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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猪头要烂才能剔骨……知道知道了……咳咳!」只是她虽是喊着,可一颗头颅却仍摆在膝盖上,这让翟天虹明白,她又打盹了。

  不发跫音地走到她身边,盯着她在炉火中泛着微亮的睡睑,他蹲下,且摸上她的额。不出所料,是烫的,一股冲动让他想叫醒她,拉着她去就诊,可她却在这时又动了下。

  「猪头要烂……猪……啊?」对着他一张脸,于阳霍地转醒,她瞪大一双兔子眼。

  「于阳,妳烧得厉害,先去见过大夫喝过药,再过来,好不?」原本搭在她额上的大掌,顺势揭下她缠在嘴上的腰带,露出她异常干燥的唇。

  「不要,咳!」声音极哑。

  「妳这样撑不下去的。」

  「你出去。」

  「妳还在气我骂妳?」说罢,她不语,他又问:「这次动锅杓,和我有关?」要不她怎会突发奇想,在未经告知要办灶王宴的情况下,决定来个三天三夜不熄灶?

  「不……不是。」低着眼眸。

  「那是为何?」

  为何,不就是因为……「没……为啥,老娘我高兴。」他的掌心虽温温的,但相对于她发热的脸却是微凉的,所以偎起来很舒服。她的脸无力地枕在他的手上。

  还有力气回嘴,很好。「去看大夫,要不然我请大夫过来。」

  「不行,会影响,你走吧,别理我,真的。」嘴里要他走,可是却极想他留下,因为刚刚她还浑身难受得要命,现在看到他,居然好像喝过药般,舒坦一点点了,虽她还是气他。

  「要我别理妳不可能,不过我知道妳已经无法收手,离妳的完成一百道菜肴的时间还有百夜,如果妳不挡到那时,看我怎么处理妳这个不尽责的厨娘。」

  看着炉火两日夜没睡,这叫不尽责﹖「我哪时……」本想顶回去,可当她瞧见了翟天虹也是两日夜未眠所留下的痕迹,那满布血丝的眼睛和腮边青青的胡髭时,她住嘴了。

  「怎么不说话?」

  「你……在这里待多久了?」看着他,眼眨也不眨。

  「妳多久,我多久。」

  一句「真的?」她没问,反而问:「我多久,你多久,如果……如果我还要继续持下去,你会陪我吗﹗」这话,来自她心底最最寂寞的那个地方,那里有个孤单的女娃儿,蹲在灶边,等着人来。她等人摸摸她、疼疼她………

  「多久,」个月吗?不会。」

  不会,他居然直截了当说不会?「是……是吗?」为什么这」刻,她好难过?是因为被拒绝了一个蠢问题,还是因为拒绝她的人是他?

  看着她红了眼眶,这才晓得自已多狠。他静了会儿,说了:「妳这是在向我求爱吗?」

  「啊?」

  「如果是,没问题;如果不是,那我不会等。」笑道。见她呆滞,又补一句:「我胡说的。」

  「你!」听了,拢起浓眉,本想伸手赏他一拳,可是却因为两人距离过近,几乎脸贴脸,所以她的手只能在他胸前蠢动。她低头看着手,再抬眼,对上的却是他的唇。

  两唇只有」指之距,他平稳的鼻息,交杂着她急促的呼吸,构成暧昧的气氛。

  盯着他愈来愈近的嘴巴,她忍不住哼了:「不……不要咬我。」

  闻言,他笑,同时余光瞥向四周,而后说了一句!「这里留给我,一天之后。」长指划过她的唇瓣,人便站起,往门口去,留下抚着唇楞然的于阳,和早被谈话声吵醒,正窃笑着的一群厨娘。

  而出灶房,翟天虹发现外头等着个人,是金嫮儿;她拥着一身嫌厚的衣物,身边无丫鬟随行。

  「妳怎么在这里?」翟天虹意外,毕竟此时已深夜。

  金嫮儿无言。如果说是因为身体不适睡不着,他肯定不会相信,也肯定会赶她回去。不过这却不是谎言,因为她的心……和他此刻所在意的那个人,是相连的。她病着,她晓得,不过今时的她,却连同情都不能给,因为她是她的敌人﹗

  「回去吧,或者,妳要跟我去看天庆?」这次落水,让身子骨本就孱弱的天庆一病不起,他现正与病魔搏斗,而那也是这两天他一再进出灶房的主要原因。

  「不要,我是来等你的,别赶我。」

  「是吗?」

  「不是吗?我从小就等着你,你离开,我等你回来;你回来,我等你找我,但是我等到什么?每次都是把我往天庆那边推!」她讨厌这种感觉。

  「妳认为全是我的缘故?」月色下,他看着她的眸,坦然无隐。而她回望的眼神,却从怨慰到逐渐心虚。「如果是这样,我道歉,因为我以为妳早站在他那一边了。」

  「什么叫做我站在他那一边﹖而且那一边是哪一边哪!」她僵持,未久更道:「我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情形,但是我一直知道,你和我是指腹为婚,是未婚夫妻,这一点,你可记得?」

