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甚么事?”她低声问。
“当然有事,许久不见,约你出来聚聚也是很应该的。”
“何必偏偏是我?”她很有深意的问。
“我不知道,也许是缘份吧,”我说,“我知道我在做甚么,你放心。”
她仍然低着头,黑发如瀑布般洒下,在灯下闪闪生光。
“我与德松说过话,”我说:“他好像很快乐。”
“当然,那位小姐比较适合他。”天芝爽快的说:“我一直引起他与家争执,到后来,他受到经济封锁,他很自动的放弃了我。”
我补上一句,“你并没有再争取他。”
她仰起头,“没有,我猜我没有。”笑。
我说:“我知道有个吃意大利菜的好地方,要是你不怕胖的话,那里的芝士菠菜面一流。”
“谁怕胖?我怕的是生老病死。”她大笑。
“来,我们走吧。”
“好。”她抓过手袋,取过银匙,“走。”
一二三我们就重头开始。
注定的,我这次回来,不过是为了要认识她。
妈妈亦不太喜欢她,不过不要紧,正如她告诉德松,我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我懂得克服困难。
黑羊
他们都痛恨我。
我给学校开除那一日,父亲险些儿剥我的皮。
他拍着桌子骂我:“毫无廉耻!你这个贱人!”
我不在乎的说:“贱人也有父母,也有遗传。”
父亲的眼睛凸了出来,母亲含着眼泪把地劝住,他使劲的向我扑过来,姐姐与弟弟把他扯开,我莫名其妙,一边嗑着瓜子。
“你滚!”父亲叫我滚,“你离开我跟前,我不要见你!”
我耸耸肩站起来去开门走。
姐姐来拉住我,“你到什么地方去?”
“我不知道。”我说:“这是他的家!他要撵我走,我只好走,没法。”
“你不能走,你一走就堕落了。”
我说:“到底要我怎么样?走还是不走?”
“滚!滚!”父亲把全身的精力注入这个字中,咬牙切齿,差些儿没口吐白沫。
我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的好。”
我拉开大门,走了出去。
我一时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去,在街上闲荡,天气很冷,空气很新,街上没有太多的人,我耳根清净,心境平静,心里面想:也许真应该搬出来住了,都十七岁了,还要赖在家中,到几时?
找个地方,找个工作,独立生活,好过听他们一家四口噜里噜嗦。
反正父亲也断然不会有能力供我念大学,我都不知道他神气些什么,动不动弹眼碌睛,巴不得人人学他的榜样,似足了他又如何?一辈子是个小职员,一张写字台在大堂中,受的气全往家人处出。
我才不要。
摸摸口袋,还剩十块钱,我打电话给汤米。
他沉默一会儿,“终于被赶了?”
我说:“意料中事。”
“你不能住我冢。”他说:“我不敢负这个责。”
“喂!”
“我把你安置到咪儿家去,”他说!“咪儿最无所谓。”
“她是谁?”我疑惑。
“算了吧,人不挑你,你还挑人?”他说个地址:“向海路三号,快来,我去等你。”
我看看自己,混身清洁溜溜,一文不名,既然出来了,就得闯闯,看者前途是黑是亮,我硬着头皮,叫了一部车子,往向海路去。
汤米早在等我,替我付过车资。我们没说什么,他按咪儿家门铃。
来开门的正是咪儿本人,一见到她,我便发觉她面熟。想深一点,想起她是一个模特儿,时装杂志上老看到她的照片。
此刻的她头发篷乱,都快打结,眼睛像核桃一般,只穿一件长身T恤,一条短裤,赤着足。
她问:“干什么?”
汤米说:“怕你自杀,叫一个朋友来看住你,她叫张百佳,从今天起,她陪你。”
咪儿不置可否,延我们入屋。
我看汤米一眼,他向我眯眯眼,这家伙,鬼灵精。
“请便。”咪儿说:“不招呼。”她进房,关上门。
汤米见她不在跟前,对我说:“你暂时住这里,乖巧点,知道吗?”
我点点头。
“她失恋,心情不好,你顺着她一点,真的不行,索性回家去。”他同我说。
“看我父亲的面色?”我苦笑。
汤米抬起头想一想,“现在觉得父亲的面色不是那么难看。”他很有哲理的样子。
“什么?”我问:“你说什么?”
