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 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每次见他,都少不免肉体吃苦,引以为常。
今次他出现的时候,打扮更加出奇,普通的衬衫长裤,但加了只花布领结,脚上居然有鞋有袜。
什么事?我问:「吃喜酒?」
他说;「说得对,我女伴在楼下等我,我们去派对。」
「是谁,那位天半第一号女王老五郭咪咪?」
「人们确是那么叫她。」他无奈,「说是生日,一定叫我去。」
「你也从俗了。」我取笑他。
他冲口而出,「你何尝不是。」
我正在喝药,听到这话,不禁一呆。
「你这个小公主,从小到大冷若冰霜,被富足的家庭培养得骄傲倔强,我穷二十年的精力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而不逮。」
我没好气,「神经病,我被你欺侮得怕,见你如见鬼,逃还来不及,你还赖我。」
「我对你表示好感。」他惊奇,「你不欣赏?」
「欣赏?新几内亚的食人族把你煮熟吞进肚子里,据说也是友好的表示,你这个人!」
他不以为然,「讨好你还不知道,给你那么多的注意力,还想凭地。」
服了药精神仿佛好些:「去吧,女朋友等你。」
「什么舞会,」他笑着把领花扯下,「老子不去了,今日非要把事情说清楚不可。」
事过境迁,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想留下来陪我。
也许热闹的舞会不适合他,他情愿在我这里说说笑笑。
楼下有汽车喇叭大响催人,我探头看下去,有一辆电光紫的跑车等在楼下,物似主人形,实在错不了,这么夸张,这么美艳。
「我下去一会儿。」徐培南开门走下去。
我没预期他会脱身。
我站在窗前当观光客,因为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头搽上最营养曲面霜,跟着扑粉,前后已判若两人,又特意配好衣服外套,照照镜子,又恢复旧观。
我走到写字间,林小姐:「咦噫!」
我朝她风骚地一笑。
她说,「好极,碰巧可引诱新来的工程师,人长得挺帅,又未结婚。」
我说;「结了婚也不要紧,社会资源有限,能者先得。」
「哗,听听这话。」
为着不想辜负一身打扮,我挺直腰办公。夏天,我想,夏天我要去探访母亲,她一定老了很多,可怜的母亲。
「志鹃,要是爱上有妇之夫,该怎么办?」林小姐突然问。
「抢。」
「志鹃,你不是真这么吧?」
「如果社会怪你,你就说:爱是无罪的。」
她笑。
「为什么不呢,」我说:「我就是这样失去父亲、有一个女人,就是这样获得归宿。」
她还是笑。
我便说:「想想清楚吧。」
我到水缸边去取沙滤水,有一个人对这项设备一无所知,茫无头绪的四处旋按钮。
「往下揿。」我说。
他获得他所要的食水,感激的拾起头来。
一定是新来的工程师,毫无疑问,好英俊的一张面孔。
我先注意他的衣着,很好,八十五分,见过徐培南,但凡肯穿袜子的男人已使我满意,况且他阳刚之气十足。
我打量他、他也在研究我,我一笑喝水。
「哪一位?」
「营业部的蓝志鹃。」
「蓝?你可不是蓝色的。」他侧着头说。
「啊。」
「想深一层,也象,」他说:「是那种银底的蓝色,闪闪生辉。」
没想到他这么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