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她觉得庄頤需要一些接近人群的机会及有益身心的活动,她认为人是群居的动物,遗世独居的生活对平常人而言绝对是有礙健康。
基于这点认定,婚礼的第二天,她就带点顫惊、斗胆的要求同他在雾庄周沿走走,她的藉口是她想熟悉雾庄,并客气的请他当嚮导。
庄頤最初的态度相当排斥,他冷嘲热讽道﹕「要一个残废当嚮导,倒不如教豬飞上天去。」
他的创意话够呛人的,不过水仙为达目的,还是捺下性子回嘴道﹕「我不知道豬以后会不会飞?但希望你不要把事情复杂化,我只不过在实踐我们之间的『和平』。」
她的话也教他愣了愣,然后他哈哈干笑,言不由衷的说﹕「这是你能找到的唯一藉口?但算你聪明!这也是我唯一能接受的藉口。『和平』,多么美好的字眼,好吧!我会陪你去『享受』和平。」
水仙没想到他还真能一眼看穿她的想法,不过这次冒险的结果是令人心曠神怡的。
雾庄佇立在中台湾最多雾的一角,外緣有一片平台狀的草地,那里长满了菊科的蒲公英和昭和草,草地之外则是一片颇浓密的相思林及一些住家,由雾庄的外围,很难窺得雾庄的全貌,因为它被一堵约一人高的讨人厌高墙围住了,那让它看来有点像座小型的私人城堡,护守着它主人的隐私。
难怪水仙每次望着雾庄时,总能感觉它随着节气衍生的多变风貌。晴天时,它看来就相当深沉;罩雾时,又有股难以言喻的古怪;落雨时,感觉更见诡譎淒美。完全像它的主人,多变又不可捉摸。
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是──水仙发觉了这里的人们对雾庄主人有股难以言喻的好奇,那些小孩总会在傍晚时流连于雾庄周围探头探脑,尤其当她推着雾庄那神情冷淡到近乎峻漠的男主人出现时,他们(约六、七个小孩)总是惊呼一声作鳥兽散。
水仙曾就这件事嘲弄庄頤道﹕「看来你还蛮受欢迎的嘛!」
他深沉的凝视她半晌,表情莫测高深的答道﹕「是敬畏,人们总敬畏他们心目中的魔神。」
那时,她聪明的没有追问,何以他会变成他们心中的魔神(其实光看雾庄就足以令人产生猜测及恐惧),但她愚蠢的決定,她绝对要努力的纠正并改写鄰人们对他的印象。而接下来的许多日子,她不止努力去扭转它,而且还成绩可观。
她起先以笑脸攻势面对她的小鄰人,微笑,再微笑,等他们逐渐接受她的笑容时,她撒出另一种甜蜜的餌──每天的太妃糖或巧克力──让他们像一只只逐渐适应由人们手中取食的小鴿子,他们开始对她回以热情的微笑,熟絡的喧嘩,不过將近两週的时间,小孩子们已不忌讳庄頤那冷淡脸孔,很能处之泰然的在他们身边繞来竄去,追逐嬉戏。
有一次,庄頤忍不住嘲弄着﹕「不愧是小儿枓的护士,才几天工夫就把这片草地一变而成儿童乐园,我是不是该担心哪天你要把雾庄变成托儿所?」
水仙只是哂然的笑笑,知道要他做到如此的「和平」已诚属不易,她才不会笨的再以俐齒去破坏它。
当然,这只不过是水仙认定的和平的「一小部分」,而他的充分合作,令水仙的胆子变大了。婚后的第一个星期假日大清早,她趁每个人都还在梦周公时,就擅作主张的潜进他的书房,去整理那些连淑姨都不敢动的东西。
水仙的立意是好的。谁都知道一个整洁安宁的读书环境能增加读书效率。但最重要的,她希望登门造訪他书房的人至少有一张椅子可以坐,而不必站到脚痠或者......坐到他的大腿上。(这只是一点小回想,溯源到她第一次站在他书房,并一不小心被他拉坐在他大腿上亲吻的那晚。)
她清理了约三个小时,整座书房已现出煥然一新的模样。把书归位后,空间变寬敞了,挥掉灰尘后,墙上那几幅出于庄頤自己手笔的书法,看来更雄浑磅礡了。她背着门替他加了一把极舒适的、可坐可臥的长沙发,并把他摆置在櫥柜里的薩克斯风擦的光可鑑人,还在略有霉味的室內洒上她最珍爱的水仙花味香精,屋內所有灯具及百叶窗,在她擦洗过后,变得明亮而真实。除了不知道该拿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实验儀器怎么办之外,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满意极了。
可是,书房的主人似乎不太欣赏她这个免费女佣为他书房所做的一切努力。那天他醒来,脾气已显得有些暴躁,在发现书房里的一切时,他几乎大吼了起来。
「搞什么鬼?谁允许你乱动我的书房?」这是他那早给她的精釆开场白,这一吼几乎吼醒了沉睡中的雾庄。
水仙被他恶劣的态度搞得有些情怯,但淑姨在飞奔而来之后所展现由讶异转为激赏的表情,令她大受鼓舞,由淑姨那种想要抚掌称快的微笑模样,水仙更肯定自己的做法不只正确且获得支持。
于是她理所当然,慢条斯理的答﹕「是『和平』允许我这么做的,难道你不想要和平了吗?」她又反问。
这次他依旧愣了愣,茫然的四顾他的书房数秒,莫可奈何的喃喃低咒﹕「该死的要胁!该死的和平!」
淑姨则咯咯笑着,拍拍水仙的肩背说道﹕「多么不凡的成就啊!你把寂寞昏暗的狼穴变成了明亮的诗人宮殿。」
又一次大获全胜!
