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喜悦的小石子在心湖上荡起涟漪,丽夜嘟起嘴。“什么误会?我听得一清二楚,你说要我们暂时别再见面的,难道你要否认?”
“傻瓜。”他捏住她的鼻尖说。“我的意思是,我们都需要一点时间去思考舆适应。一下子狂飙得大快,根本来不及牦清彼此的情感,就医头栽进去,到最后一定会后悔的。”
“你后悔了?”
“你呢?这一周没见到我,是不是有点想我?”他坏心地把问题丢回去给她。
丽夜装傻。“是啊,我好想念你──的伙伴王胖喔!他还好吧?是不是越吃越胖啦?”
“他好得很。你别想逃避我的问题,快点回答,你有没有一丁点儿想我?”
扭过身,她背对著他说:“天气好好喔!”
“阿夜!”
嘿熙,我偏要急死你!
“我忽然好想吃XX的香草霜淇淋、XX夜市的超级大鸡排、XX夜市的芒果冰。”
罗骥绕到她面前说:“你肯回答我的话,我就全部都买给你吃。”
“真的?”
“我保证。”
“耶!那现在就带我去,等我吃完,我再告诉你!”迫不及待地拉著他的手,丽夜央求著。“走嘛!快点走,不然被老爸捉到,我一定会再被关起来的。”
罗骥无计可施,幸好今天排休,他有的是时间,要不恐怕应付不了这个天下第一号“饿鬼茱丽叶”了。
第七章
“这是您点的香草霜淇淋,谢谢您的惠顾。”
从店员手上接过来后,丽夜迫不及待地张开大口,咬下。“哇……就是这个味道,浓浓的鲜奶香,脆脆的杏仁果,好好吃喔!”
“看你这副狼吞虎咽的样子,还真能吃出它的味道。”感佩地看著,罗骥自己也点了球以巧克力甜筒装的薄荷口味冰淇淋,可是在他吃第一口的时候,丽夜手上的已经消失了大半。
“你的好像也满好吃的,给我一口。”
“好啊。”递到她面前,反正他不嗜甜食。
丽夜伸出小舌,舔了舔。“嗯……这个味道也不错!”
罗骥见她这副模样,不由得失笑说:“我突然了解了身为宠物主人的感受。”
“啊?”
“喂你吃东西,好像在喂食小猫、小狗一样。”
“臭罗骥!你怎么可以拿我和猫、狗相提并论。”她鼓胀起双颊,一双眼睛气得要喷出火花。
“这可是赞美你的吃相可爱。”他不解地歪歪头。
丽夜翻个白眼。“我总算弄明白一件事了。罗骥,你的修辞学老师是谁?那家伙该被捉出去枪毙,怎么会教出这样一个不懂得说话的人。以你这种怪异的‘赞美’,是足以让一群女人痛哭流涕的。”
“喜极而泣?”他蹙眉。
“不,是恨不得撞豆腐自杀!”丽夜三两下地解决完自己手中的甜筒后,双手插腰地指著他的鼻子说。“听好,上次也是、上上次也是,全都是你的笨嘴巴造的祸!什么同情我而吻我、什么需要暂别,全都可以用更好的说法来解释,这样才不会让女孩子陷入苦恼舆伤心欲绝的状态中,你明不明白?”
“我害你伤心了吗?”
“对!还害我哭了!”丽夜一咬舌。笨死了!她干么自暴其短?“我收回最后一句话,你当作没听见。”
“我听到了,而且两边的耳朵都听得清清楚楚。”
罗骥拉过她的小手,两人站在街头上,四目相对,行人都好奇地纷纷投以注目的眼光,可是他们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为我的笨嘴巴道歉,但你也有错要改。以后不可以再急性子地作出判断,有什么事令你不愉快的,直接问清楚。”
丽夜扬起眉头。“以后?”
