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嘛,天下一勤无难事。
对上朱珞琪,她或许没什么特出的长处,但是她有绝对的把握,她沈青珊是个比朱珞琪还要勤劳上一百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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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珊是这么计划的——星期五下午,她向公司告假,决定南下会亲夫,毕竟结婚到现在,在还不太清楚她的先生的工作地点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工作时的情形。就当她这回去是去“关心”他。
她已经算好了,这个礼拜是隔周休二日的连休假日,要是在平常,简崇浩大约礼拜六下午就会到家了,她若是星期五下午坐飞机到高雄去,那么她可以在高雄过夜,等到早上再和先生一起回台中。如此一来,他们相处的时间等于是拉长了半天。或许是小别胜新婚,因为她老是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没讲几句话,两人又要互道珍重,再见面只好等下个礼拜了;反正,只要能在一起,即使只多半个小时也好。
为了确定简崇浩会在她到访时待在营区里,因此她这个计划成型的当晚,她便把她的行程告知简崇浩,并且希望他能将那晚的时间空下来给她,顺道带她到高雄走走。这个借口有点牵强,不过她实在想不出要怎么向他解释,她突然想到高雄找他的原因——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她是受到他旧情人的刺激,才决定展现她积极的一面吧……
电话那一端的简崇浩虽然有疑问,不过难得自己的太太特地请假来看他,他还是满心欢喜地答应;再说他有些同事至今也还没看过沈青珊,不妨利用这个机会,大家认识,认识。
时间很快到了星期五,沈青珊十二点一到便提着包包走出了办公大楼。她随手拦部计程车,照着原订计划直奔南投机场,由于是中午时分,路上并没有多少车子,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她已经站在机场航空公司的柜台前办理登机手续——过了一个半小时,大约下午二点钟,她已经站在高雄小港机场的土地上。
“天啊,真热。”沈青珊一下飞机,便感觉到高雄所散发出来的“热力”。才四月初而已,却已经热得教她直想躲在冷气机房中,足不出户,甭提她抵达高雄的时间,恰巧是紫外线最强的太阳直射时段。
四月初的台中,还有些许的凉意,因此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米色的长袖针织衫。这样的穿着在台中刚好。谁知道在高雄,她这身打扮却让她有中暑之虞。也不过在太阳下走了几步路,她已经汗流浃背、频频拭汗;再加上她连帽子、洋伞之类的东西都没准备,自然是躲不过炙人的阳光。
出了机场,她坐上计程车,第一句话就是:“先生,麻烦带我到离这最近的百货公司。”
每件事都在她的计划中,只有一件例外——天气。她没预到高雄这么热,昨晚看气象报告,和台中并没有差几度,怎知一下飞机,她就立刻知道,虽然在温度计上只几小格的差距,但是在人类的感觉神经上,那差异就是如此强烈。
她带来的衣物不至于厚重,但是绝对不适合这样的气温——因此,她得马上上百货公司买两件短袖的衣服应应急,顺道买把雨伞遮阳。她的皮肤不至于晒个几分钟太阳便会炙伤,但是变黑是免不了的。
她全身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就是白皙的肤色……最近看电视,她知道最近的少女流行安室奈美惠那般的古铜肤色。她认为古铜肤色在某些人身上可以遮丑,但是……她只能说,她的审美观还是停留在“一白遮三丑”的阶段——白一点的沈青珊还是比较好看的。
计程车司机果然照着沈青珊的意思,将她送到离小港机场最近的百货公司——汉神百货。到了目的地后,她看看手表,她还有三个小时可以逛逛街、吹吹冷气,因为和简崇浩约的时间是傍晚六点,现在也不过二点半而已。
果然,每间百货公司的门面妆得非常豪华,光看外头便觉得金碧辉煌,走进门迎面而来的,除了各家化妆品专柜外,还有香奈儿的专柜……高雄的消费能力真是不容小觑。
在短暂的赞叹后,她也没停下脚步,立即到服务台拿了楼层简介,快速地走向她属意的女装部门,买了一件衬衫和一件T恤,这时她才有时间悠闲地享受逛街的乐趣。
在里间停留了一个小时,看看还有点时间,她右手拿着新买的折叠伞,左手提着新添的衣服,而左肩也背着她从台中带的手提包,走出百货公司。她打算四处看看,虽然太阳有点大,不过已近的傍晚,还不至于让人无法忍受。
就这么走走看看,她注意到时间已经接近五点半,离她和简崇浩约定的时间所剩无几,因此她又招来计程车,将简崇浩给她的地址交给司机,结果那司机脸色不太好地问:“小姐,你是外地人吧?”