“就这样,再见。”他把我扔下。
“喂!我只有十块钱。”我追上去。
他数两百块给我,“记住,要还的。”
我点点头,我会还给他。
我就在咪儿的家住了下来,穿她的衣服,在她家做住年妹。她的公寓不大不小,装修得怪趣致的,但乱得像乱葬岗,我都替她收拾好,早上为她做早餐,晚上替她熬汤,将她的衣服抬到洗衣铺去。
半个月后,她的精神好得多了,似乎是把失恋的不愉快忘了大半,她问我:“你叫百佳?”
“是。”我有点担心。她可是要叫我走?
“你很勤快,”她说:“我喜欢你,事事有头有路,听电话也听得很好。”
她在抽烟,吸一口,深深的含着,然后一股脑儿自鼻孔喷出来。
“汤米说,你是他派来看住我的?”她笑,“他有那么好心?嘿嘿。”
“不,”我坦白,“我给父亲赶出来,没处可住,所以他叫我到你这里来。”
“给家赶出来?为什么?”她问:“发生什么大事?”
“学校开除我。”我说。
“这好算大事?”她仰起头大笑。
我不响,老实说,这种住年妹生涯也不适合我,我只是没有勇气再回家去听父亲的训辞。
“你打算一直在我家?太浪费你了。”咪儿说。
“如果你不方便,我再想办法。”我说。
她摇摇头,“有什么办法?你够高度,长得也好,我不如介绍你入行。”
“入行?”我的眼睛睁大,“可以吗?”
“当然可以,”味儿说:“老实说,过去那两个星期内,也真多亏你的照顾。”她冷笑一声,“为那个人死,才不值得。”
“那个人是谁?”
“叫魔鬼。”咪儿投熄了香烟。
她并不是个烟视媚行的女人,约廿五六岁,喜欢赤足,穿牛仔裤与T恤,头发梳条辫子,很有韵味。
碰到她,我想是我的幸运,我们虽然不常常交谈,但是她了解我,似乎比我父母姐弟都多。家人太担心我会连累他们,我的堕落,使他们面上无光。最令我不服气的是: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他扪并没有名誉地位,他们是最普通的小市民,我老是有种感觉,他们把生活中种种不快意,都发泄在我身上。
姐姐是个速记员,她的口头禅是:“英文不好,才不能够学会速记。”
可是英文好的人,自己从不速记,所以才有速记员存在。
弟弟在一间私立中学念书,学费与杂费几乎占了姐姐薪水的一半,他小心翼翼的上学放学,战战兢兢的做功课,结果还是留级,我有一次笑他──“商行聘请后生,中四或中五,包膳食。”他便去父亲处哭诉。
我与家人合不来,任何小事都可以起磨擦。
几个月后,他们的印象渐渐在我脑中淡出。咪儿把我带看到处走,她很寂寞,没有朋友,出奇地,她也不打麻将,应酬很多,但午夜一点左右二定回来。我以为模特儿、明星、艺术家都是放任的、疯狂的,现在证明事实并不如此。我与咪儿开始有点真感情。
她说:“在这个城市里,美丽的女孩子,永远不会遭到埋没,你放心,机会数不尽的那么多。”
我仍在厨房里帮她做汤,听到这话,笑出来,没有这么容易吧,我不相信。
有空在家,她教我随音乐扭动身体走路。我问:“不用参加训练班?”她叫我别浪费金钱。靠的是天赋,她说,否则你的仪态好得会飞都不管用。
我当然相信她。
有一天,她跟我说:“百佳,今天有人临时退出,我要带你出场,记住,别怯场,把我过去数月教你的身手都使出来,包你没错,我会走在你身边。”
她又指点我几下要诀,要我赶紧练习。
排练时我放大胆子,咪儿暗暗点头。
主办人走过来,凝视我,转头跟咪儿说:“你的朋友?”
“我的表妹。”咪儿说。
“她将来会红过你,咪儿。”他娘娘腔的扭开。
我怕咪儿为这种毫无准则的捧场话对我误会,连忙说:“别听他的,怎么可能?”
咪儿笑笑:“我第一眼看见你,就知道了,你天生不是捱会考,坐写字楼的人,你应该是我们的同道中人,最红的一个。”她拍拍我肩膀。
我感激的紧紧握住她的手。为什么?为什么她对我好?天下有多少人会真正对人好?总有私心,总有所求,总会有目的吧。无论怎么样,我已决心接受她的恩典,我也准备将来回报她,假如我有这个能力的话。
那夜我与她携手出场,我并没有紧张,也无心理负袒,依着咪儿的嘱咐做,中规中矩的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