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两位邀我共进晚餐,」英文嘛,常说就会顺了,虽然她的用词遣字仍有点生涩,不过比起今早那种「啊、ㄟ、噫、哦、呜」全是无意语助词的窘况,她现在的英文是溜多了。「但是,我恐怕要辜负两位的美意了。」要和琳达正面冲突也不是现在,只要她能弄到联络邓肯的方法,她什么时候要和邓肯吃饭都可以。
邓肯是个聪明人,当她开口时,他就已经知道她之所以会拒绝的原因。不过,他仍旧是想听听她的理由。
「发生了什么事吗?」现在最乐的莫过於是琳达了。「我们真的很希望能和你共进晚餐。」
「我也是,不过我突然想到我住的地方有门禁时间,如果现在不赶快回去的话,恐伯会错过时间。」她住的地方有没有门禁她不清楚,不过这是个不错的好藉口。「再说,这是我第一次到纽约来,这裏也没朋友,到时候要是赶不回去,那可就得露宿街头了。」
「哎呀,那可真是麻烦。」琳达故作紧张。「邓肯,那我们得赶快送陈小姐回去才是。」
「这样太麻烦你们了。」虽然陈小竹脸上也同琳达一般,带满了笑意,但是心裏对於琳达这过度热心的态度,十分的不以为然。「我坐计程车就可以了。」的确,她对邓肯是有非分之想,而且也打算付诸行动。不管琳达存在与否都不能动摇她的决心,尤其是当她得知邓肯并没有她以为的为琳达倾心後,她的决心更加的坚决。如果,琳达是个善良贤淑、温柔大方的女人,也许她在行动的同时,会遭受到良心的谴责;更甚者,她很可能因此打消追求邓肯的计画,安於当个纯粹欣赏邓肯外貌的旁观者。
她相信照顾她的神真的存在於纽约市,要不然为什么每件事之於她,就像是有人特别为她安排好的,是那么的顺利和幸运。想当初她上飞机之前,曾对文静说过,她这趟来纽约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看那种带点阴郁气质、上了点年纪、长得又壮的酷男。
思,邓肯的年纪或许还不是那么的大,但人总有一天会老的嘛,而邓肯应该也不是那种会放任自己身材走样的男人……嗯,也就是说,若千年後他就会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符合她标准的梦中情人兼最佳男主角了。
想想,她到纽约甚至还不到四十八小时,她便见著了她的梦中情人,不但是见到他,还碰触到他,虽然只是被他拉著手,但好歹也算是有了「体肤之亲」了。
「既然你不能和我们一起闲餐,那么我坚持要亲自送你回去。」邓肯决定不论她反对与否,他都要亲自看到她安全的定进她下榻的饭店。现在对一般人来说或许算不上太晚,但是对於像陈小竹这样一个独自到纽约来的观光客,这个城市已经危险到不适合单独行动了。
「既然如此,」虽然要和她不太喜欢的女人同坐一车,有点令人生厌,不过他如此坚持了,她要是拒绝的话,就好像有点不识好歹;而且,就算不能和他交谈,能多看他几分钟也是好的。「那么就麻烦你了。」
最後,一行三人出了球场後,陈小竹即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宾士车已经在外头等著他们。宾上车在台湾相当常见,但周遭的亲友们没有任何人有双B的身价,因此她从未有机会坐过。
车子才刚起动不久,琳达便开门问道:
「陈小姐,我还没请教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八成也不是什么好工作,琳达在心裏猜想著。
「我是个作家。」若换作是平常,陈小竹八成会杜撰一个较为普通的职业来搪塞别人,不过琳达的态度让她想隐瞒自己职业的想法不翼而飞。
「作家?」这个答案倒出乎琳达的意料之外。「你写书?哪方面的?」
「嗯,就是罗曼史喽!」她不只是是写而已,她还十分喜欢看。「我这回到纽约的目的,除了观光之外,就是要到各大书局采购一些作者的作品。」
「喔,那你能看得懂裏头的内容吗?」
「不是全部,不过要是遇到不仅的单字、片语,我可以查字典。」字典的存在可不是摆在一旁当装饰的。「而且,只要多看多多少少都有助於了解这些小说的内容。」
「看来,罗曼史对你的吸引力还真不小。」邓肯不带任何评断口吻的说。
「当然,吸引力可大了。」反正她陈小竹就是喜欢看、也喜欢写言情小说,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罗曼史真的非常有趣,它丰富了我的人生。」她开心的说著。
