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会是什么意思?”任凯森愣愣地反问。
其实也不能怪他不解风情,实在是他成长的背景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到女人。他从小读的都是纯男校,上了大学之后念的又是理工科系,女生是少得可怜,更别提研究所里整班是清一色的男人。
退役之后,他马上进入父亲大人为他在某知名电脑公司安插的工作,非常不幸的,他的工作环境中的女人不是老得可以当他妈,就是早已死去;而他这么一待,待了两年,直到他老爸认为时机适当了,才把他找回自家公司当起总经理,至此他才开始有机会慢慢接触到别人老婆以外的女人。
林美玉故作害臊。
“哎呀,这种事你叫我怎么说嘛!这种事男人不是都应该知道吗?”她就不信她这么说他还会不懂。
“有什么事是男人都应该知道的吗?”任凯森一头雾水地反问。有什么事是男人都应该知道,而女人可能不知道的吗?她讲的难道是当兵?可是这有什么好不意思的。
“凯森,你真爱说笑,我就不信你到现在都没有经验。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笑话,一个二十九岁的处男,说出来谁相信。现在就连二十九岁的处女都寥寥无几了,更何况一个二十九的大男人,当她林美玉这二十九年来是白活了吗?
“经验?”任凯森愣愣地看着她。“美玉,我真的不懂你指的是什么。”
林美玉自懂得用做人的本钱来媚惑男人后,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看来她是独漏了任凯森这类型的人物!对付这种男人用迂回婉转的方式根本行不通,要直接点明他才会懂。”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要你爱我!”这样讲够白了吧?
他对她的要求显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这要叫他怎么回答?她要他爱她?“爱”是要靠长时间的相处、了解和沟通之后才可能存在的东西。他们虽然认识了两年,可是正式交往的时间也不过九个月而已。在他的心目中,她的确是和别的女人份量不同,可是他知道这还不叫“爱”……至少在他的感觉中这还不算是。
在任凯森的观念中,婚姻是需要永远经营的,万万不可因为一时的爱欲而失去理智。宁可婚后培养感情,也不要婚后浓情反成薄,到最后怒目相向,进而反目成仇,他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感情,可不是辣得呛口的激情。
他试着用最不伤人的口吻告诉她:“嗯,美玉,我明白女人都需要爱情的滋润……可是,我认为爱情是靠时间培养,我向你保证婚后我会尽量在这点上做补偿。”他不是什么外向型的人,可以把山盟海誓随时随地挂在嘴边,可是他刚刚那句话就是他对她的承诺。
林美玉这下可火了。
“谁在和你谈爱情这玩意!我在和你谈‘性’,懂吗?我要你和我做爱!你非要我把话挑得这么明吗?!”
任一个再怎么没有智商的男人也知道,当一个女人衣不蔽体地要求他留下来过夜的意图何在,纵使不知道,他对着几乎是投怀送抱的女体也不应该无动于衷。难道他连最基本的“Humannature”都没有吗?在林美玉所知的领域里这种柳下惠型的男人根本不存在。
当一个男人出现这种无动于衷的反应时,他要不是个“性无能”,再不然就是同性恋!
等等,属于性无能?同性恋?林美玉一想到这里,原本黏着任凯森不放的胴体,一下子离他至少有三公尺远。她上上下下打量任凯森,瞧他一副身强力壮的模样,着实很难想象他会是个性无能……难不成他是个同性恋?
