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莉曾仔细研究过画中的服饰,熟悉上面每条缝线、闪级布料的每一道光泽及点缀在重点部位的每条蕾丝。她请了查理斯顿最好的裁缝为她复制一件同样的洋装,然后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把头发做成和画中相同的款式,耳上戴着小巧的珍珠耳环,脚上则套着精致可爱的法制小山羊皮拖鞋。每当她移动时,鞋上红与粉红交错的蔷薇图案就会自裙摆下露出。
她撩起裙子看看拖鞋,动动鞋内的脚趾,看着鞋上蔷薇图案的珠串因灯光而闪烁,就像夜空的星星一样。
一阵马蹄声自庭院中传来,她急忙放下裙子跑向百叶窗边,但从百叶窗狭小的缝隙望去根本看不到什么。她试着把窗子整个打开,但它卡住了,而从微开的窗口,她只能看见庭院中央的部分,加上黑夜和她窗外阳台上雕刻的栏杆阻碍,她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她的心脏在胸中如打鼓般地跳动着,她跑到挂在装贴身衣物的箱子上一个椭圆形的大镜子,审视自己的装扮想找出一点瑕疵。她要自己看起来很完美,毕竟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但好像有点不太对劲,她盯着镜中的影像,试着找出哪里出了差错。胸针!她忘了她母亲的玛瑙胸针。更多的响声自楼下传来,她翻寻着珠宝盒直到找到胸针。她把它上面结的蓝丝带解下来,换上一条新的珍珠白天鹅绒缎带,边把它拿至颈部边想着:现在一切都没问题了。她把头向前变让自己能把缎带牢牢地绑在颈后,然后抬头看看镜中的自己。
一个黑肤上着士兵的头在她的左肩后出现,她张嘴准备尖叫,但他用冰冷的枪管抵着她的头。
于是来自贝维德的赖蕾莉,胡桃木之家、柯氏工业及山毛榉农场的女主人,做了一件她做过最淑女的事,她晕过去了。
第四章
茅屋粗糙的门被飞快地打开,如火焰般晕黄的晨光自门门流泻而入,使被绑在潮湿角落的囚犯一时间看不见任何东西。古贵都的手下们扛着一根细长的竹竿走进来,竹竿下吊着一团会摆动、哼哼作响且像只猪圈里的猪一样尖声啼哭的粗麻布。
士兵砰一声地把布团重重摔到地上,拿起竹竿离开房间,然后甩上门拴上门闩。过了很久那包东西都没有移动,似乎那一摔已经使其失去知觉了。忽然间它又活过来了,比在陋巷打架更激烈地拳打脚踢着。它滚动着,粗麻布剥落处,一朵粉红色的南方之花俯卧在黑暗的屋里。
山姆呻吟一声,他猜错了,现在才是失去知觉的开始。
他摇头看看他被绑得像个祈祷者的手。祈祷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她就在这里像朵乌云似地跟着他。她的呢喃声使他再度抬起视线,她看起来可笑极了——在一堆白色和粉红色的蕾丝中呢喃着,试着寻找一个好姿势。
他做了个深呼吸,半因愤怒半是认命。上帝真是有幽默感,但他想不透为什么近来自己会成为他的目标。
他看着她蠕动,粉红色小东西转成坐姿,这对她被绑着的手脚而言不是件容易的事,何况还有她宽大、绉裙的洋装阻碍。她所制造的声响甚至比强风中橡树所发出的还大。尤其是她一直在喃喃自语着的嘴巴,他有种预感:此刻将是他最后一次的安静时刻,但忽然间,她的低语和衣服的沙沙产都停止了。
“我的天啊……”
山姆看着她呆愣的脸孔静静地等着,一边数着—……二……
“发生了什么事?”
三秒钟。“我想你可以称为革命。”他把手肘放在弯曲的膝盖上,被绑住的手在中间晃动,他则看着她脸上闪过的种种情绪:怀疑、相信、恐惧,然后担忧。她像是期盼会有他人似的环视着屋内。
她用比耳语大不了多少的声音问道:“他们将如何处置我们?”
他耸肩,不想告诉她,就算他们很幸运也活不过这星期。
“为什么他们要抓我?”
“他们抓你,是因为他们以为你和我是一伙的,记得市场的事吗?”
她的嘴紧闭成一条直线。她不喜欢他模仿她的腔调,他记住这点留待日后使用。她把脚换到另一边,试着在绉裙中弄舒服点。她看着他的眼睛以甜似蜜的声音问道:“他们怎会认为你这种人会和我有关联呢?”
