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耸了耸肩:「他很高吧!力气也很大!」
「我不是问这些。是问妳他是否很英俊?」
「我不知道。大概不太难看吧!」
「不知道?」安妮压着喉咙低叫:「妳前后一共见过他三次了!」
「又怎样?第一次,我祇看见他的影;第二次,我承认见过他的人,但是他一直忙 着换车胎,我也没有理由翻过人家的脸,像验尸官似的验个究竟。」
「但是你们跳了一个晚上的舞!」
「对呀!我拼命地跳,整个入投进舞蹈里。安妮,那晚我们是去跳舞,不是看相, 由始至终我没看清楚他!」
「那下一次见面,担保妳又认不到他。」安妮挥着手,叹一口气:「说不定妳还有 胆量间人家:先生,你贵姓?」
「这个妳可以放心,担保不会。」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在喝清茶:「我虽然没看清 楚他的眼耳口鼻;不过,我还能认得出他的外形。」
「总算有进展。喂!」她见我正在翻开一且讲义,便推了我一下,说:「妳想不想 知道王志昂对妳的批评?」
「没有这分好奇心,因为我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他对我的批评一定不会好!」
「他说妳这个人的确很难对付,不过,妳也有优点--坦率而善良。」安妮说。「 高兴吧?」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我脾气坏,但坦率、善良,人人这样说。」
「他想尝试跟你交个朋友!」
「我不反对,改天有机会碰在一起,大家谈谈。」我道。
「今天就有机会,亚拔约了他吃茶。」
「啊!原来如此!打着招牌做红娘。」
「我承认。小咪,别令志昂太失望,下了课我们去吃茶!」
「不行呀!」我摇了摇手里那叠Paper。「教授要我们星期五交一份报告书,我这 个星期要一直忙下去。」
「小咪,妳不去吃茶,教我怎样向亚拔交代?」
「告诉他我功课忙,这是真理由、好理由,而且是充分的理由!」
「唉!」
***
有空的时候我喜欢跑书店,在书店,我可以逗留两、三个钟头。店子里的售货员、 售货员领班,甚至写字楼的那位卓小姐,也是我的朋友。
我还会坐在梯子上选书、看书,然后买它回家。
「卓小姐,近来新书不多!」
「对呀!港币贬值,外国书本来价太贵的我们没有信心大量订购。」
「怪不得名出版社的书愈来愈少。」
「老板说,专做有钱人生意嫌不了多少钱,要改变一下经营手法,走大众路线。」 卓小姐仰起头,问道:「高小姐,妳不是分别向英国和美国订了一本杂志?」
「对呀!不过,很快就看完了,希望在这儿有意外的收获。」
「有合意的吗?」
「两本。」
「一点也看不出妳那么活泼好动,竟然喜欢看书。」
「那都是环境造成的。我没有兄弟姊妹,父亲去世,母亲常常出门,家里经常只有 我一个人,那时候我还不懂交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看书度日!」
「高太太又出门了?」
「唔!」我走下梯子,说:「今天早上刚去了台湾。」
「真不公平,我嫌弟妹太多、大吵,所以才会自己搬出来住,妳却连姊妹也没有一 个。」
「安妮妳见过的?」
「见过!妳带她来过几次。」
「她对我很好,算是好姊姊!」我付款买下了书,然后跟店里的朋友道别。
我刚推开其中一扇门,却有另一个人推门进来。
「真巧!」他说。
我看他一眼,是王志昂,没错了,那么高大,我向笑了笑:「也来买书?」
「来拿书,我订了几本书。」他看着我:「妳可以等我几分钟吗?」
「等你?」我站开一点,以免塞着出口。
「我进去拿书签单,很快出来。我们喝杯咖啡,好吗?」
我看了看腕表,还早呢,反正一个人闲着,我终于点了点头。
吃茶的时候,王志昂说:「妳喜欢看哪一类的小说?」
「我不喜欢看小说。」
「刚才妳不是买了书?」
我把书由袋里拿出来。「一本是哲学、一本是心理学。我恨怪,是不是?每一个女 孩都喜欢看小说,而我却喜欢看这种完全没有趣味的书。」
「妳是比较特别,但不能算怪,不是人人能看得懂哲学书籍。」
「我也是一知半解。你买了什么书?」
「妳看!」他把书交给我。「氢弹的混合元素、宇宙飞船的装备,还有一些新式的手 枪。看,这把枪有多小,我的手几乎比它大两倍。」
