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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王聪明诉苦。

  他说:“你该在垂危的时候乘机转调调,那时候他们怕你,不敢反对。”

  我不服,“垂危时哪有精力做这等吃力的事,别开玩笑。”

  “这倒是,”他点点头,“况且又只有那么三个月。”连王聪明都不再避忌,由此可知我的病是无碍了。

  “我没事了?”我问。

  “不是没事,而是受到控制,你还是得上来接受治疗。”

  “怎么会,我们战胜了吗?”

  “他们还没竖起白旗,但是有迹象撤退。”

  噫!

  “真是奇迹,我要做个详细报告,寄回美国总部。”

  这么说……我跳起来,“岂有此理,原来我一直都是你实验室内的白老鼠。”

  王聪明板起面孔,严肃的说:“你不希望痊愈?你知道多少科学家为你出力,花尽心血,不眠不休?你太不懂得感恩。”

  我气馁。

  “我不会息劳归主了?”

  “暂时不会。”

  “多久不会?”

  “我不知道。”

  我发脾气,“这可叫我怎么办呢,既不能作长远计划,又不能作潇洒来歇脚状,我没了性格,没了自己,一点生趣都无。”

  “你怪准,怪社会?”

  “怪你。”

  “也罢,我亦是社会的一分子。”

  ”你少同我嘻皮笑脸。”

  “什么,”王聪明反问“你说什么?”声势汹汹。

  “我这样要拖多久?”

  “如果你真的活得不耐烦,小陈,你可以随便选择一幢大厦自上面跳下来。”

  这么滑稽的医生你见过没有?

  都是我不好,把游戏人间的细菌传给他。

  有读者批评我“对生活的态度太过轻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第一:不是每个人可以写《战争与和平》或者《百年孤寂》。第二:《战火屠城》这种故事并不适合每个人。第三:我不能哭呀。

  人生在世,谁没有烦恼,即使向读者倾诉,也得经过艺术加工,赤裸裸的放泼,不需多久,就得转移阵地。

  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文字啥人要看,不如轻松一点,告诉诸君,天气凉了,秋天好不美丽。

  我在上一个长篇的十二万字中,都没提过自己的病。很多人都知道社会上的疾苦,很多人都不愿意知道。运气不好的人,说不定哪天就当上不幸故事中的主角,何必预先究。运气好的话,感谢上主,逃过劫难,又何须对民间疾苦有任何了解。

  人,没有生病之前,它是多么遥远的事,甚至带一两分浪漫气息,可是你来看看现在的我。

  越是这样,越不能哭,更要振作,努力若无其事的诙诺到底.自嘲嘲人。

  衣莉莎来告诉我,她要到南斯拉夫去拍照,已签好合同,下个月起程。

  “南斯拉夫?那里有什么可供拍照?”

  “那里有戴纳历山脉,全是钟乳岩山洞,”她兴奋的说:“试想想,一百年才积聚一厘米,一条三十公尺高的石柱要多久才能形成?五十万年!”她完全被迷惑。

  我只想到自己,“你要去多久?”

  “一个月。”

  “什么,一个月?”

  “很快就回来,回来再见。”

  “回来你还能见到我?”我叫。

  “当然,我会把照片印一份给你看。 ”

  我提醒她:“衣莉莎,我是一个病人。”

  她坐在我身边,很温柔的说:“我真的想去。”

  我叹口气。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她解释,“这是一本国际性的地理杂志,他们替我拿到护照,我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我太响往,非去不可。”

  我不言语。

  小陈.我听到一个声音小小声说:小陈,别大自私。谁知道,也许这是我良心在说话。

  “小陈,试想想,人的生命比起钟乳石柱,算得什么,嗄?”

  “你去吧。”我慷慨的说。

  其实我不让她去她还是要去的,不如让她去,落了台,我还有一点点小聪明。

  “你真好,小陈,现在我半年才出一次差,以后一定多多陪你。”

  “好好好。”

  女人一直不中留。

  她要走,国香也要走。

  王聪明与国香打得火热,要不是我有事,王医生不会赢得这么漂亮。

  我会死缠烂打。很多男人都知道,追求的首门要诀是死缠不放,女人容易心软,男人只要楔而不舍,天天拿一束玫瑰等在她门口,作一个动不守舍,为伊樵悴,衣带渐宽的状,不出一个月,她就低头。

  别以为国香与众不同,她也假我以辞色。好,可怜我与爱我是有分别的,但我已得到她的注意,不是吗?

  我回到王医生那里去,问他说:“不是我有意割爱,你门儿都没有。”

  王聪明光火,“你在她面前,不过是一个小丑,你以为你有什么地位?”

  我的自尊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小丑?我无论如何不承认,我要拂袖而去,奈何脊椎已受麻醉,正在接受注射,动弹不得,只能忍声吞气。

  老实说,同自己的医生吵架最划不来,我的性命在他掌握中,他要是看我不入眼,我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吧,他占了上风,当然不肯饶我。

  他接过化验报告,在详细检阅。

  自文件堆中抬起头来,王聪明一脸喜悦。

  “小陈,好消息,看样子.冥王不要你了。”

  “真的?”

  “真的。”

  “我不会死了?”

  “看样子不会。”

  “我不相信。”

  “这真是奇迹,你体内产生了抗素,已开始消灭坏细胞。”

  “我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如果没有变化,一年内你可望痊愈。”

  “痊愈?”

  “是的,你叮以活到八十岁。谁知道呢,象你这种疯疯癫癫的性格,到一百二十岁也不稀奇。”

  一百二十岁。

  换言之,我不会英年早逝,变为一个传奇,人们在谈起我的时候,不会稀嘘,只会说:噫,他还活着。

  不过无论怎么样,能够活着还是好的,我不相信这个奇迹,也是人之常情。

  我喃喃的说:“好了,我好了。”

  “是,凭你惊人的意志力及先进的医药。”

  “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战胜病魔?”

  “当然有,要不要举几个著名的例子给你听?”

  “不用了。”我怅惘的说。

  “我真的佩服你,”王聪明又说一次。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 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欲望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高潮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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