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有过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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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饭,她开车送我回旅馆。

  我猛然记起来了!我问她,“原来你预备做什么的?”

  “也没有什么。”她微笑。

  “我是误了你的正经事了。”我歉意的说。

  她笑,“除了你,谁还有正经事呢,不过想去印象派画馆。”

  “我陪你去。”我说。

  她端详我,“你若喜欢,就陪我去,若不喜欢,就此道别,你别像思恩,这张他会画,那张他也会画。”

  我笑,“我偏偏跟思恩一样,可是我比他虚伪,我只心里想,嘴巴不说出来。好,我们回伦敦再见。”

  “你要走了?”她问。

  “明早回去。”我说。

  她点点头。

  “谢谢你,”我自口袋里摸了那只表盒出来,“你若真当我是大哥,这你收下,不要客气。”

  她也没看见什么,爽快的收下了,这女孩子是有默好处的。

  可是她说:“你若是我大哥,一切好办了。”说得很是温柔,温柔过头了,有点悲哀。

  我说:“你并没有大哥……你是不会知道。”

  “再见。”她说道,依然笑着,那笑容是极好的。

  她到印象派画馆去了。

  第二天清早我开车到布朗,还记得她的笑容。她是个不大爱说话的女孩子,很客气,很世故。

  妻与思恩提早回来。

  我大吃一惊,问:“孩子呢?”

  “爸妈留住了。”她说,“不放走,说请了奶妈,又说怕我照应不周。”

  我气,“你就答应了?孩子将来都不认得父母了!”

  妻不响。

  思恩说:“你先别发脾气,爸爸说两个月就送回来,他亲自来,还不行吗?他们爱那婴儿啊,你都不知道,迹近肉麻的,做梦还在抱孙子,早知这样,我也早早结婚,养几个来争宠。”

  我只好作罢,看了妻一眼,她笑了一笑,很了解我的样子。我倒不好意思起来,我把礼物拿了出来给她看。妻惊喜,“这次圆门褴精了,买得似模似样的,以往带的东西,六国贩骆驼似的,杂七杂八。”

  思恩说:“哈!我也有好东西带来。”他带了一只金表给我。我谢了,他又说:“这趟走私两只手表,海关竟没发觉。”妻问他:“还有一只是谁的?”他答:“兰花的。”我忽然说:“兰花是不错的,请她来吃饭。”

  妻说:“思恩还记得兰花中.我道早忘了,在香港玩得不像话了!”她向我眨眨眼。

  “你别乱说我,大嫂,我天天坐在家抱侄儿──”我笑,“你们俩别再说了,没完没了。”

  “我这就去找兰花。”他说。

  晚上妻跟我说:“还是香港好,什么都有,几时我们回去呢?”她很渴望回家。

  “等思恩上了轨道就回家。”我应看。

  她很满意。“这里也有好处,不过怎么比得上家?”

  她说得不错。

  思恩第二天来找我,他说:“你在巴黎见到兰花?”

  我点点头。

  他隔了很久说:“兰花是不错的。”

  “是。”我简单的说。

  “临大考她教我方程式,你没想到吧,她功课好得很。”

  我问:“你几时向她求婚?我叫你大嫂把戒指交出来。”

  “她不肯嫁我。”

  “你有诚意,她干吗不嫁?”我反问。

  “你不知道,她怪得很。我也没有意思这么快结婚,大家订了婚倒是好。”

  “我帮你说好了。”我说。

  思恩很喜悦。“谢谢你,大哥。”

  “我是把你交给她,由她再教你几道方程式,我好与你大嫂回家去,谁还耐烦躺在外国?”

  思恩笑了。

  妻说:“我还是不喜欢她。”

  我说:“那是你的偏见,她是不错的。”

  “我是老式女人,不太喜欢她那种作风。”

  我说:“思恩喜欢就行了。”

  “这是你作的主。”她笑,把成事交了给我。

  兰花被思恩杓了出来。她倒没回香港去。

  她穿了一套很整齐的裙子,外加大衣一件,大方得很。手腕上戴着我买的浪琴表。

  思恩一进门就往火炉靠,嘀嘀咕咕的抱怨,“我买的康斯丹顿不要,戴这种单老货色。”

  兰花的眼睛没春我,脸上却挂着一个和气的笑。本来大伯送一个表给弟媳,何等平常,可是因她这个温馨的笑,情况就不同起来,我有点不安,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她原可以告诉思恩,那表是我送的,她为什么没说呢?