「这是掌心莲,十几年前的新武器,大多数由女特务使用,由于体积太小,男人用 根本无法控制;另一种掌心莲,较迟出产,男女适用,因为不必用手指扣枪掣,而是按 钮发射。」
「想不到妳对武器也这么有研究。」
「中央情报局、联邦密探队、苏联特务城……等的组织结构和特务的训练方式,我 也略知一二,也是从书本上看到的。」
「我们在这方面是志同道合。」志昂很高兴,没有拉长着脸,是的,安妮没有撒谎 ,他很英俊。「我跟别的女孩子谈这些,她们总是打呵欠。」
「不单只这方面相同,连喝咖啡也一样。」
「喝咖啡?」志昂的反应力很快。「对,我们喝咖啡都要加很多奶精,但是祇要两 颗糖,一样的!」
我笑一下,翻着他的书,有些图片,令我看得津津有味。
「高小姐……」
「唏,叫小咪!」
「小咪,我想不到妳这样平易近人。」
「在你的眼中,我这人很难对付?」
「『对付』这个字眼我用错了,在我最初的印象中,觉得妳很会摆架子,人又自负 。」
「在我的眼中,你也是目中无人,是瞧不起女性的大男人。我讨厌有自大狂的人。 」
「我是这种人吗?」
「不太像,因为你今天请我吃茶,证明你眼中有我,而且那天我花面猫的,你也肯 为我换车胎,证明你有助人的热心。」
「我为『花面猫』这句话向妳道歉!」他有一点点难为情。「我经常冲口而出,说 话没有经过大脑。」
「但形容得也恰当。我这个人,和我初交的,都不会对我有好印象;因为我做人不 够圆滑,也不善奉承,且经常开罪人,要经过很长时间,别人才可以发现我的优点!」
「其实世界上很少有完美的人,缺点少,就是好人!而且,我们应该原谅朋友的缺 点。」
「甚至爱他的缺点!」
他又笑了,牙齿又齐又白:「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
我想了想,母亲早上已飞去台湾,今天是假期,推了几个约会,反正闲着,又和志 昂颇谈得来,于是我很快回答:「好,我们去吃晚饭!」
「小咪,妳令我恨意外。」
「是不是我回答得太快?其实我应该说,我有许多约会,而你又没有预约,所以找 不能答应妳的约会,下一次吧!」
「不!我喜欢坦率,我最看不起口中说不,而心中说是的人。婆婆妈妈、拖拖拉拉 的,我最讨厌。」志昂摇着头,说:「我只是以为妳一直不喜欢交我这个朋友!」
「你怎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已经碰过三次钉子了!」
「我承认不容易交上一个朋友;不过,假如我认为这个人值得一交,那我反过来可 能变为主动。」
「早知如此,我就等着妳约会我。」
「刚才我忘了补充,对男孩子,我绝不会主动的。」
「那算不算大女人主义?」
「不算,我只是尊重男孩子,把主动权交给他们。」
「这么一来,我是心服口服了!」他那冷冷的神情似已绝迹。「喜欢什么时候吃晚 餐?」
我看了看自己,一条穿了就舒服的旧牛仔裤、一件白毛衣:「我想先回家换一件衣 服。」
「我认为我也有这个需要。」
实在太巧了,志昴也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天蓝色的羊毛外套。
「另一个志同道台!」
「是的!太相似了!」志昂也在打量我:「等会儿,我先送妳回家,妳说一个时间 ,我再接妳去吃晚饭。」
「我梳洗更衣只需三十分钟,我看还是算准你的时间。」
「对:首先我应该知道妳住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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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过一段时间,我发觉和志昂相处,并不困难。不错,他的脾气很硬,我也倔强到 不得了。我们一不开心就吵架,有时候吵得很凶;不过,都那么巧,我们都是不会记怨 、记仇的人,不到一天就忘记了,大家又有说有笑。
我们性格相近,看事物的观点都差不多,真正吵架的日子根本也不多。而且,志昂 虽然大男人主义:不过,他说:「我不会欺负我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