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理来说,一个女人光是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不是忿怒不已,再不然就是伤心欲绝……但是,在陆无双身上完全找不到这两种迹象。甭提他对陆无双还加以刁难,硬是不给她好脸色看……只是,她还是没出现他预期中的反应。仿佛在陆无双的眼里,他的所做所为,只是一个不成熟的大人的无理取闹。
要不是他亲耳听到,她对方若岚承认她爱着他,恐怕他真的会以为她对他全然没有非分之想,一切只是他的虚荣心作祟——他是“爱面族”没错,但还不至于自恋到以为每个女人都会为他疯狂。
对于女人,他一向保持着全胜纪录,向来只有女人为他掏心掏肺、神魂颠倒、争风吃醋。
但是,陆无双对他的态度却又是那样的漫不经心……或许,他是有点脑羞成怒……无论如何,他有信心,陆无双终究会成为另一个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的女人。
要折磨一个爱他的女人,方法是何其多啊。
“是啊。我到这里已经快两个礼拜了,连这屋子外围的花园都还没走遍呢。”陆无双没走遍的原因是,她不想顶着大太阳去看一些点缀景观用的植物。“再说,一个人走有点无聊,还是大伙儿结伴出游比较有趣。”说得好像他们要到哪里郊游。
得到钱复生指点的陆无双,并没有把猎男术东之高阁,反而是将所有的重点结集后,再配上研究心得,最后写成一册洋洋洒洒的报告书。这份报告里头,有她博览群书后的精华浓缩,以及专门用来对付冷天霁的各种方法。
所谓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做法,原本她打算扮演的角色是个“花痴”,但是经过考虑后,她推翻了这个角色。原因是——花痴不会只缠一个男人,而她的目的是只黏冷天霁一个人。因此,当个花痴和原意不符,所以淘汰出局——最终定案,她要当一个疯狂爱上冷天霁的女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引诱他,尽其所能地缠着他,让他不胜其烦。
至于,最后她该如何脱身……要是,冷天霁终究没爱上她……那简单,契约到期领了钱就走人。如果真那么不幸,冷天霁爱上她——她应该没那么倒楣——那她只要制造点小纷争,再把小纷争给扩大、再扩大,那她还是可以走得很漂亮。
反正她的目的就是要“烦”冷天霁,顺道再整整方若岚。她只要做一件事,就能达到两个最终目的,这种事何乐而不为。
再说,她从没追过男人,这次的经验也不失为体验人生的好方法。不论成功或失败,她仍是最后的赢家。
思及此,她更是积极地表明想要追冷天霁的意愿。
“有少爷在身边的话,就算风景再如何不堪,”这话要是让照料花圃的舅怕听到了,她不被扒层皮才怪。“也会是人间仙境。”她不晓得别的女人是怎么追男人,不过她要照自己的方式来做。
“是吗?”虽然陆无双的话听来挺矫情的,但是听在耳里就是舒服。“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原以为对陆无双漠视、嘲讽就足以教她伤心离去。不知是冷天霁的手段不够狠毒,抑或是他忽略了陆无双超人一等的忍耐力。这方法自施行以来,一直不见成效。
看来,要攻陷一个女人的心防,还是用些普通且传统的方法比较适用。
“不,你一直都有的,”幸好,近来看的爱情小说多,也幸好这些天有摘录些佳句,要不然,她还真想不出要拿哪些话来恭维冷天霁。“是我没说出口而已。”像现在这句,不晓得是哪本小说里的男主角,对没什么自信心的平凡女主角说的话。
本想说些什么“天知道我有多爱你”,这一类历史的精典佳句,不过她要是真说了,恐怕会有副作用产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决定用些比较生活化的句子。
“既然你想去的话,那我们还等什么。”冷天霁花公子的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对于讨女人欢心、哄女人的方式,他可是颇有研究。“若岚,到我房里把我拐杖拿来。”
“天霁,你不是还有公事要办吗?”方若岚着急地说着:“再说,你才刚开始做复健而已,不能走太久的。”
怎么会这样?冷天霁昨天对陆无双不是还没有什么好脸色吗?怎么这会儿全变了样。
“放心吧,若岚。我会注意少爷的情况的,要是少爷真的觉得不舒服,我会进来把轮椅推出去的。”看方若岚这副惊慌失措的模样,陆无双的脸上尽是安慰的神色,心里却涌起一阵报复的快感。
唉,她真是不该,对方不过是个双十不到的小女孩,她却已近而立之年……谁管她,谁教她谁不好惹,偏偏惹到她陆无双。
“你……”要不是碍于冷天霁,方若岚这会儿可能已经扑到陆无双身上,抡起拳头,上前给她一阵好打。
“好了,就这么决定。”冷天霁打断两人的针锋相对。“若岚,到我房里拿我的拐杖。”他的表情显示,她最好别让他重复第三次。
“快去吧,我们要再不出去走走,等一下太阳变太大,就不太适合散步了。”陆无双故意在一旁煽风点火,非要方若岚气到失控不可。
“你……”方若岚眼眶一红,嘴儿一扁,脚儿一跺,拳头一握,就这么气呼阵地离开书房。
“我说了些什么吗?”陆无双故意一脸无辜地看向冷天霁。“怎么若岚会这么生气?”
