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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那不是赞美吧!」他慢吞吞地再捕她一刀。

  他暗讽她不是正常人!她咬着牙,尽量保持着形象。「王先生,你在商界里也有名声,你可想知道媒体是怎么形容你的?」

  「媒体都是捕风捉影居多,谣言止于智者,听了也没有益处。陆小姐,妳觉得呢?」他斯文地喝一口咖啡,好笑地看到她的眼睛微瞇了起来 .,即使是一个傻瓜也知道她要讲的绝不是好话!

  她捏紧了杯子的把手,幻想现在有一把刀可以捕他一下。这血腥的画面稍稍浇熄了她的怒火。

  「曼英。」宋凌芬笑盈盈地出现了。

  「王振华!」

  「廖至伟!」

  两个大男人同时惊喊,同时用双拳互击,又再给彼此一个大拥抱。

  「好家伙,居然会是你,你应该要一辈子老死在硅谷。」

  「嘿,那不是人待的地方,你都跑回来了,就不允许我偶尔回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两个大男人兴奋地喊叫后,快速地交谈几句。

  曼英和凌芬相视一下,世界真小,转了一个圈,原来他们两个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同学。毕业后,至伟选择回台湾,而振华则继续留在硅谷。这几年两人合作投资一项技术的研发,至伟在台湾发展,而振华则在硅谷拓展业务,已经大有斩获。现在振华有时间的话,偶尔会回台湾来看一看。

  「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宋凌芬,也是你这次『相亲』的对象。」

  听得出至伟话里掩也掩不住的醋味,王振华戏谑地笑了笑,和至伟交换了一个眼神。

  「你好,王先生。」凌芬斯文、秀气地向他点个头。

  凌芬和曼英是完全不同的典型。曼英个性鲜明,又美丽又泼辣,当她站在那里,自然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里瞟。而凌芬清灵又秀气的气质,则让人忍不住一再地驻足。

  四人开始进餐,气氛非常的融洽和 怪异!怪异是因为王振华和陆曼英的谈话里有着火药味。

  凌芬发现真的是有好男人的!她一再地审视后,发现王振华还真是稀有的新好男人;虽然她一直觉得工程师在她的心目中的分数一向不高,但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幽默风趣,各方面的条件均佳。但她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先生好象和她不登对耶!

  「至伟和宋小姐是怎么认识的?」王振华问道。

  「小时候有同校过」凌芬连忙说道。

  「小时候我们是邻居,两人也一直都很聊得来,自然就常常在一起了。是不是啊,芬?」廖至伟一手搭在她的椅背上,倾过脸来亲昵地说。

  天啊,又开始了!从以前开始,他就这样一直地制造假象,让全部的人都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亲密,使得一大堆的男士都不敢随便轻举妄动。

  「是啊!我把他当成『哥哥』看。他以前几个女间友还是我介绍的。」

  凌芬警告似地瞥了廖至伟一眼。这句话不假,她确实曾受一些女孩子的拜托、把她们介绍给他。而且好象他和她们都有约会几次吧,之后就无疾而终了。

  他的下巴紧了一下。「那些都是没有的事,她们好几个都成了我哥儿们的老婆了。」

  「他们两个认识太久了,早就习价吵吵闹闹的。」曼英说道。

  王振华温文地笑了,眼睛耐人寻味地梭巡着两人后,看向一边的曼英。

  「有的人不用认识太久,也可以吵吵闹闹的。」

  曼英嗤鼻。「那些人是天生不对盘。」

  服务生过来收走他们的冷盘,曼英习惯性地对他又是一笑,服务生的脸孔迅速地胀红,发呆地看着曼英。这是服务生第三次借故来收盘子了,直到振华讽刺地说:「少爷,这主菜才刚送来,我还没有吃呢!」

  服务生青涩的脸孔是一片窘促不安,因为他把刚送来的主菜又要端走了。

  「对不起,对不起。」他嗫嗫嚅嚅地开口后,又慌张地离开了。

  「你干么和工读生过不去,吓到那个小男生了。」曼英不满地说。

  王振华瞇了瞇眼,从鼻孔哼了一声。「妳别像花痴一样地笑,他就不会失神了。」

  廖至伟突然爆出一声大笑,他们两人有志一同地瞪了至伟一眼后,又瞪向对方「你说花痴是什么意思?我哪一点像花痴了,你这是人身攻击!」曼英首先开火

  「哼!妳动不动就对那小男孩笑,任谁看了都觉得妳像花痴!」

  凌芬在桌下踢了至伟一脚后,悄声地对至伟说:「你不说话、不乱笑,不会有人拿你当哑巴。往后面走就是门口,我不送了,你慢走。」

  「呆子,现在王振华才不会在乎我说什么,现在说妳是我老婆,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他现在在乎的是别人。」