「我相信它的确丰富了你的人生。」邓肯相信陈小竹是个快乐的人,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痛苦、压力的因子,或许她也有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压力,但是在她身边却完全感受不到这些令人神经衰弱的触媒。
「丰富?」琳达一听到邓肯附和她的话,心里老大不快。「你难道不觉得它只会使得你的视野更狭窄吗?好像人生命的意义,就只为了这些不切实际的风花雪月。」
「那就要看你从哪方面看这本书。」陈小竹写了不少的言情小说,可她不觉得自己完全活在小说世界裏,好像一天没有爱情就会枯萎、凋零似的。如果说没了爱情,她的生活就无以为继的话,那么她早八百年前就暍了孟婆汤,重新投胎去了。「我只是觉得罗曼史的娱乐效果不错,可以舒解生活的压力,而且看著书中男、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也可以间接满足自己的幻想,是个很不错的消遣啊!」
原本是琳达开启的话题,到最後反倒成了陈小竹和邓肯两人的交谈。或许是因为琳达对她的敌意让她自然而然的想躲避,所以她才不断的和邓肯交谈,再加上他对罗曼史小说也显现了某方面的兴趣;哪一方面她是不清楚,但至少她可以肯定他并不会对它有负面评语,而她也乐得和他交谈。
车子行驶了约莫二十来分钟,终於抵达陈小竹的落脚处。她原本打算站在路旁目送他们离去,不过,邓肯坚持将她送到饭店的门口。
既然对方坚持,那她何必反对?其实,她乐得有他的陪伴,而且琳达并没有随行而来;也就是说,她有机会向他要张名片,以供日後联络之用。
「谢谢你送我回来。」陈小竹站在饭店门前,脑袋裏正下停的转动,心忖要如何才能不著痕迹的向他讨张名片。
「我的荣幸。」邓肯也不急著离开,他就这么的陪她站在门门。「很抱歉,没法子带你去看夜景,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非常希望能再次邀你共游,而我希望你第一次欣赏纽约的夜景是在我的陪伴之下。」同时,他期待这是个完美的开始。「当然,这次我会把所有的约会排开。」言下之意,是不会有像今天相同的情形发生。「现在,就只等著你的首肯。」
「当然,我很乐意。」嘿、嘿、嘿,她的幸运之神果然是在纽约市。她脑袋裏才在想著要怎么向他要名片,好敲定下次见面的时间,没想到她还没开口,他就已经开口邀她一起夜游了……呵、呵、呵,真的是太幸运了。
「那么,不知道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打铁要趁热,邓肯连忙问道。
「我每天晚上都有空。」这话听起来是很迫不急待,但这可不是假话,而是她每天晚上的活动完全是随机状态;也就是说,她若是白天逛得太累,便早点回房休息:如果还有余力的话,就可以去看场音乐剧什么的……总而言之,在夜晚时分,她是没有硬性规定、完全不可更改的计画。
「那好,明天七点,我会过来接你。那么我们明天见。」邓肯在她的脸颊留下一个晚安吻。「希望你会有一个好梦。」然後,向後退了一步,转身离开。
陈小竹一直站在原地,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她面前,她才若有所思的抚著刚才他留下印记的地方。
「这是个什么感觉啊?」一种飘飘欲仙、浑然忘我的情愫席卷了她全身、很快的她发现到自己的脸颊居然热得有些烫手,她试著用冰凉的手捣住红得发烫的两颊,好让它能降点温度;但是,不论她怎么做,这红潮始终未曾散去。
於是乎,她带著满脸的笑意,走进了饭店……直到她上床前,这笑意一直停留在她脸上未曾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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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平常看来毫不起眼的女孩子,也可以在服饰、化桩、造型三方面齐做努力的情形下脱胎换骨。
她陈小竹虽然算不上什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型的美女,好歹在路上行走时也还吓不了路人,因此,光凭父母将她生成四肢健全的这一点上,她就应该心存感激,不应该在容貌上有太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