“美玉,这种事我们还是等到婚后再来,现在谈这个好象有点操之过早了……反正现在距离我们的婚期也不远了。”任凯森满脸通红地说。
这实在不能怪他会不好意思,因为他从小到大没什么机会接触女孩子。男女之间会发生什么事他当然是知道的,毕竟坊间有那么多的书和录影带,他要想不知道也挺难的;再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这种事他岂有不知的道理。
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去做又是另一回事。
他觉得若没有以婚姻作为保障而和女方发生关系,这对女方来说太不公平了。现下他和美玉虽已决定要结婚,但这种事等到成了正式夫妻之后再做也不迟。
任凯森的拒绝听在林美玉的耳朵里更加证明她的想法,但她还是抱着一线希望,要不然她这两年岂不是白费了。虽说在这两年间她并没有放弃其它的机会,可是不可否认的,任凯森着实是她最好的选择,她不能任她这两年来的心血付诸流水。
她这时候也不故作清纯了,反正她都把话挑明了讲,再装就不像了。
“凯森,就像你说的,我们都快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这种事也是迟早会发生的,就当我们是婚前实习吧。你知道吗?我对这种事真的很好奇……你是男人,你知道的应该比我多……你不会那么小气吧!”她在套话。她压根不信他没做过,除非他就如她所猜测的是个排斥和女人发生性关系的同性恋。
任凯森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知道他这个年纪还是个……处男有点奇怪,可是这么奇怪的事就发生在他身上。当然啦,他也不敢说自己没动过念头,只是人类之有别于禽兽不就在人类可以控制自身的欲望吗?
“嗯……这个……美玉……我……这个……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以为他有经验,只是他要如何告诉她其实他也是经验贫乏呢?
林美玉脱掉任凯森技在她身上的西装外套。
“我知道了,你什么都不必说!这对我来说真是奇耻大辱。”
真的是奇耻大辱!千挑万选的金龟婿居然是只大哆子!她竟然被他蒙在鼓里有两年之久而不自知……开玩笑,谁不知道他和她结婚打的是什么主意,还不是为了要避人耳目。
她林美玉再怎么笨也不会笨得去当个有名无实的任太太!
林美玉唱做俱佳地掩面哭泣。
“我知道是我不够好,就因为我不够好,所以你才不想碰我……”要分手得要有技巧点,小事变大、大事加剧,最后再点缀些无理取闹,保证成功。
“不,美玉你误会了,我绝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说这事最好等我们结婚以后再说。”任凯森以为自己的拒绝伤害了她的女性自尊,连忙解释。
“没有婚礼了!不会有任何婚礼了!”林美玉说着,还把手上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脱了下来,往任凯森身上丢。“我们之间完了,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这时她脑袋里冒出的净是以前曾列为候补的几个凯子,心里盘算着该如何重新和那些人再取得联络。
“美玉,你听我说,我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任凯森从小到大没遇过这种情况,所以没有足够的智慧判断其真伪,还真当以为林美玉的激动表现乃是他的拒绝所造成的。
“我不要听,你走!”她拿起放在沙发上的抱枕狠狠地往他身上摔。“我们以后再也不要见面!”
“美玉……”
“走!听到了没有!”女人在歇斯底里时是非常可怕的。
“我……”
“我不要听你说!”她夸张她用双手拖住耳朵,“你走!”
任凯森见她这样子,直觉地认为还是先离开,等她冷静之后再说,现在说什么都是白费的。
“好吧,美玉,那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再来找你。”随即,他拎起被抛在地上的外套,离开林美玉的公寓。
等到任凯森一出大门之后,林美玉立即眼泪一擦,上前将大门反锁。
“开玩笑,我现在演的可是伤心失意的女人,怎么可能乖乖地留到明天等你来找我,现在我要做的就是伤心出走。”她常自认实在该改行去演戏的。
她二话不说,走回自己的卧房收拾起行囊,准备来个不告而别。
“最好这辈子不要再遇到你这只兔子!”
③③③
Nat King Cole正以他那略带磁性的迷人声音唱着动人的情歌,这时任何科技光源似乎都无法衬托出歌曲的优雅、感性,只有昏黄的烛光以及最好的葡萄得以匹配。
看来这也是个属于情人的夜晚。
“来,絮飞,这杯敬你。”游笃良高举他手中价值不菲的高脚水晶杯,“和我。”接着他一口饮尽杯中呈淡棕红色的溶液,然后又替自己倒满了一杯。
“嗯。”柳絮飞不是很起劲地举起手中的酒杯,放在唇边沾了点,算是应付了事。
他环顾他斥资上千万请来台湾首席室内设计师操笔的结果。
“现场演奏虽然不错,不过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更何况,这儿的设备可不比那些五星级饭店的餐厅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