瞪着他,然后点点头。他果真放手了。他笑着,不似在生气,倒像在逗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她发现他唇侧冒着青胡渣,添了股颓废的气息。她问他。“你倒底想怎样?”与其日日活在见到他的恐惧中,倒不如早早面对麻烦。
他存心和她耗。“你那天不该踢我的,我痛到现在。”
赖彻说罢,惊讶地看见她将小腿往前一伸。
“给你踢回来,行了吧?”从小挨打到大,她才不怕这区区一脚。
这是哪国的歪理?
他似笑非笑地睨着她。“被狗咬了,可能把狗咬回来吗?”
赫!他竟把她比喻成畜牲?
她一双黑眸立即充满了肃杀之气。
“别再瞪了,眼珠子要掉出来了。”他讪讪道。
“眼睛是我的,甘你屁事!”无赖!
“脾气真大啊!”
“是志气大——”
“是,将来想当作家嘛!”他熟记她日记的内容。
他竟敢讽刺她!她眯起眼,火气又上来了。
“真是小孩子脾气。我们来打个商量好吗?”
有鬼!她困惑地看着他。“干什么?”
“想不想打工?”
赚钱?她的双眼倏地一亮。她就缺钱买书。可是谁会雇用十七岁的女生?
她的顾虑,赖彻全看进眼底。
他说:“我可以提供我家近一万本的藏书供你免费查看,但是你必须帮我撰稿校对、送寄剧本、处理杂事。工作时间随你,只要完成进度,一日六百。行吗?”
芬淇听得心花朵朵开,仿佛那钞票已在她眼前飞舞,她几乎就要漾出笑意,但她忍住了。理智告诉她,人心险恶,平白的便宜必定有诈,她很想答应,但又有些疑惑。
“怎样?到底要不要?”他语气有些不耐。若不是看过她的日记,动了恻隐之心,他才不会大发慈悲呢。
她多疑地盯着他,似一只站在高墙上,考虑要不要往下跳的猫。
不能怪她,她对人一向缺乏信心。谁知上他家打工会不会……
他抬眉,沉声道:“你究竟在担心什么?除非你自个引诱我,我是不会对你怎样的。”
这话惹得她双颊一阵躁热。
他摆摆手。“随便你,要的话明天放学后来找我——”
芬淇点点头,这才记起要买酒。
“我还有事,再见——”她一慌,转身就跑,深怕迟了店门一关,回家就要挨骂了。
没跑几步,突然间身后一件外套罩上她瘦削的肩头。
他站在那看她一眼,随即转身离去。
捧着那件残留他体温的外套,她突然有些茫然。
一种奇怪的感觉悄悄涌上心头——
好温暖。她拢紧外套,闻到一股男人的烟草味。
她将鼻子埋进外套里,轻轻磨蹭着。
是哪一品牌的香烟?为什么令她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好似躲进一个窝,一个温暖的巢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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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淇自小即明白,什么都可以反抗和拒绝,独独“钱”先生的魅力是不可抵挡的。
她太明白钱的好处了。
假若有钱,她可以不必再看后母的脸色、不必再忍受父亲的白眼、立即搬出这个家。
有钱,她即可把她看中的书本,全套买回家。
有钱,她就可以有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唯有受够钱的气,才能明白没钱是多可怕、多痛苦的事。
她很快地接受了赖彻的条件。
为了不教后母有理由阻止,芬淇拿出三分之二的薪资给她,搪塞住她的嘴。
于是自那日起,芬淇每日放学即上赖家。她真正在家的时间相对减少了,那正是她日盼夜盼的事。
不过,一分钱一分货,她的工作也不轻松。
举凡赖彻的食衣住行,她全包办。要买便当、要送洗衣服、要打扫住处,还要撰稿寄稿、接电话。
芬淇其实算是他的家佣了,不过她乐在其中。
没事时,她可以随意挑他的藏书看。
撰稿时,她可以习得写作的技巧。
当赖彻坐在日式桌前伏案写作,她就会坐在一边替他送茶递烟,兼收方出炉的草稿。
偌大的和室房,黄昏的阳光斜斜渗过落地窗,竹林被风吹得哑哑叫。明亮的原木地板上,但见他们两人和平共处。
这画面真会教人错觉他们是一对夫妻。
但毕竟他们不是。赖彻依然是赖彻,也依然的自我。
夜里,常常有一个叫红颖的女人来找他。
红颖总是一身时髦打扮,浓妆艳抹,双眸染着一层水气,举手投足间风尘味很浓。
每次前门若响起一阵刺耳的煞车声,及一串蹬蹬的高跟鞋声,芬淇立即知道是红颖来了。
赖彻假如正在写稿,便理都不理,埋首继续他的工作。红颖也会识趣地坐在客厅沙发上抽烟或看电视、杂志。
芬淇记得她们头一回碰面时,赖彻并未出房介绍她们认识彼此。
红颖大大方方地进来,一见芬淇即问:“你是谁?”
