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们可以到巴哈马去渡假。O”
“到今天我才真正的服了你。”无迈叹口气。
我打电话去订飞机票。
“世文,你别闹了,我是不会去的。”
我放下电话,”怕什么?怕晒黑?怕晒出雀斑来?反正你变成什么样子,我还是爱你的。“
“我们可不可以好好的谈?”
我静下来。
“世文——”
“离婚我是不会答应的。”我断然说。
“为了面子是不是?”
“不。”我重复:“我爱你,我不能少了你。也许在生活上我疏忽你,我愿意改过,但是我不会同你离婚。这些日子来因为你给我极端的自由与安定,我才能够好好在事业上发展,没了你,我会一蹶不振。”
“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你自己。”
“你叫我怎废样爱你?有选择就是爱,这是已故小说家徐吁说的。在同类型的女子中我选中你,坚持要你,这便是爱,我相信有许多其他的女子可以给我这种宁静的生活,但是我小会去看其他的人。”
无迈不出声!她深深叹息。
“我可以从头追求你,像以前一样。”
“太滑稽了。”
“如果是有第三者,我跟他决一死战后会得死心。”
“什么第三者?”她愁眉苦脸的说。
“让我们和好如初吧。”
“最可悲的是感情自然的死亡。”无迈说。
我无法说服她。
“我这才知道,我们以前的生活,有多幸福。”我说。
她更正我,“你的意思是,‘你’以前的生活有多么幸福:有一个家,但没有家的负担,有妻子照顾你,但你不必照顾妻子,我知道这是你挑选我的原因,但后来我渐渐替自己不值。人是会学乖的。”
“我也没有你说得那么坏,我并没有出去花天酒地。”
“所以我还在你面前呀,你倒试试看去做玩家,我可以向你保证,现在没有什么女人会在家坐着等丈夫浪子回头了。”她尖声说。
我叹口气,“男人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
“女人的黄金时代亦已过去。”
“咱们就将就看过吧。”
“世文……”
“不必多说了,”我说:“最可怕的男人是不放过你的男人,现在我决定不放过你,我们夫妻的缘份没尽,即使你不愿去巴哈马,我们还是可以去西贡的白沙湾兜风,天气还没有热,我去为你拍些照片,我有没有同你说过,我有一部莱加三型,我的摄影术不错?”
“为什么以前你不为我做这些?”
我终於认错:“以前我欺侮你,以前我认为你不稀罕这一点,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兄弟,再给我一次机会如何?”
这两个星期里,我们玩遍了香港的名胜。无迈话不多,但是兴致很好。
女人到底是女人,再爽朗英俊潇洒的还是女人,你若把她当男人,她恨死你一辈子。
我就是犯了这个错。
本来把妻子当兄弟看待是最大的尊敬,但是聪明智慧如无通都不这么想。
我只好把她当女人,甚至是小女人来服侍。
我开始送大大小小的礼物给她,大至宝石首饰,小至毛毛玩具,带给她那种所谓老土的意外之喜。
又留意她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故意称赞她。
恢复上班之后,天天坚持接送,一星期起码与她出去吃一顿饭……制造这种无聊做作的所谓生活情趣。
我当然做得好,我说过,我是个中好手。
但是无迈也许满足了,我却失望。这样下去,她跟林小珍张小芳陈咪咪李露露,有什么分别。
我娶的是周无迈呀。
我真正的萎靡下来,但是不敢让她知道,无论如何,我不能失去她。
有一天,我们出外应酬回来,她同我说:“世文,我们不能这样下去。”她看上去很憔悴。
我一颗心吓得咚咚跳:“太太,又怎么了?”
“我嫁的是丈夫,不是司机,要的是伴侣,不是随身女佣,我看你不必再小心翼翼的管接送了。”
我愁苦的看着她——我当初为什么不去追赵小玉王小芬呢,这个周无迈又要闹什么花样呢?
