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着两个外国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头,见到了她。
她笑着走过来,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来,仿佛很有力气的样干。”
她一直笑着走过来,她戴着一副金耳环,非常俗气的一种黄金圈圈,可是她戴起来有一种奇异的对比。我心中诅咒着她,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廿岁有廿岁的美丽,三十岁有三十岁的美丽!如今都中年了,还如此吸引!
她问:“我可以坐下嘛?”
那两个同事,如苍蝇见血似的为她拉了位子过来。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点点头。
她笑着:“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着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兰花。
“这是我儿子。”她细声的说:“我结婚了。”
孩子是惊人的秀气与美,一双眼睛完全像她。
“啊。”我说。
她又笑了一笑。
她说:“我现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还有一个家,我妈妈也搬回来了。”
“啊。”我说。
她不响了。
隔了一会儿我说:“你们母女俩,非要做一样的事不可吗?”其实是很无礼,且与我无关的。
她说:“是,很巧合。”她芳无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乐,大哥,今天见到你真快乐。”
我还以为她说生活快乐,谁晓得后来又加了一句。
我硬绑绑的说:“见到我有什么快乐?”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脸上油光水滑的,一点皱纹也看不出来,手臂结结实实,晒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柠檬水,给她儿子吸着,那孩子倒有说不出的可爱。
我忍不住问:“叫什么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
“叫什么?”我大吃一惊。
“思恩。”她看着我,若无其事的,脸上毫无喜怒哀乐,倒是有一种是生气的平静。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与找,从来没有真正的说过话,不过是很含蓄的,点到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满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点疑惑。
“为什么叫思恩?”她反问我,“大哥,你一定在想,对不对?这是个好名字。”
我点点头。
她说:“大哥,你会不会来瞧我们?”
“香港这么小,总会碰见的。”我木然说。
她没生气,点点头,“是的,”她说:“对。”她抱起孩子,“大哥──”
“得了,我都明白。”
她还想说些什么,我没敢看她,实在怕心又软下来,一个女人,像她这般的一个女人,总有值得原谅的地方,多多少少,总有值得原谅的地方。
“再见大哥。”兰花站起来,抱着孩子走了。
我见她走到树荫底下,红火的影树开满了一天,她打开了一部麦塞底斯四五零SLC的门,把孩子放进去,然后开车走了。
嫁了,又嫁了。
嫁的是什么样的人?比思恩好?比思恩坏?
兰花的故事并没有完结。这一次以后,我没有见过她,无论到哪里,都没有再见她。
我那两个同事倒是着实取笑了我一番。
“啊,这么标致的旧情人,居然还对她这么冷淡,真人不露相啊。”他们挤眉弄眼的。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即使某一段时期,她爱过我,也不是我所知道的。我即使知道,也迟了,我是一个钝人,我没有发觉对她的好感,是一种爱,也幸亏没发觉,发觉了又如何?我是老式的男人,即使要背妻别恋!也断然不可选中她,她是我弟弟深爱的人,我弟弟是我深爱的人。
我这一生,是循规蹈矩的一生。
思恩也决定过其循规蹈矩的一生。
做人就是这样吧,至少这是我做人的法子,如今生命过了大半,对死亡的恐惧已渐渐淡却,走在路上,不过淡然的想:完了,快完了。心平气和的,一点没有恨的人,爱也不过是一种习惯,一种责任而已。
但是兰花,她是不同的,她的生命与我们的生命是不同的,却在某一点遇上了她,不过是短短的几次会面。但是她的生命是不一样的。
她的生命,兰花的生命,是有火花有阳光的生命,她安排生命,生命却安排我。
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