她打量着芬淇。不过是个小女生呢!她好奇赖彻住处怎会有这等女孩。
芬淇倒也习惯生人的端详,一双美眸亦打量着她。
“你又是谁?”来者并非付她薪酬的人,芬淇无须低声下气。
这一问,红颖倒笑开来。那种毫无掩饰的笑声立即解除了芬淇的防备。
红颖眨了眨一双慧黠的眼。“我是红颖——”她弯身主动同芬淇握手。“美丽华酒店公关经理,彻的朋友,兼他PartTime情人。”
PartTime的情人?什么意思?
“你好,我是程芬淇,来这里打工的。”芬淇同她握手。
“啊,怪不得这里收拾的这样干净!”
这女孩不简单,红颖看的出她眼底独特的气质。也许赖彻也看见了,所以才雇用她吧?否则向来孤僻的他,是不可能留一个女孩在他身边的。
“你要喝什么吗?”
“甭招呼我了,我自己来。你去忙你的事吧!”红颖随手扔了皮包,即瘫在沙发上。
芬淇本要回工作房了,才走几步,又好奇地回头问她一句。“什么是PartTime情人?”
“呀——”她懒懒地伸个腰,弹弹亮片裙。“天长地久的情人太麻烦,所以我偶尔当彻两、三个小时的情人,大家高兴。”说着,她唇角扬起。“某方面来说,我和你都是受雇于彻的。你成年了吗?”
“……”芬淇不语。
她再问一句。“高中还没毕业吧?”
芬淇点头。“还没。”
红颖再度笑着对她眨眨眼。“那我还是别告诉你,我的‘工作内容’吧!”
她不说,芬淇也猜得出七、八分。
往后只要红颖来访,赖彻就会要芬淇提早回家,仿佛嫌她碍眼似的。
不知为何,每当芬淇看见赖彻同红颖亲密地说笑时,便备感寂寞;而当她拎着书包将赖家大门摔上时,总有一股难言的落寞涌上心头……
第三章
对赖彻而言,每年的圣诞节都是他最最难捱的日子。
这天是他用生命爱过的女人——黄美琳的生日。
自从他们分手后,每年这天,赖彻总要找一堆人到他家热闹一番,不让自己有机会回忆痛苦的过往。
这天,一堆影剧圈好友全杀到他家,包括红颖和她酒店的同事。一时间赖家客厅挤满了人。桌上堆满各式菜肴,整箱白兰地堆放在桌旁,供客人尽情饮用。
只要是赖彻的朋友,都知道不能在他面前提起黄美琳这三个字。
至于在赖彻一旁帮忙的程芬淇,则惹来众人的好奇,频频追问她的身份、打听他们俩的关系。
“来打工的——”赖彻被问烦了,仅以简单一句话带过。
以往夜里九时,芬淇就会回去。
但今日才八时,赖彻就被众人灌醉,他衣着狼狈地倒在红颖带来的公关小姐温软的身子间。芬淇一时走不开,她尽职地忙着帮客人递送酒菜、收拾杯盘。
更晚时,红颖见芬淇缩在一角落打瞌睡,便过去摇醒芬淇。
“很晚了,你回家吧,赖彻我会照顾的。”
她会照顾?芬淇眉一拧,起身平视她。
“不用,我可以应付!”芬淇挺直背脊说道。
红颖含笑挑眉。“你确定?他喝醉后很赖皮、很任性的。”她太了解赖彻的性子了。
不知何故,芬淇突然冲动地固执起来。
“没关系,我行。”是好胜吗?为何芬淇强烈地将赖彻视为自己的责任?
莫非这段时日的相处,她对赖彻已暗生情愫?不可能吧?她心虚地低下头。
而红颖却看穿了她的心事。
突地,红颖猛摇芬淇的肩,警告她。“傻瓜,你在想什么?”
这小女生该不会笨到对赖彻有了幻想吧?她太清楚这会有什么后果,赖彻这家伙已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
红颖的双眸紧紧瞅住芬淇固执的眸子,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道:“你听好,绝对不要爱上赖彻——”
“为什么?”芬淇最讨厌遭受胁迫,而红颖正这么做!
“相信我,他会伤透你的心。”是的,如今赖彻的心就似一把磨利的刀。
然而这话听在芬淇的耳里,只觉得红颖是在嫉妒,禁止她靠近赖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