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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坏就坏在,他大了解任凯森了——任凯森是他认识的人之中最死心眼的,光为了个原则就可以拒绝各种诱惑而“守身如玉”到……上礼拜六这点,就不是寻常人做得到的事。

  “你想怎么找?登导人启事?还是上电视放送这个消息?你有没有想过,要是她根本不想再和你有任何关联,就算找到她又能怎么样?”

  “上电视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我不能露面。”

  身为任氏企业的总经理,他有他的顾忌。

  “饶了我吧,你还真的要利用传播媒体找她啊?你有没有想过在还没找到她之前,你早成了各家杂志、报纸专访的对象了。”戈正浩没想到随口提提,任凯森还真当真了。

  “所以我说不能露面,你有办法帮我吗?”他并不善交际,人缘不若戈正浩的多。

  “办法是有,只是不见得能找得到。”

  戈正浩可以想见要是把这比天方夜谭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告诉传播界的朋友——必须是女人才行,男人只会觉得任凯森是个疯子——要她们帮忙,或许等她们听完整个事件之后,他甚至不需要开口,她们就己经一千个、一万个愿意。

  “谢了,我欠你一份人情。”任凯森感激地说。

  “不必了,就当我是日行一善吧。”戈正洁无奈地说。真的,这种事要是任何一个男人听到了,都会觉得任凯森疯了。

  第四章

  午夜十二点,一个标榜专为都会女性量身打造的超人气广播节目——星夜心情,一改以往只邀请女性来宾的惯例,两年来首度破天荒邀请了一位男性来宾。更不寻常的是,这位男性来宾的个人资料全是个谜,所有的听众只能听到他的声音、想像他的长相,却无法得知他是何方神圣,而星夜心情的制作群居然也同意了(星夜心情的制作群全是女人)。

  当星夜心情的主持人曼莉在节目中预告将会有“男性来宾”出现在节目中之后,制作群们便经常接到询问这位特别来宾身份的电话。基于保密原则,她们当然不能透露。

  戈正浩根据任凯森提供的极少数资料归纳出两点结论。第一,任凯森那晚偶遇的女子应该是一般人所谓的“红粉新贵”。第二,她极有可能是在和朋友聚会后独自回家,恰巧在路上邂逅同是和朋友聚会结束的任凯森。

  既然将她所属的族群给找了出来,再来就是研究要如何散播任凯森找寻她的讯息。汤姆·汉克斯及梅格·恩莱主演的“西雅图夜未眠”给了他一个灵感——安排任凯森上最受上班族女性欢迎的广播节目,这样一来,也不违背任凯森不能曝光的原则!他相信像任凯森这种难得一见的超级痴情奇男子,一定会造成极大的回响!

  行销学上有个说法:一个客户的背后隐藏了二百五十个客户。同样的,一个女人的背后还隐藏着为数不少的女性朋友。只要收听到任凯森专访的女性有超过一百位来自不同小团体的女人,那么也就是说会有上万名的女人知道任凯森在找那位陌生情人。

  于是,任凯森在戈正浩的陪同下来到这个女性的专属园地——星夜心情。

  “各位听众你们好,相信各位和我一样期待今晚的来临。就如三天前我在节目中透露,我们今天将会有一位非常、非常特别的来宾,而他现在已经坐在曼莉身边了。”曼莉兴奋的声音透过麦克风向广大的听众传递着。她的声音低沉带点磁性,不若一般女性主持人柔美。

  原本,戈正浩将任凯森的故事告诉她时,她压根不信。一直到她和任凯森接触之后,她才相信这世上真有如此痴情的男人,也深探嫉妒起那位被他如此爱恋的女人。

  在速食爱情充斥的社会里,居然会有这种罗曼史里才有可能发生的恋情?只是一夜的相处便注定了一生的爱恋……天啊,再怎么独立自主的女性听到任凯森一往惰深的告白也会心疼不已。她相信不论是哪种女人,她们的心里仍渴望有一个像任凯森这样的男人来爱她们、呵护她们。

  “该怎么称呼你呢?”今天的主角可不是她,而是任凯森。“神秘男子?”

