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一起去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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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姊!”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姊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姊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拐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姊,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姊,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姊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慎重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

  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姊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姊,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姊,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姊、二哥、琤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贯地口气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装没听见,赖着向烙威撒娇。“难道威会让我冷着?”

  “这倒是。”烙威点点头。让女人挨饿受冻不是浪子行径嘛,他不屑为之。

  欢晨冷静地看着他们打情骂俏,心痛已成习惯。“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来穿就好了。”

  虽然阮悠悠穿着的大夹克,是她去年送给烙威的耶诞礼物,多么不愿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气味;但她宁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她直接偎着烙威取暖。

  愿上帝原谅她小家子气的想法!

  “小心点,别着凉了。”烙威哥儿们似的拍拍她的肩,回去工作。

  欢晨穿上外套后,来到阮悠悠身边,准备接手工作。

  “不用了,让我来吧,我正好可以跟他培养感情。”阮悠悠故意眨眨眼,摆了个诱人的pose。“威,你不会反对吧?”

  他抬起手擦汗。平常这种时候,欢欢早就先他一步,灵巧地拭去他额上的汗珠,让拍摄工作一气呵成。但,阮悠悠……唉,他只能说,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也不是随便抓来两个人便能搭档。欢欢是无可替代的!

  “是呀,欢欢,你坐在一边休息就好了。”他哀怨地说着,口是心非。

  反正只剩下几个镜头,忍忍就过去了;再说,今天本来就是要体贴欢欢的呀,他总得做些什么事,回去跟老姊才交代得过去吧。

  欢晨只好回到车内,转过身时,还听见阿忠不以为然地对烙威嗤了一声。

  她坐在驾驶座,看他们拍摄,看阮悠悠换镜头底片。她的动作常常出错,但烙威却笑得很开怀;她浑圆尖挺的胸部常有意无意地擦过烙威的健躯,中断了拍摄节奏,但他却乐在其中,笑得很邪恶。

  真不晓得他是来工作,还是来玩乐的!欢晨有点气闷,却有更多落寞。

  原来,在烙威的心目中,她的地位这么容易被替代,她真是悲哀啊。

  拍摄工作就在阿忠愈来愈臭的脸色中结束了。因为太恶心而忍不住想快点逃走的他,收工时东西甚至都用丢的,摔进车内。

  真是孩子气!欢晨摇摇头,却不晓得自己眉间的愁绪有多浓。

  “怎么啦?”烙威大步走来,在车窗旁弯下腰,盯着她看。

  以多年来他对欢欢的了解,知道这种神情代表她身体不适或者不太愉快。

  她微笑,却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有多不自然。“没有哇,我很好。”

  “是吗?”烙威好奇地凝视她,决定他的观察不会有错,欢欢真的不太对劲。

  瞬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一个造成女生心情低潮、脸色苍白的极大可能。

  “阿忠,你开我的车,送悠悠回家。”他当机立断。

  “威少!”要死了哦,威少是看不到他翻来翻去的一百零八个白眼吗?“我才不干!”他恶质得连粗俗字眼都搬来助阵。

  烙威懒得理他的气焰。“我有事要跟欢欢说。悠悠,你让阿忠送你回去,我改天跟你晚餐。”浪子是不会亏待女人的,所以他提出折衷办法。

  知道他们的关系还很脆弱,当众反对容易惹烙威嫌,阮悠悠也不啰嗦。“我等你电话。忠哥,麻烦你了。”

  “不要恶心巴啦的叫我!”阿忠嫌恶低吼,鸡皮疙瘩都掉满地。唉,看在欢姊分上,他就勉为其难这一次好了。

  他们走了之后,烙威示意欢晨移过去,自己坐进驾驶座,很自然地摸摸她的额头、拉拉她的小手,试她的体温。

  “没发烧啊!”他自言自语。

  就算没发烧,被他这样捏捏碰碰,体温也升高了。“就跟你说过了,我没事。”欢晨小小的闹别扭。

  每一次触及他目光、每一次碰到他有力的大掌,心口就会不争气地怦通乱跳,兴奋也羞怯;从相触的那端传来麻酥的热流,让她又想逃又耽溺其中。

  看他这么自然地碰她,他一定没有相似的特别感觉;他不觉得兴奋也不会别扭,这代表他心里一定没有她!

  欢晨悲伤地推演着,哪想得到男人与女人的身体构造不同、心思不同,反应自然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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