水仙在沾沾自喜这些改变之余,仍不忘计画她最难得逞的一个想法──她渴望鼓动庄頤再去做一次完整的腿部圆椤K负蹩梢栽じ兴乃炔⑽凑娴耐甑埃屑复嗡醇┏恳@坐在轮椅上的样子,晨褸下露出的那双腿是那般的修长完整。
这是令人惊讶的情況。按正常来说,一个腿部缺乏运动將近十年的人,他的肌肉会快速的萎缩,根本不可能健壯的像正常人,除非,他持续且恆心的做复健。
问题是──有哪个人会在明知复原无望时仍持续不輟的做复健?可能这个人毅力过人?不死心?有病?或另有隐情?
反正水仙是決意要探勘出庄頤腿部的功能究竟还剩多少?她认为改善一步是一步,而如此的努力若有成果,她相信自己近十年的罪疚会得到相当的紆解。
想归想,水仙也知道想实踐这件事并没有那么容易。要庄頤上医院,先斬后奏绝对行不通,她总不能用捆的把他捆去。可是以庄頤的多变,先奏后斬可能更不利目的。
思虑良久,她決定去跟他講理。
婚姻的第十二天,她在千思万想了千万回之后,鼓足勇气兼硬起头皮去敲他那煥然一新书房的门。
门打开的剎那,他只睨了她一眼,就毫不留情的讽刺﹕「多礼小姐,你不觉得敲门对你我而言很多此一举吗?尤其是在你把我的书房变成廉价香水工廠之后。」
如此的开端似乎很不祥。什么叫廉价香水工廠?
水仙是过了须臾才想通,原来他在撻伐她以香水令他的书房「满室生香」了!真是不识好人心,水仙咕哝。
「它们才不廉价!」水仙太过认真的抗辩。「它们可是我生命中最昂贵的奢侈品。」
「它们?」
「水仙花味的香水,它们贵得离譜。」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我真该对你的慷慨感激涕零罗?」他用一种根本不像感激涕零的草率语气说道。
「算了,那只是举手之勞,帮你去去霉味。不过如果你真想表示感激,涕零倒也不必了,你只须看在和平的份上,答应我另一项建言。」逮住机会,她半点都不迟疑的加以利用。
「又是和平!」庄頤满脸嫌恶的瞪着书架低喃,彷彿不懂她为什么能想出那么多「和平」之举?「你究竟想建言什么?」他很不耐的问。
「我想......建议你上医院去再仔细的做一次检查。」
「检查什么?」
「你的腿!」
「幸好你不是指我的精神病!」他不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的揶揄﹕「你知道,最近我已被你无谓的和平搞得神经兮兮了!」
水仙懂了,原来他在抱怨「和平」来得太频繁了,不过她可没蠢得不懂擅加利用机会。「这意思是只要看的不是精神病,你就同意上医院?」
庄頤微笑,笑得很诡异。「我记得我们都同意战争与和平的条件是对等的。而和平既已成立,我也的确充分配合了你所谓的和平,所以现在,我也想分和平的一杯羹,索取某些──和平的好处。」他把轮椅往前移了一步。
「何谓......和平的好处?」她反射性的后退一步,很自然的規避他紧迫向她的压力。
「例如──先前我建议的和平之吻!」他漫不经心的抚着轮椅扶手,表情既沉着又曖昧。
「你的意思是──只要一个吻,你就同意上医院检查?」水仙开始考虑「牺牲」了,毕竟一个吻不算什么,更何況,她若老实,就得承认根本不讨厌他的吻。
「那还得看这个吻值不值得!」他的表情愈来愈好整以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