他只是瞪着她,没有移动也没有眨眼。这个势利的小鬼,他应该把她丢在市场里的。他继续瞪着她,想让她觉得害怕,或至少反省一下自己说了什么,但她仍一脸无辜地等待他的回答。
他摇摇头自顾自地笑了起来,最后以挖苦的语气说:“我想他们不知道你并不符合我的典型。”
“我也是这么觉得!”她一副想把身上的吊钩钩进他身体里的样子,而且就算必须吃下一只像昨晚在屋内徘徊、三英寸大的蟑螂也在所不惜。
他向后更靠入角落里观察了她一会儿,发现他可以自她脸上看出她心中的想法。
嗯,他想着,小绵羊终于清醒了,她终于了解他刚才所说的话,不过她掩饰得很好。当两人视线再度对上时,她说道:“我了解了,你的意思是说你配不上我。”
他没有说话,于是她乘胜追击道:“我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赖氏家族——你应该知道的,我们拥有胡桃木之家、柯氏工业,因为我母亲来自柯氏,你懂了没?还有山毛榉农场。”
她把最后一个字的音拉长,骄傲地继续背诵着自己的家世。他活到三十九岁,曾遇过太多像她这种拥有纯正血统,除了空气外只关心自己的美丽耳环。这就是所谓的淑女,只会想着如何应付下一场舞会的女人。
老天,这女人可真能说,现在她已经追溯至独立战争时代,有关某位遥远的祖先曾参加签订独立宣言的事迹。
该死,山姆甚至连自己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呢。他仍记得有次曾问他母亲自己的生父是谁,结果他叔叔告诉他的继父——两个都醉醺醺地笑着——山姆的父亲可能是他母亲一长串名单中的某一个。他那时百思不得其解,过了几年后才明白他叔叔所指的意思。
在芝加哥的贫民窟长大,会让孩子的天真很快地消逝。他出生的地区离联合畜所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他们住在一间位于第五层楼上、老鼠肆虐的单人房。这幢砖砌建筑的楼梯不但摇摇欲坠,而且几乎一半以上的扶手都已毁损不堪。有些房客——一个酗酒的女人和一些小孩——就从楼梯口摔下来而死。他仍记得那些自楼梯传来仿佛永无止尽刺骨的尖叫回音,最后则是在一阵模糊的重击声后陷入死寂。
公寓里的窗子摇摇欲坠,附近工厂有毒的蒸气和芝加哥冬季的冷风都会自墙缝渗透进来,山姆七岁时在附近的工厂找到一份工作,每天晚上工作十二个小时更换火炉里的煤,这样他才不会觉得冷。而他一星期所赚的微薄薪资,则用来供应他两个同母异父的妹妹面包及牛奶。
山姆并没有纯正的血统,但他懂得如何求生存。他知道如何去争取他想要的东西,而多年的街头生活则教会他如何战胜那些最老练、最机灵及最聪明的对手。
最近十年,他则以这些专长为任何需要他的党派工作,以取得优厚的报酬。他已在菲律宾待了五个月,受雇来训练庞安德的手下一些游击战的策略,使用哈奇开斯重机枪及辛杜力炮枪的方法。
他凝视着他的囚友,她仍滔滔不绝地说着有关她母亲那边伟大的亲戚们。此刻他真希望手中握有那些炮枪,用它把她的嘴巴塞住。
她终于正视着他,很难得地安静下来,只是所维持的时间太短暂了。
“你不觉得吗?”她问他有关她刚刚所扯的那堆无聊的问题。
他向后靠墙,这个动作引起干草墙一阵沙沙作响,他先停了一下才开始,以确保能得到她全副的注意力。“你以前在农场时,曾不曾坐马车逛过——就是有着闪亮的黄铜车身和一列血统与你一样纯正的马匹的那种马车?”
他逮到她了,她甜美的南方脸孔上露出困惑的表情,然后她点点头。
“我猜也是这样。”他停顿住。“我还是小孩子时常玩一种游戏,”他看着她的眼睛。“你知道是什么样的游戏吗?”
她摇摇头。
“谁能用砌房子的砖块击中那些美丽的马车,谁就是胜利者。”
她的脸色突然刷白。
“你知道奖品是什么吗?”
她很明显地吓呆了,只见她慢慢摇着金色的头。
“假设你还很小,就说是五岁左右,你可以获得偷皮包的最佳地段,就我印象所及那是在六十四街旁的一个阴暗小巷,一个躲警察的好地方。而如果你是八岁左右,就可以在那些欺负弱小的店员拿着垃圾离开马车时,到运面包的马车上偷面包。而再大一点的小孩……不过事实上也没有再大一点的“小孩”因为如果你想在昆西街上生存的话,你就必须早熟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