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觉得妻有那种中年女人的忧虑与疑心。兰花怎么会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爱她们的丈夫,老以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个个女人眼红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兰花说:“这层屋子好,我们是租的,可是合约可以再续,再绩续问题,你们装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这全凭思恩,我仍住我那旧地方。”
“何必呢?”我惊异的说:“都订了婚了,这什么年代了?省一点,这里三个房间,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这个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挤眼睛对鼻子,包括思恩在内,谁也不爱看见谁早上起床如厕刷牙洗脸。”
我既好笑又好气,“啊,照你那理论,将来结了婚,你住三楼,他住二楼!”
“我们是不会结婚的!”
“兰花,你别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没话好说了,说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气,你随我们去吧。”她断然的说。
她请我别多管闲事。
根本是,他们什么年纪了,我还做什么褓姆?自己不识相,活该听难听的话。
我们就这么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习惯下来,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为买了套差不多颜色的沙发,我老觉得有个人坐在角落上抽烟,一条牛仔裤,一件旧衬衫,那人是兰花。
半年了,她在我脑里无法磨灭。
半年后,她与思恩结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没有看思恩如厕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楼,思恩则住三楼。反正他们结婚了。
寄来了照片。
照片上的兰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礼服是细麻布的,她戴一顶宽边草帽,上面有网有缎带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脸色也有黜苍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兰花是美丽的。
他们在小教堂里举行婚礼,就在教堂花园拍照,有风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时节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说:“照片拍得很好。”
过了一会儿,父母也说:“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是说不出来,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兰花陆陆续续还是在那张沙发角上出现。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个穿牛仔裤的女孩子。
父母说:“让他们回来一次吧,这媳妇我还没见过呢,她母亲又见外,不大肯与我们来往。”
我不说什么。思恩是没问题,兰花呢?
没想到兰花也来了。
大家去飞机场,这时候我的孩子已经会走路了。
下了飞机,我觉得兰花胖了,结了婚还是那样子,一件几乎透明的T恤,一条长裙子,皮肤晒得黑黑的──又往哪儿渡假去了?
见了我,她微微一笑,其余的人只略点一两下头。
母亲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来。
我直截觉得兰花是来错了。
她不适合我们的家,她根本不适合这个世界。
兰花胖了以后,那身裁更是曲折离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着眼瞧,然后轻轻的说:“胸罩也没有,什么都看见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头发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只金耳环,这种人居然在念博士,道德沦亡!
两个人跑出来像摩登江湖卖艺的人马,那里有学生的味道!
父亲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们的行李,往车场走。
兰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长裙,没有衬裙,内裤是淡蓝的,腰细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对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头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上了父亲的新车,六个人不算挤,只听见思恩一个人的声音,兰花一句话也没有,眼睛看看窗外,天气热,车里有冷气。母亲的眼睛盯着兰花,父亲与思恩谈过去未来,妻有一种快感,因为兰花终于碰见了一个可以有资格管她的人:我们的母亲,而我,我只希望她与思恩快乐。
而她与思恩仿佛没有直截对白。两个人看上去是一对,时间久了,完全是两码事──又是新派作风..
行李先在兰花母亲家里放下了,她住母亲家。点个头,说声再见,扬长而去,她可不理我们家人怎么想法。父亲铁青着脸,也不出声。思恩说:“她是那个样子,随她去,累了她就回来了。”仿佛兰花是一只小狗。母亲说:“无礼之至!”妻说:“她……是有点怪怪的。”这算是帮兰花呢!我无语。
结婚才多久?已经这样子。
到了家,母亲大发脾气,把金饰,见面礼,一股脑儿扔出来,妻都默默的收拾了。父亲说了一句话:“这种女孩子,决非贤妻!”
我不响。
思恩不耐烦,“理她作甚?我们做我们要做的事.爸,我博士论文草稿带来了,你看看!”