  我也没告诉妻,那些礼物是她挑的,但是──找只懒得噜嗦。她是什么意思?女孩子心思总是奇怪的。

  大家吃了饭,我就跟她说正经事。

  我说:“大家都喜欢你,你认识思恩,也这么些日子了,不如订婚吧,算我作主。”

  她不响,然后微笑,“大哥也会说谎,不过是你一个人喜欢我罢了,大嫂就一点也不高兴我。思恩没我也成。伯父伯母根本没见过我,怎么叫做大家都喜欢我?”

  思恩在一边就气道:“大哥好,大哥什么都好,我告诉你,嫁大哥也不容易,你没见大嫂?她忍耐功夫多好,像你?”

  我喝止思恩,“吵架的日子多呢,怎么专门在人前斗嘴?”

  两个人都不响了。

  我觉得没有什么味道,可是话总得说完的,就说下去,“──订了婚也好。”

  思恩说:“我是爱你的,兰花,你也知道我,现在我走开,你有话跟大哥说好了。”他真走开了。

  兰花微微一笑,“有人求婚是这样的。”

  我说:“他怕你不答应。”

  她叹一口气,“我今年廿三了。”

  我听着。

  她说:“大哥,我不瞒你,我妈妈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饭有两种,我妈妈说的:一种是做戏,胡乱上台诌几句,钱就来了。她以前是做戏的,她应该知道。另外一种,是做太太。做戏的女人,一样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营生,若在外国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选择范围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这里嫁人。思恩是不错,很多女人等着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欢他,然而他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你给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当然答应,谢谢你,大哥。”

  她说得这么坦白,我自然明白。她并不爱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对象,可是因为她已经廿三岁了,势必要嫁人的,家里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刚好在这个时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应下来。

  我隐隐觉得不妥。

  而思恩呢,我也很明白他,他在外头玩着,玩得很险,说不定弄得不好,有女人会逼他娶她,不如名正言顺的订了婚,拿未婚妻作当箭牌,未婚妻管不了他,他只有好,这样的关系维持得下去吗?

  我低声问:“你难道不爱思恩?”

  兰花答得很快,“我爱他就痛苦了。”

  这倒也是实话。

  “思恩说他爱你,你不相信?”我又问。

  “他倒没说谎,他没必要说谎,他现在是爱我的。”

  “你不能这样说,思恩────他是不错的。”

  “是呀,我也这么想,”她的微笑又上来了,“我肯嫁他,他未必娶我。”

  “订了婚总要结婚的。”

  “未必。”她说:“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会明白的。”

  她反反覆覆称我为“君子”,我觉得很诧异。这个女孩子根本叫我诧异。

  我只好说:“兰花,你在外国耽久了,你不明白君子的。”

  她笑了;低下了头。

  我扬声说:“思恩,你好出来了,兰花答应了。”

  思恩倒是满脸笑容,他说:“唷,我在书房里等砍头似的。”

  兰花把那只钻戒戴了,不出声,一直看着手。

  然后两个人就走了。

  妻说:“根本不像订婚,兰花一点开心也没有。思恩适才跟我说,她母亲是做戏的。”

  我忍不住问:“你对她家人道么感兴趣做什么?”

  妻不响了。

  或者思恩说得对,做我妻子也不容易,我原不喜欢说人闲话,也不喜欢妻说人闲话。一开始她就诸般挑剔兰花,我不觉得,兰花先觉得了,我认为这是我的错,妻是一个没有事业的女人,凡事我对她负责,我也必需对她的行为负责。

  我写了封信告诉父亲,父亲曾去探访兰花的母亲。

  据爸爸说,兰花的母亲上了年纪,却还是美女,“那女孩子一定长得很好。可惜她父亲在新加坡做生意,未有机会见面。然而──思恩怎么忽然订婚了呢?”

  思恩怎么忽然订婚了呢?父亲想叫他们回去结婚。但我却知道,这将会是一个老长的订婚,这两个人暂时并没有结婚的意思。

  兰花戴了订婚戒指的手指是美丽的。她的手相当大,手指纤长,小颗的钻石在她手指上决不会好春,幸亏咱们家存着一只体面的戒指,现在就用上了。她又不搽指甲油,益发显得一种奇异的对比,又仍然穿看牛仔裤,芝士布衬衫。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订了婚之后,来的次数多了,妻虽然还是对她有一种妒忌性的不满,却不再说什么了。因为兰花实在有她的好处──大伙儿去旅行,回来筋疲力尽,只有她还能进厨房弄香喷喷的咖啡与烧一大锅牛肉出来吃一顿。问她精力是哪儿来的,她却说:“总得有人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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