沈青珊讶异地看着司机先生。“是啊,我从台中来的。”奇怪,难道她的脸就是一副“外地人”的长相吗?要不然她什么都没说,身上的行李也没足够分量,让人以为她就是外地人啊?
“哦,这难怪。”听到沈青珊答案的运将先生露出了笑容。“小姐,要去的地方只要直走五十公尺,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可以看到了。”
“这么近?”
“没错。”运将先生信誓旦旦地说:“要是你还是要给我钱,我也不反对啦。”
“谢谢你告诉我,既然这么近,那我用走的好了,谢谢你。”
沈青珊告别那位好心的运将先生,提着简单的行囊,照那位运将先生告诉她的路线走。果不其然,一下子不看到了她的目的地——军营。她向站卫兵的阿兵哥说明来意。于是乎,那位阿兵哥便拿着簿子,让她填上她的名字以及找的人名子——简单来说,那本薄子就是会客纪录薄。
完成了所有的手续,沈青珊照着阿兵哥的指示,不一会儿便来到了会客室,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看见她目前最不遇到的人!
“真巧啊,沈小姐居然会在这里遇见你。”朱珞琪看到沈青珊走进来也是一愣,不过她随即恢愎镇定,极其自然地和对方打招呼。
“是啊,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你!”沈青珊维持着起码的礼貌,既然对方热情地同她打招呼,她当然不能失礼。“朱小姐有朋友在这里服务吗?”这问题是有点多此一举,不过还是问问,要不然“误会”了对方可就不好了。
“当然,沈小姐也该认识才对。”朱珞琪故意这么说着。
“哦?”沈青珊沉住气,语气平稳地回答:“可是这里我认识的只有我先生而已——上上个月崇浩的同事来参加我们的喜宴时,来了太多人,我记性不太好,连一个也记不住……下回我可要叫崇浩请他的同袍,多上家里走动、走动,要不然以后见了面不认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故意的呢。”
“哎呀,沈小姐我说的就是崇浩嘛。”朱珞琪以为沈青珊不懂她的意思,她猜她八成是装傻。“真是的,我们两个都认识的也只有他而已嘛。”简崇浩的朋友她是没多大兴趣认识,但是她和他交往的时间毕竟也有段时日,自然会认得一、两个。
“原来是这样……”听到朱珞琪的回答,教沈青珊不气也难,不过她别的长处没有,忍耐这门工夫倒是练得挺好的。“真的是不好意思,还麻烦你特地来高雄看崇浩。”她要是这个地方失控了,不仅简崇浩的面子挂不住,就连她自己的形象也会破坏殆尽——如果现在是在自个儿家中,她肯定会拿着扫把送客。“我代表他谢谢你。崇浩要是知道你这么关心他一定也很开心的。”如果简崇浩真的很“开心”……那么,她得和他“好好”谈上一谈了。
“崇浩一直知道我是关心他的嘛。”朱珞琪也不是等闲角色,她有自信让沈青珊形象尽失,成了个骂街的泼妇。“再说,我不关心他,谁关心他呢?”她这话分明是不将沈青珊放在眼里。“毕竟以前都是他照顾我,我怎么可以连最基本的嘘寒问暖都做不到呢。”她幽幽地说。
沈青珊觉得自己的耐性正受到莫大的考验,不过要比毒舌,哪个人不会——正确的说法是,不是不会,只是不想,而朱珞琪将她身上的劣根性完全启发了。
“是啊,”她顺着朱珞琪的话走。“崇浩就是这么个善良的人。”要比狠她可是不会输的。“我婆婆说,崇浩小时候要是在路上发现受伤的猫啊、狗的,都会带回家悉心照顾,一定要看到那些动物痊愈,才会放心呢。”这礼拜多上婆家的做法是百分之百正确的——瞧,这会儿不就显示它的功用了吗?“我啊,就是喜欢崇浩这种悲天怜人的胸怀呢。”讲得简崇浩好像是菩萨转世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