“对,以后,这是我们第一次的约会,以后还有许多次的约会。”
眨眨眼,她再眨眨眼,希望自己没在作梦!这很有可能是梦,谁叫她过去有过太多经验,凡是有罗骥出现的梦都很怪异。
“我们为什么要‘约会’?罗骥。”
“因为我们要交往、因为你喜欢我、因为你已经敲诈了我一顿竹杠,让我们有了第一次的约会。所谓有一必有二,第二次约会一定会发生。”
他以前是这么会油腔滑调的人噢?那就得以解开长存在丽夜心头的一个疑问了!何以这死硬派的家伙会有女人愿意赏脸要他?想不到他是表面上死硬派,私底下却有著另一面。
“我喜欢你吗?”她不以为然地哼道。
“就算不是现在进行式,也会是未来式,我有信心它最后会是完成式。”他俯瞰她的眼神中有几抹逗趣。
丽夜就是想戳戳他的牛皮。“完成?我看是过去式。”
“那更简单,只要让它复活不就得了。”低头,他飞快地掠过她的上唇,偷了个吻,说:“好甜……”
她俏脸唰地红透。
“……的霜淇淋,果然是很可口呢!”再回过头舔舔自己的上唇,他一眨眼说。“我帮你擦干净嘴巴了。”
“你──”
抢在她发飙前,罗骥扣住她的手腕往车上走。“下一个地点是XX夜市对不对?走吧!”
强硬、蛮横、霸道,这些过去对罗骥的印象,现在还得再加上一项狡猾了。丽夜非常意外自己也吃他这一套。换成别的男人这样对付她,她二话不说,绝对一腿飞踹,让他死。
果然,人生当中是有命定的克星存在。
举凡克星所做的一切,不能原谅的、不能理解的、不能允许的,就是会在莫名其妙的状况下,一步步撤离防护网,节节后退。至于何时会沦陷,她就不晓得了,看这速度……总不会是明天吧?
摇摇头,不,不可能的!起码他还要再过老爸那道关卡,才有可能光明正大他出入家门。
唉,前途多难喔!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绕过大半个台北地区,满足丽夜对食物的想望之后,罗骥载著她来到一个对他们两人而言都充满回忆的地方──小学校园。
假日开放的操场上,附近的邻居老爷爷、老婆婆都在运动著,也有不少孩童们踢著球、吵吵闹闹地玩耍著。看著他们天真无邪的模样,真的能勾起许多过往如风的回忆。
“啊,秋千,好怀念喔!”她跳到窄小的木板上,用力一荡。“你看,我很厉害吧!我小时候还荡得更高呢!”
靠在铁杆边,罗骥微笑著。“我也记得有次你摔下来,闹得全班人仰马翻。”
“那是马有失蹄。”
“没错,特别是你这匹悍马。”
“哔!犯规。”停下荡秋千的手,丽夜吹著隐形的哨子说。“方才的发言有蓄意造谣之嫌,逮捕!”
“抗议,裁判不公。”他含笑且悠哉地开口道。“你怎么可以法官兼人犯呢?”
丽夜嘟著嘴。“可是悍马未免太难听了吧?”
“好吧,那我修正一下,是一匹美丽、聪明、大方又有智慧的悍马。”
“这分明是换汤不换药嘛!”
她吼地扑上去,他笑著抱住她,两人既是扭打又像是纠缠在一起,最后还是被他的“怀柔之计”给得逞,两人交换亲密的吻……
“喔!男生爱女生,羞羞脸!”不管什么年代,在孩子的眼中,这对大人正在做的,永远都是羞羞脸的事。
丽夜红著脸推开他,驱赶著那些人小鬼大的孩子们。“去去!去一边,要不然警察叔叔会逮捕你们!”
哗地一哄而散后,罗骥在她身后笑著说:“我不会逮捕他们,但很想打他们屁股,那些坏人好事的小鬼头。说也奇怪,为什么小时候会那么在乎被人取笑的事?男生爱女生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这只有用时光机回到过去问小时候的自己才知道喽,”一耸肩,丽夜不经意地看著自己手上的表。“啊,糟糕,已经五点了!我爸一定快捉狂了,不得了,得赶紧回家去。”
“嗯,今天会不会被打断肋骨啊?”
“你要上我家?”
罗骥理所当然地点头。“不去打声招呼怎么可以?我又不打算当诱拐犯,还是得和伯父请求,拜托他让女儿和我交往。”
“不用了啦!我不想看到血溅三步的场景。”丽夜嫌麻烦地摇头。
“不行,规矩就是规矩。”
这时候,丽夜才想到,这家伙八成就是因为死脑筋,才会热中于执行公权力的警察工作上头。唉!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战战兢兢地回到家门口,还没有进去呢,就看到朱父拿著根球棒挡在门边,活像庙里的门神。
“非常不妙!你真的非这么做不可吗?”躲在巷子口,丽夜仰头望著罗骥。
抱著男子汉大丈夫,有所当为必为之的心态,再加上他从不逃避该面对的现实,罗骥说什么也不可能在这儿打退堂鼓。
“走吧!”
牵著丽夜的手,他大大方方地往朱家大门迈进。
“阿──夜!你这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