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他就像一个完美的人,爱打篮球,所以长得很高,皮肤却不会晒得特别黑,也许是天生丽质吧!他不笑的时候沉静而有气质,还写了一手好字,曾是书法比赛的前三名,我充其量也只拿过佳作而已。(大概也是因为他,奠定了我往后心仪的对象必须有写一手端正字迹的标准吧!)他笑起来,又像个可爱的大男孩!(事实上,他真的是个很好看的男生,我的好友宗娴也这样说,当然,我们三个都是同班同学喽!)嘻!写出暗恋的对象真是不好意思,不过那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想起来,只觉得那是个不错的经验。
希望大家给我鼓励喔!
想到这些事,所以我有了信心,决定努力的将这一系列写好呈现给大家看,也希望大家给我鼓励喔!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