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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也赌气地随他进屋去,对他也不理不睬。两个人就这么泠冷地呕着气,第一次生这么久的气。

  两人闷不吭声地各自去梳洗完毕后,就着屋里的灯光,两人一言不发、各自闷着气做自己的事。等凌芬终于困得睡下时,在蒙咙的意识里,只记得至伟站在阳台上点着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而在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她只想到很少看到他抽烟的。

  第十章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 「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妳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妳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 「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将两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里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槛成潮,多少个夜里她在梦里惊醒,在黑暗里,她一个人哭了。

  「可恶的家伙!这时候你顾虑你的自尊干么,我是女生耶,也不会让让我」低低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还伴有她恨恨地击着枕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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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姐吗?我是任刚,今天去参观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

  凌芬强打起精神。自从至伟搬出去之后,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里了,任刚也乐得配合,让她和自己朝夕相处着—— 从家族的聚会到公司开会,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顾专心收集着各种文字资料和人物访谈,着手开始写任氏家族史,她想尽早写完,所以专心一志地工作着。

  只是,她根本没想到,躲着一个人的时候,偏偏就是怎样也躲不掉!任刚居然带着她走在属于「凌迅电子」的园区里。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伟约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请他转让一些相关的技术。」任刚向凌芬解释着。

  「啊?廖至伟?」她圆睁着眼。

  「是的,妳不也认识他吗?」

  凌芬喘喘不安,困难地吞呒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认识。」

  她额上几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着要走进去的总经理室门,她在心里给自己暗暗地打气。

  至伟能吃了她不成?仔细一想,她还没有到他的公司来过,她只知道他办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象有一个厂。再说,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经有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任总经理,请这边语,我们廖总经理已经在等你了。」助理于莉带着他们进去隔壁的会议室。

  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伟和朱屏、还有王振华。至伟看到她的瞬间,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她,喧扰的人声似乎静止了,两人的目光胶着着,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听到任刚的声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声音里有着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转向身边的任刚,温柔地一笑。

  「各位,这次的会议可以开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认识了,但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位是凌迅的总经理廖至伟,我是凌迅负责美国和欧洲业务和研发的王振华」只听见王振华循序地介绍着。

  坐在至伟身边的朱屏,轻拢着头发,淡淡地看着她。和多年前一样,在泠冷的目光中有着敌意,只是她如今隐藏得很好。然而不变的是,与会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饰地投给她爱慕的目光。

  任刚温文地介绍完自己之后说:「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浅笑领首,由于她和任刚一起出席,任刚对她的态度和别人不一样,很自然地让人们以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面对会议室里两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乐得赏心悦目。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转向注视凌芬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她耐人寻味,有一个像是随时上扬微笑的唇,让人如沐春风,就像面对山林清泉,说不出的舒服。而朱屏虽然艳丽抢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视线,但她冷漠高贵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亲的兰花。

  只见廖至伟依旧三一言不发地盯着凌芬,不怒而威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只有王振华察言观色地多次打着圆场,会议就在这样外表平和、但暗地里波涛汹涌的状况下结束了。

  见他们散会后仍然继续地讨论着,凌芬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妆室里喘气。至伟好象一只虎视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这只猎物,在他的视线下,她几乎无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胆而专注,令她只能垂着头、坐立难安,几乎想缩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视线。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着自己胀得绯红、发热的脸,镜里的眼睛灿如星晨。她愣愣地看着自己,从镜子的反射里,她看到朱屏走进来。

  朱屏摆着模特儿般的身段进来,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妆台上,拿起口红慢慢递补妆。凌芬轻拍一下脸颊,准备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过镜子反射慢条斯理地说。

  她看着镜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装听不懂,她平静地说:「妳不需要和我说。」

  朱屏轻笑了一下,但笑意没有达到眼里,她冷冷地睥睨,让凌芬想到古希腊的神祇。

  「只是告诉妳一声,让妳不要哭得太伤心。不过,任家的大少爷也不错。」

  「妳爱他吗?」凌芬懒得解释她误会了,只想知道这个她关心的问题。

  「爱?只有妳们这种爱风花雪月的作家才会想的问题,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结合、是最好的投资组合。」

  凌芬灵透地注视着镜中的她,突然觉得朱屏没有那么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脸蛋是脸蛋、身材是身材,但怎么觉得她好象少了一些光彩。

  「我劝妳早点放弃吧!至伟是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让自己的王国扩大领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坚定,在这时候她突然有种滑稽的感觉,两个女人就这样拉开战火—— 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女人争夺一个男人!富家女言语苛刻要斥退穷女,呃,她不算穷啦,但和他们这种家产好几亿的人比起来,是跟穷人没有什么两样啦!

  这不是和电视的肥皂剧一样吗?可是,她不像电视剧里的穷女人一样,她的眼睛没有红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里一直瞧不起那种女人,连捍卫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伟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妳认为他需要靠妳来扩张自己的领土的话,那妳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间如罩寒霜,她补好了唇影,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他是我的!」凌芬平静的叙述。

  想起他从背后环抱着她,脸上揉和着霸道和孩子气,他在她的耳边轻声对她说这句话时,声音愉悦开怀。她心里不禁一热,那还不到两、三个礼拜的事情而已。

  朱屏的脸上闪过一抹狼狈,但只一瞬间而已就消失无踪了。她轻哼一声。「妳确定他爱妳吗?爱到可以放弃其它唾手可得的东西吗?」

  朱屏满意地看着凌芬脸上的迟疑,浮起一个笑容后,转身离开。

  凌芬也走出了洗手间,正要转向会议室时,至伟在转角处猛地在她面前出现,吓了她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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