“我看我们还是小外甥打灯笼——照旧吧。”她说完如释重负。
“照旧?”我意外。
“是,各有各的自由,各有各闷,各有各工作,”她长叹一声,“就这样过一辈子吧,我实在不惯被侍候,更不惯看你日渐憔悴,你这个人,早已被我惯坏,算了算了。”她边说边挥舞着手,“是我不好,世文,我以为自己会适应转变。”她终於认错。
一场家庭革命,从此消失无踪。
我乐在心中口难开,表面上委委屈屈说“是”。心里想着第二天又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哈哈哈哈。
女人,闷说闷,刺激又受不住。这年头,做丈夫不好做。
女人。
老友的女友
他们说,读书时最好的朋友,便是最好的朋友。
我与德松五年不见,仍是最好的朋友。
我们同一间幼儿园、小学、中学毕业,他留在港大,我往美国。因家境的问题,我选了亚里桑那州州立大学来念,哗,那个不毛之地,如果没有德松的精神支持,我会崩溃下来。
五年来他不停的给我写信,寄录音带、邓丽君的歌,家乡的月饼、椰子糖、话梅,永恒不绝的收到,还有各式电影画报、周刊杂志,林林种种……
他们都说我的宿舍像一间中国杂货店——又是一箱即食面,又是一件新棉袄。
妈妈笑说德松照顾我,比她照顾我还要周到。
而我为德松做过些什么?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大家都念中一,他被几个大个子围住,退至操场一角,他们
还不放过他,还要揍他,我自书包内取出新买的玻璃弹子用力丢过去,带头的大个子脑袋上
吃了两记,痛得头晕眼花,不知什么暗器来袭,再加上我冲过去一撞,他便作滚地葫芦,其他喽罗一哄而散,这件事不了了之。
不过德松认为我救了他。
当时我也认为我救了他。
三毛子一粒的弹子哪,我惋惜的想,都泡了汤,事后满操场的找,一颗也找不回来,多
大的牺牲。
德松跟我不同,他是个老实人,有点懒洋洋,不起劲,同样念化工,他教书,我不肯,我在一家着名化妆品厂做化验师,虽然说大家都能够学以致用,但是我老觉得他只上谈兵,不切实际。
不过教书适合他,学院里的环境无论如何单纯一点,德松要是出来做事,会给人欺侮。
从他的信中,我得知他交到女朋友……真快,不久便可以结婚生子,做其家主人……他有福气,这个德松,要求比较普通,性格平和,容易知足,故此可以获得幸福。
而我,我叹口气,我同他天差地别,我是那种不甘心做个平凡人,却又害怕往上爬的人,没出息,但又倔强,故此朋友没有德松多,人也没有德松受欢迎。
有时候跟妈妈吵架,连妈妈一气之下都会说:“你是德松就好了。”
瞧,多窝囊。
今年我终于决定回香港闯一闯。
德松的信这么写:“香港是冒险家的乐园,做得好就会窜上来,你那么聪明伶俐,一定有你的办法,请快回来,我们欢迎你。”
我猛地想起来,“我们”大概是他与他的女朋友。
这个女孩子是谁?他从来没提过。
又一封信:“……我时常同她提起你,她觉得你是个有趣的人,我同她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喂,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快点好不好?别让金发女郎拌住了,当心。”
她?我有点不安,“她”会不会占据了德松大部份时间?有些小女人是不让丈夫出来交朋友的,不管那朋友是男是女,她们一概抗拒。
看情形像了,像得不得了,一定是个那种赚小小月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女人,叫德松陪她妈妈搓麻将,故意输钱……
越想越替德松不值。
但是德松不停的提看他的女友,以她所说为准,我不以为然。德松很顺得人意,一向不与人争,无论谁在他面前发谬论,他都唯唯诺诺,我从未见过他发脾气,或是出言讽刺过谁,他是个好人,真正的好人,很容易被人利用。
“终于知道下星期可以见到你,我不会来接你飞机,因为我要上课,不能随便告假,但希望你一抵涉就来同我联络,我们要大醉!”
我笑。
德松一辈子只喝醉过一次,是送我的那次,醉得他死去活来,事后告足一个星期的病假,痛苦得永志难忘,现在居然又打算为我醉第二次,好朋友到底是好朋友。
我也是怀着兴奋的心情直奔香港。
来接飞机的是爸爸妈妈,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大声欢呼。
爸爸眼睛红红的说:“你黑了、瘦了、壮了。”
我们回家,我躺在往日的床上,无限舒服满足。
妈妈来坐在我身边,问我:“这么些日子没回来,想不想我们?”
“想。”我说:“为了省飞机票,才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