  凌芬仔细地观察王振华的黑眼睛直盯着曼英,嘴唇越抿越紧;而曼英则被他挑拨得火气越来越大,两人之间流转着暗潮汹涌的气流。

  「不……不会吧!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他嗤笑。「虽然我没有妳纤细、感性的神经,但基本的视力还是有的。他们两人就像线路接对了,电流就传过来了。」

  她不理会他的暗讽,只是观察着面前两个像斗鸡一样全副武装的男女,只见他们的火气越来越大,眼睛里只看得到对方。虽然言语处处可见刀光剑影,两人越吵越愤慨,几乎忘了这是高级的法国餐厅,也忘了她和至伟在场。

  她仍是觉得不可思议。大女人的曼英vs大男人的王振华??

  「不会的!看他们两个像是几百年的冤家。」

  他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妳真迟钝,我们这两个超级电灯泡该退场啦!」

  告别了吵得面红耳赤的两人后,她和至伟漫步在街头。

  「别人的爱情怎么都来得这么快,我怎么都望不到春天呢?」她喃喃地自言自语。

  他翻了个白眼。「妳迟钝、妳感情低能!」

  「什么意思?」她瞪了他一眼,张牙舞爪地说。「廖至伟,要不是你一天到晚散布流言,我早就有男朋友了,根本就不需要相亲。」

  「那让咱们两个旷男怨女凑在一起吧!」

  「你又没正经了!」

  以为他会反驳的,但只感到他的沉默。她转头去看他,在喧腾热闹的东区街呀,咐他的侧脸是一片严肃。他也转过身来看她,面容沉默而正经,她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样的他是陌生的。她也才惊觉,昔日顽皮、好动的小男生,已经成为一个沉稳得可以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了。

  他愁眉苦脸地说:「妳什么时候给我一个名分,让我们不要再偷偷摸摸、不明不白地在一起了。」

  看他委屈又装作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没好气地说:「那我让你过户好了。」

  「天啊!我终于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

  他在大街上大喊一声,兴奋得手舞足蹈,路过行人纷纷对两人行注目礼。凌芬脸一红,赶紧拉着他。「让你过宠物的户口啦,呆子!」

  「哇!妳真是太欺负人、太过分了。」

  他作势要捏她的脸,她笑着躲开了,心里奇异地感到松了一口气,但又有更多的失落。

  「别闹了啦!我的车子昨天进厂去送修了,明天你的车借我吧?我有很多文件要带去出版社。」

  「好,妳明天载我上班后,就把车开走吧!」

  「 OK 。」

  去隔天,她到了他住的地方;他家在多年前迁居于较远的高级住宅区,地形很空旷。廖家会选择住这里就是为了图个清静;而宋家依然住在热闹的市区里,是为了交通方便。

  「妳到得真早,再等我一会儿。」他有些睡眼惺松地开门。

  「你忙吧!我打印机的碳粉用完了,借你的打印机用一下。」

  「好,在我的卧室里,妳自己弄。」他在浴室里扬声喊。

  宋凌芬环视一下他的家,她常常进出他的家,自然对他家很熟悉;但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她走进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就有十几坪大,除了一张大床外,还有设备齐全的一整套计算机设备;阳台外有很好的视野,可以看见台北的落日。

  当计算机开始打印文件后,她打量了一下他的卧房。卧房很干净、很男性化,想到自己的小狗窝,她真觉得有些汗颜。

  书桌上压着一些照片,她惊讶地大睁着眼,竟然都是他们两人从小到大的全部合影。一张是中学时,两人去海水浴场玩;一张是大学时,旁人起哄要他们合照的照片,她满脸的不情愿,他却笑得开怀。还有一张是她和父母去波士顿找他的时候,他在校园里帮她拍的独照。她都忘记有这张照片了,照片里的她笑得好灿烂,长长的头发下是一张娟秀的脸蛋,一身的白衣短裙有说不出的清俏动人。她俏皮地向他做了一个飞吻的姿势,记得当时他愣了好久,然后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像有一支爱情的箭射中了他的心房,然后他两手捂着胸口、做出怦然心跳的样子、一副沉溺爱情的痴情表情;当时逗乐了他们一家子。看着照片,她不禁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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