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 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