父亲又回心转意,开心起来,“我两个儿子都是博士,我也算是福气……”
他们父子两人又谈了起来。
妻偷偷的说:“见面还没说话就僵了,不好,你去把她们两母女请出来,今晚一齐吃个饭,就没事了。你瞧瞧,两只金镯子,一条金链子,都重叠叠的,起码五两,你妈不是小家子,金子就是金子,送就送得出,如今金子什么价钱?你叫兰花别傻了,她年纪也不小了,以为有张文凭,可以吃通全世界?这年头阿狗阿猫都有乱七八糟的文凭!如今放着金子都不要,将来问人借一个子半个子儿,她可苦呢!她听你的,你去叫她吧!”
我点着头。
“还有红封包,是爸爸给,嘿!她不来,损失大了。”妻说:“你记得咱们红封包里是什么?是一张屋契!”
我摇了个电话,把兰花无礼的事跟她母亲说了,她母亲是个省事的人,什么不懂,到底是什么出身?她说转头便来电话。
我挂了话筒没多久,兰花那边有讯息了。母亲去听话,不到十分钟,火气烟消云散,一脸笑,“好好好,好好好。”挂了电话。
妻说:“真有法子。”
母亲说:“原来小孩子三年没见母亲了,她母亲又新近进过医院,故此急坏了,来不及赶去见母亲,也是孝心。现见母亲没事,来了电话,今夜做东,两家人去吃一顿,已经订了台子,在东兴楼三楼,她女孩子无礼,因在外国耽久了,请我们多多包涵,至于她,她丈夫不在身边,独个儿不好抛头露面到处走,故此亲戚竟没有什么走动,正好趁这个机会热闹一下。”
父亲也缓和下来了。
“几点钟?”父亲问。
“随我们,我们准备好了,大家一齐出门,给她们一个电话就可以。”
“啊。”父亲点点头。
我摇摇头,凭兰花母亲的伎俩,哄爸妈?当小孩儿一样,当然乖乖就范。小事化无。
妻在我耳边说:“兰花不像她母亲,要像,怕早做了伯爵夫人了,这等好功夫!”
我点点头。
妻又说:“不枉以前是做戏的。”
我又笑了。
晚上大家在东兴楼见面,可奇在这里,每个人都熟络了,就是思恩与兰花,陌路人一般。
兰花的母亲把我们的父母亲敷衍得水泄不通,她用那糯而不腻的声调说:“我丈夫在新加坡为生意,一年不得回来几次,我因水土不服,耽在那边,三日两头病,只好回来香港。兰花又不在身边,挂心呀。兰花嫁了思恩,我没见过思恩,却见过他家人,实在是兰花的福气,我是妇人之家,没甚见解,以后就靠这头亲家了。”
说得倒也是实话,可是父母从来未曾听过这种话,以为真是剖腹掬心,感动得差点没落下泪来罢了。
父亲说:“放心,我才两个儿子,两个媳妇,焉有照顾不到之理?”
说到她进医院之事,她支吾过去了。妙,兰花的母亲做人像做戏一般,于是乎诸色见面礼又到了她们手中。母亲乐了,把手上的一只翡翠马鞍戒褪下来要给兰花,兰花怎么都不肯要,
结果还是套在中指上。
一顿饭吃得杯盏乱幌,煞地热闹。
妻说:“咱们看戏。”
兰花坐在一角,缓缓的抽烟。
她换了一件好衣服,贝壳红的纱,在膝下,贝壳红的名贵皮鞋,头也洗过了,明艳照人,思恩终于坐了过来,挨在她身边。
兰花始终像一个局外人。这桌饭是与她无关的,她不是属于这里的。她吸着烟,左手夹着长长的滤咀香烟,右手把一只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机翻来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到她母亲那种年龄,她也还是美丽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后颈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样,她毫无知觉,垂着头。思恩恨也就恨她这点,倘若她对他紧张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点,肉麻一点──什么都好,思恩就满足了,就开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却不是空的,她满满的是诱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