“别理她。”冷天霁的脑海里,想的全是怎么让陆无双掉入他的情网里。
在豪宅二楼的三人,可以说每个人都心怀不轨……
@@@
奈何许,天下人何限,嫌慌只为汝。
“嗯,这句子好。”陆无双手上拿了本中国情诗选集。“够震撼,也够直接。”这本情诗集是她托朋友寄到半山埔给她,连同书一起寄来的还有满满两大纸箱的衣服。她一拿到朋友寄来的书,马上逐页阅读,遇到她认为合适的句子便摘录下来。“就算对诗词没什么研究的人,应该也看得懂。”只要知道这是首情诗就成了。
经过前次的散步事件后,陆无双对待冷天霁的态度起了明显的态度。
“今天就写这张。”她从自个儿的抽屉中取出一盒空白彩色名片——这是昨天早上托陈嫂帮她买回来的——从名片盒中选了一张粉红色的。
她提起笔一字不漏地将这首短诗给抄在名片上,“配上这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嗯,很完美。”这朵花是她到温室里偷出来的,不用钱。
陆无双从小到大,不曾做过别人口中所谓的“浪漫的事”。这回会弄朵花,写张小卡片送给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太大关系的男人,对她来说真的是大姑娘上花轿——
生平头一遭。
她送花,写情诗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冷天霁。
钱复生说:男人喜欢被追求。
由于她没有追求过男人的经验,身边的朋友大都也是被追求的,因此追求男人这方面的资讯不易取得。再加上她所看的爱情小说里,一百本里,大概才出现一本女主角倒追男主角的戏。而且,这女主角倒追的方式,有点令她难以苟同。
没办法,没学习的对象只能靠自己摸索。
因此,她选择男人讨女人欢心的最老套方法——送花,光是送花,好像稍嫌设创意,所以她才会在鲜花旁边附张小卡片。
等小卡片上的墨水(她用签字笔写的)干掉后,她拿起花和小卡片走进书房,大剌剌地放在冷天霁的办公桌上。“等会儿他进来的时候一定会注意到。”放在如此明显的地方,冷天霁想不注意,还真有点困难。
接着,陆无双又回到自己的房里,将房里两个大纸箱里的东西,一古脑全倒在床上。
她对照着清单,一一检视床上的物件。
“睡衣三套……有了。”她从一团乱中,拉出了黑、白、红三套睡衣。“紧身短裙两件……找到了……还有,紧身T 恤……”她拉拉杂杂地念了一堆,大约十分钟后,她已经将这两箱的衣物做了大致的分类。
“今天就穿这两件吧。”她从中挑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V 型领针织衫和一件半旧的小喇叭裤。“天啊,这裤子还不是普通的紧。”在穿的当儿,她死命地将自己腿上多出来的肉往裤子里塞。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顺利”地将这条裤子给穿上。
等裤子终于拉上腰际,陆无双拿出一条宽板黑色方头银扣的皮带往腰上一系,最后稍微调整一下内衣肩带的松紧,再将上衣往下一拉扎进皮带里,总算大功告成。
要引诱一个男人,总不能老是穿着又宽又大的休闲服,好歹也要穿些能看得出身上线条的衣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