  “都可以。”任凯森紧张地回答。虽然今晚的节目内容早已讨论过许多次,可是真正上场时,他还是会紧张。

  曼莉微笑,示意他放轻松。

  “好,我们就这么叫你了。神秘男子,首先欢迎你上我们的节目。你可知道你是星夜心情开播两年以来的第一位男性来宾?”她照例得说点开场白。

  在任凯森来这里之前,他压根不晓得台湾有这个节目。“喔,这个我不大清楚。如果真是这样,那真的是我的荣幸。”这样的荣幸希望以后不要再有。正确的说法是,如果可以,他根本不想来。要不是急于找到她,他也不会答应上广播节目——尤其这还是个现场直播的节目。

  “各位听众可能会怀疑两年来星夜心情从不邀请男性来宾,为什么会因为这位神秘男子而破例?当然是有原因的,还是让这位迷人的神秘男子来向大家说明吧。”曼莉故意卖关子。

  任凯森的外表的确有其过人之处——模特儿般的身材及斯文又带点粗犷的脸庞,使得他在人群之中相当抢眼,光是这两样就足够让大多数女人趋之若骛,甭提他还是个腰缠万贯的小开。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无法抵抗的致命吸引力。有这样条件的男人,很难令人相信他会愿意只守住一个女人。

  曼莉曾经在漫画里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帅的男人不一定花心,可是有钱又帅的男人肯定薄情。这句话或许说得有点武断,但是套用在现代社会,又是如此可悲地符合现状,几乎没有一个帅又有钱的男人可以例外——就她所知是如此。

  终于,在她对男人——尤其是又帅又有钱的男人——已经快要不抱任何希望的同时,出现了像任凯森这样的清流,她要是不帮他,那她才真会后悔一辈子的。

  “嗯,其实我是来这里寻人的。”任凯森开门见山地说。

  “OK,你是来寻人的。”曼莉附和他的话,接着问出重点:“那你能告诉听众你要找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吗?”

  “不能。”他沮丧地回答。“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以曼莉的个性,要是有个家伙要求上她的节目找人,却连要找的人是谁都不知道的话,她肯定会将他给踹出门。不过,任凯森是特例,不能当作一般个案处理。

  “哦,这样可就有点麻烦了。那么,我冒昧地请问你,这位你要找的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没有找到,纵使他想要有某种关系也不可能。

  “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说是陌生人。不,对她来说,我可能只是个陌生人,但她对我而言不是。”有点绕舌,可是在任凯森的认知里是这样的。

  “好,神秘男子,你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你要找她吗?”

  “因为我要告诉她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没有含蓄的语词来修饰他心中的想法。“如果说我能找得到她的话。”

  “嗯,相当大胆的告白。”曼莉没料到任凯森会这么直接。“那么你口中的她只是你心中的一个理想,还是真有真人?”

  “她就如同你我一样真实地存在。”

  “我了解了。如果真是这样,她必定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才能让你如此神魂颠倒,以至于念念不忘,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只为了能找到她。”说到这里,曼莉心想要是有个男人也这么对她,她二话不说马上收拾细软,不论是天涯海角,她都跟定他了。

  “老实说,她并不是特别美丽。”

  任凯森虽然拥有过人的外表及家世,但是他的本性并不圆滑,对于讨好别人更是没研究。自从当了任氏的总经理后,他也是尽量避免交际应酬,除非和公事有关,否则他鲜少以任氏的总经理出现在各个公共场合。

  再加上他自己坚持的原则,他对那些居心叵测的女人更是避如蛇蝎。不过,对于美人的评量标准,他倒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只是和她在一起,每件事都变得如此不同。就好像替打好草稿的水彩画上色,原本只有黑白两色,突然间变得鲜活了起来。如果我本来的生活像前单音、单节重复演奏的曲子,那么她的出现就是替这首单调的曲子加进了旋律和节奏,还有感情。”当他在诉说对她的感觉的同时、他好像又回到七天前的那个夜晚,而她似乎就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我还记得她告诉我她最喜欢吃巧克力酥片、最喜欢听Nat King Cole的歌。最喜欢在下雨天时拿把大伞在街上漫步……我记得她告诉我的每件事,我记得她对我说的每个字……”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记得这些琐碎的小事——只要是这些事和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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