  「我没忘记,但我也记得,和我订亲的嫮儿早香消玉损。」

  「你……这话什么意思?」闻言,她脚下一颠。

  「这话妳懂,而我也不须明说。或许妳我两家从未再提,但我能告欣妳的是,我原本的妻在三岁那年得了热病,成了半痴,隔一年冬夜大雪,她在看顾人的疏忽下,在房外冻了一夜,因此引发其它病症。而在她病痛之间的数月,天庆特爱找她,因为他认为天生弱骨的自己能活到当时,那么虽是半痴却精神颇佳的她定也能脱过那回的病魔,岂知……」

  「你不是说不明说了,那……那还提出来做什么?」原来他和天庆早知道了!而真正不知情,却只有她一人?

  她以为人人当她是金嫮儿,而她也是如此努力地扮演金嫮儿的!她愕然。

  不过,虽然她是在那一场大火中被人救了,而救她的人刚好是到苏州县府上作客的杭州知府,甚至之后被带往苏州知府府邸的她,在一次因缘际会之下,被那困痛失爱女而得了失心疯的夫人当作是金嫮儿,继之以这身分扶养成人。可,这也并不代表婚约就是失效的呀!

  她以复杂的心情看着他。

  「也许这对妳来说有点难以置信,又或许妳会怨我和天庆为何早知却不道破,不过我和天庆却同时以为,如今谁是谁根本不重要。这事,我小时不提,的确是因为天庆喜欢妳;而我稍早不提,则是以为妳与他早心意相属。不过到了这时,如果妳仍觉得这婚约有意义,或者嫁予我是妳真心所盼,那么,就当我刚刚一番话从未说过,且我明早就上金府履亲。」

  「你!」

  「该说已说,请妳慎重想想。我去看天庆,明晨等妳回复。」

  「翟天虹,等等!」在金嫮儿的低嚷下,那毅然的背影已没入如水的夜色中。

  最后一夜,近晨,丑时,屋外看来将降雨。

  「姑娘,剩最后一道菜了。」

  「嗯。」

  「娃儿,妳还可以吧?大少爷昨晚儿离开就没再进来,还是让我们去找大夫过来?」虽然她的动作每每准确无误,但她苍白的脸色却让身边的人不得不为她担心。

  那问题,已问过于阳无数次,只是这回她连声「嗯」都没答,因为她此时的注意力全给了砧上的一切了。

  游刃于猪头熟烂的肉皮与骨之间,她的力道虽只须下二至三分,但却需要更高的技巧。若皮肉脱骨在先,再下锅蒸闷,做出来的烧猪头形体必定糜烂不雅,所以依照书卷上的做法,得将整颗猪头下锅闷至熟烂,再取出将皮肉与骨分离,而也因为皮肉烂透,所以分离时的刀工必得快、准、轻,要不仍是等于前功尽弃。

  「哗,」就在围观众人的哗然声中,那满滥茴香的半边酱色皮肉,竟是滑溜得脱骨而下,乖乖躺上砧板,跟着,于阳又一个滑刀……「哗!」

  咻咻咻!另半片皮肉下砧,立即被于阳手中的快刀切成片状,而顺着皮肉一拱,那平的皮肉即刻又成厚实的拱丘状,就宛如未曾离骨。

  「大娘……盘……」才出声,人就软了,伏上灶边的于阳不忘轻扣那盛在刀上的软肉,不让落砧。

  「哎呀,怎么这样?」数人赶紧一搀。

  「没关系,只差这程序了,放开我……我可以自己站。」使尽力气直起软掉的腿,于阳执意将头皮装盘,见状,谁也不敢动她,怕一动,那刀上的极品便会乱了形。

  直起身,于阳平刀将皮肉往花盘上摊去,而反复两次,那蒸上三日夜的猪头竟是再次在众人眼前气宇昂扬。

  「姑娘……妳这没骨的猪皮居然还会笑?」不夸张,那猪嘴部分就是个弯弯的弧。「是死得瞑目才笑的!大家快看牠的两只耳朵,哇……会动!会动!于阳,妳看牠是不是会动?」所有人的目光全移到于阳身上,她们看着她干裂的唇,扬起一道笑「呵……第一百首,这就是书上说的,猪耳朵上有软骨,烂而不烂……」话来不及说完,人又软了。幸好这时进门的翟天虹刚好扶住她,要不然她可能会一头栽进那还热腾腾的蒸锅里,成了下一颗烧猪头了。他将她打横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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